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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灌阳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82609 

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灌阳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灌政办[2019]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企业:

  《灌阳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灌阳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3月21日,江苏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截止3月24日17时30分,事故已造成78人死亡、117人重伤,损失十分惨重、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为深刻吸取教训,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召开进一步加强防范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筑牢红线意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有效控制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形成声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全面彻底整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直接监管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防控体系,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三、工作内容

  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涉及重点行业领域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一)危险化学品。专题研判辖区危化品安全状况,组织专家逐一检查,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健全监管机构,充实专业力量,提高监管能力,要组织对所有涉及硝化反应工艺装置和生产、储存硝化物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不漏掉一个盲区、不放过一个环节,对存在问题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到位。要立即开展固体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治理,集中排查收集贮存的数量、方式、设施、场所和处置方法,相关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存储、超量存储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危险废物处置链条的法规政策研究,畅通处置渠道。要对所有化工园区进行风险评估,重点排查园区内外安全距离、重大危险源、自动控制系统和防火隔爆、应急处置设施等,及时消除重大隐患,严防风险外溢,决不能使化工园区成为重大隐患的集中区、事故的多方区。

  重点排查防范液氯、液氨、氰化钾、氰化钠、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安全管理情况;依法设置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情况;剧毒化学品经营储存仓库和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情况;落实设置安全联锁,温度、压力、液位的超限报警,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检测信号的声光报警,自动泄压、紧急切断、紧急联锁停车等自动控制方式的危险化工工艺工作情况;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停产整顿情况;实行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实行出入库“实名制"登记管理和落实剧毒化学品、涉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实名登记制度情况;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落实专人值班看守情况。(县公安局牵头,应急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管大队及辖区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道路交通运输。要紧盯长途客运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客运班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整治“三超一疲劳"以及车辆擅自改装、无资质营运。要切实落实旅游包车公司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旅游客逢上必检,杜绝危险品携带上车。重点排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严格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和对7座以上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实行“六必查"的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交通安全执法、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及辖区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水上交通。重点排查县主管部门、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船主、驾驶员、渡口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乡(镇)渡船、特别是重点库区内渡船以及渡口安全状况;“三无"船舶情况;低质量船舶、非法船舶修造厂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整治情况;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情况;竹筏、漂流等水上运动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龙舟、竹筏、漂流、观光等活动的安全监管落实情况,水上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情况。(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公安局及辖区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建筑施工。要集中整治矿山等行业领域讲座施工外包工程,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安全责任落空现象。重点排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情况;施工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施工工地的停工整顿情况。(县住建局负责,自然资源局及辖区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五)非煤矿山。要深入开展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整治井下运输车辆使用干式制动器、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严防碰撞、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责任制,强化汛期安全风险管控和危险源辨识评估。重点排查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落实“三同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地下矿山通风防尘,防止人员炮烟中毒窒息事故预防措施和火工品管理情况;地下矿山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的安全治理和监控防范情况;露天矿、采石场边坡定期检查、监测和防洪排水等安全治理情况;防“三超"、反“三违"情况;防止越层越界、乱挖滥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完善应急救援措施的情况。(县应急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及辖区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排查储存仓库是否存在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再现;烟花爆竹零售点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距离;是否存在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检查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县应急局牵头,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交管大队及辖区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七)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要持续加大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文博单位以及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集中整治易燃易爆可燃材料装修、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重点排查“多合一"、高层建筑、学校、宾馆、饭店、车站、商场、市场、医院、电影院、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消火检、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县应急局(消防综合救援大队)负责,辖区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八)旅游。重点排查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情况;旅游景点自然灾害防治情况;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水上运动项目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游船、竹筏等水上运载工具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景区景点高风险项目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及辖区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九)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形式

  (一)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排查整治的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6月31日。

  (二)工作形式

  采取企业(单位)自查整改、行业部门复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

  1.企业(单位)自查整改:全县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和有关单位全面开展自查整改,深入排查治理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

  2.行业部门复查:各部门要对各自主管的行业领域相关企业(单位)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具体工作方案由各行业部门自行制定。

  3.政府督查: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督导督查。各乡(镇)要对本辖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单位及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内容,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对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乡(镇)、部门单位和企业,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抓好落实,督促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单位要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内容立即传达到辖区内各村委会以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要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严格整改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大宣传,强化监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单位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治理。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活动结束后,各牵头负责单位要将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安委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xyjglj@sina.com)

  附件:

  1.灌阳县2019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2.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灌阳县2019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分管领导: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单位名称

问题和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单位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

整改完成情况

备注

说明:此表为累计报表,请各单位每月25日将此表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唐永明,电话:4216601,传真:4216026,邮箱:gyxyjglj@sina.com。


  附件2

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2019年月日—月日  

组织督查检查情况

开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组织

检查组

组织检查人员

受检

企业

应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实际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排查

一般

事故

隐患

其中:

已整改

排查

重大

事故

隐患

其中:

已整改

(个)

(人次)

(个)

(家)

(家)

(%)

(项)

(项)

(%)

(项)

(项)

(%)

(个)

说明:此表为累计报表,请各单位每月25日将此表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唐永明,电话:4216601,传真:4216026,邮箱:gyxyjgl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