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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026767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兴政办〔20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上级驻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兴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4月15日印发的《兴安县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兴安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兴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