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026767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兴政办〔20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上级驻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兴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4月15日印发的《兴安县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兴安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