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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开展2009年第三季度旅游安全大检查和督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208689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开展2009年第三季度旅游安全大检查和督查的通知



各市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2009年第三季度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当前全区正在开展的旅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平安行车旅游”创建活动,把防范遏制第三季度旅游安全事故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国庆6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从现在起至9月底在全区开展一次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以赴做好新中国60周年节庆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要周密部署开展好节前旅游安全大检查。各地旅游企业要立即开展一次全方位、全环节、全过程的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市旅游局要于8月底前完成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治区旅游局将于9月份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二要制定落实国庆60周年大型旅游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活动场所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三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二、深入、扎实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平安行车旅游”创建活动


  旅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平安行车旅游”创建活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年旅游行业的重点工作,要贯穿全年旅游安全工作始终。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一要注意防止松劲厌战情绪,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做到有侧重、有特色、有实效,创造性地推进工作;二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办的作用,开展联合安全检查、督察活动,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三、深入、持续开展旅游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旅行社企业重点排查使用或租用旅游客车安全隐患问题,强化导游、领队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赴台游、边境游组团社重点做好参团人员资格预审查工作。景区企业重点排查景区内道路防护安全、易发生地质灾害隐患、水上项目隐患等。特别对水上项目、大型游乐项目,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星级饭店要在消防、卫生、质检等部门的监督下,排查火灾、食品卫生、电梯、锅炉等隐患。


  四、切实加强高温雨季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正值高温雨季,台风频繁,属事故易发期。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互动,强化灾害性天气预警,落实雨季“三防”措施,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及时关停受灾的景区,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安全度汛,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组织领导


  各市旅游管理部门要对国庆6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和检查工作方案,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一把手责任制,各级领导班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对检查工作本身不到位,对事故隐患没有提出整改措施,以致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市旅游局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请于9月20日前书面报自治区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