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1240347
- 制定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 快速聚焦: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 发文字号:桂保监办发〔2016〕14号
- 公布年份:2016.04.29
- 实施日期:2016.04.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桂保监办发〔2016〕14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中国保监会办公厅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及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应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要通过编制防灾减灾宣传手册、板报、折页等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使社会公众增加对灾害风险的认识了解和防范意识。同时,对一些重要险种的保险责任及保障范围开展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自觉利用商业保险手段规避或减少灾害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切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工作
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应提前部署汛期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与减灾救灾部门信息沟通,及时跟踪灾害预警信息和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并通过短信、微信等各种渠道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通知到保险客户,指导保险客户科学做好灾害应对和防范工作。同时,加强风险排查,根据公司承保企业风险档案,对于较易受汛期影响的项目,以及“三农”保险等涉及国计民生的保险标的进行重点排查,指导保险客户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灾害发生后,应积极应对,迅速启动灾后理赔应急机制,集中调配理赔资源,加快查勘理赔速度,开辟理赔绿色通道,确保服务热线畅通,查勘理赔及时。 主动开展防灾防损应急演练
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应在办公地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员工开展避险逃生演练活动,学习自救互救基本技能,提高员工自救互救能力。强化与各地防灾减灾部门的沟通协调,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台风、地震以及火灾等灾害,组织开展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应急指挥、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等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应急能力。 做好新闻宣传及灾害交流机制
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和总结有关活动开展情况,整合资源优势,配合防灾减灾部门建立灾害数据库,建立防灾减灾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借助有关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及时报道和宣传典型案例,营造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应在5月15日前将防灾减灾日有关活动开展情况报告我局,电子版一并发送至gxbjjcxc@126.com。
联系人:陈鹏飞 0771-5566910
陈 冬 0771-5536831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