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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43754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建〔2021〕504号)


各县(市)住建局、粤桂管委会发展规划局、市质安站、各城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确保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制定了《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9日

  附件
  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确保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历届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机构
  为全力做好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成立市住建系统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 长:丁旻晖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冯志龙 市住建局质安科科长
  唐永雄  市住建局消基科科长
  黄 立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站长
  成 员:龙石钧  市住建局质安科科员
  黄晋洪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副站长
  杨兆宗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承担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质安科科长冯志龙兼任,成员由市住建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负责人担任。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
  各县(市)住建局、粤桂管委会发展规划局、市质安站、各城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今年以来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监管实际,全面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
  1.大检查大排查的范围和方式:全市所有地区建筑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采取企业自查、行政执法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
  2.大检查的内容:重点检查各县(市)住建局、粤桂管委会发展规划局、市质安站、各城区建设局、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的情况;贯彻落实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加强建筑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严查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二)持续做好“强监管、严执法”工作
  根据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情况,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行政罚款总数、监督罚款数出现同比“双下降”现象,存在执法工作力度不够、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扭转目前“轻处罚”现象。
  1.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检查立案率,切实扭转检查代替执法,整改代替处罚观念,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水、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切实强化执法权威。针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2.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指导本地区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持续推进分类分级监管。突出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实现重点单位“全覆盖”执法检查,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加强本地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训练,配齐执法装备,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推行“执法+专家”安全监管工作模式。
  3.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列入失信特别是“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建立健全相关信息记录并推送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4.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具体要求,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密切行刑衔接,严厉查处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作用,做好来电、来访、信函的举报投诉,同时开通网上举报、投诉,开辟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扩大行政执法案件来源渠道,提高安全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深入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重点内容,通过政策解读、基层宣讲、经验交流等形式,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2.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安全宣传“五进”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推动全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围绕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以事故发生原因分析、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和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各相关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员工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特点,选择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要督促管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一次企业领导参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切实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和教育,提升企业应急意识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进度安排
  从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8月)。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落实有力举措,部署所辖区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二)深入开展(2021年8月至9月)。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三)总结提升(2021年12月30日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根源,全面梳理监管漏洞,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服务水平。
  请各各县(市)住建局、粤桂管委会发展规划局、市质安站、各城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17日、2021年12月10日将贯彻落实方案、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人:陈烽,联系电话:3892369,。邮箱地址:wzzjjzak@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1年既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作风、更实的措施,扎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狠抓督促落实。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监管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精心谋划部署,落实专项行动小组,落实进度安排,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指导、检查,推动本地区、本单位以及监管企业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企业要坚持标本兼治,把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与着力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等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