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自治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4166406
- 制定机关: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快速聚焦: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公布年份:2018.06.07
- 实施日期:2018.06.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自治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曾维强、赵芳林、覃启宁、覃明军、韦玲、蒙谢显、韦华智、黄生、谢于洋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及时修复我乡水毁道路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已于4月16日上午,在纳翁乡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接会,已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拨款,待资金到位后进行抢修。目前已完成修复工程的实地测量工作。
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交通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