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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327600 

容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的通知

容应急字[2019]3号


局机关各股室:

  《容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已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容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27日

  

容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以及年度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权责一致、量力而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降事故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围绕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推动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三、重点执法内容

  (一)非煤矿山

  继续开展地下矿山防跑车、中毒窒息和采空区垮塌等专项治理。小型露天采石场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不足、无上山公路、未超前剥离,不按设计分台阶或台阶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地下矿山重点查处通风系统不完善、作业班组未配备气体检测仪、入井人员不佩戴自救器、井下火灾防范不到位等问题;地质勘探重点查处未履行“三同时"、未按设计施工、无风作业、以探代采等问题;以及证照齐全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从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演练等。

  (二)危险化学品

  把《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规定标准(试行)》落实情况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以管控重大风险点(重大危险源)为重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责任制建设、动火检维修等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和设计安全诊断、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容易引发事故的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遏制特殊作业环节事故。

  (三)烟花爆竹

  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标准(试行)》规定,突出对生产企业一证多厂、转包分包、“三超一改"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执行“六严禁"有关要求。

  (四)工贸行业

  继续深入开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冶金企业等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组织各行业重点对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涉及粉尘爆炸企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水泥、陶瓷和造纸生产企业及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进行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五)应急管理

  组织开展全县应急管理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企业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规范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和管理。

  (六)安全培训

  继续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企业安全培训管理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

  四、执法重点单位和频次

  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局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计划和执法检查工作日,并将执法检查计划中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和完成期限分解到各相关股室并落实负责人(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5〕86号)等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执法计划顺利实施。

  (二)注意做好工作衔接。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管理原则,量力而行,突出不同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重点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检查对象和频次,按照尽可能扩大检查覆盖面又不重复的要求,加强与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的有机衔接,做到上下联动。可以采取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中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要在开展执法检查前办理好《现场检查方案》审批工作,明确检查的时间、内容、重点、方式和执法人员等。执法检查过程中要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填写好《现场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需要责令企业整改或采取措施的,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按时进行复查验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等相关的执法文书,做到执法检查闭环管理。检查发现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违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处理。要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检查公平、公正。

  (四)加大执法力度。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强监管、严执法"活动融入到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中去,参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广西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执法手册(试行)》和《广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处罚。

  (五)严格执法考核监督。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落实执法人员廉洁从政责任,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同时,要按照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开相关的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各股室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附件1:

2019年非煤矿山领域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负责人:陈达荣

  一、非煤矿山行业执法检查计划

  (一)重点区域

  黎村镇、杨村镇、六王镇、灵山镇、杨梅镇。

  (二)监管企业(10家)

  1.重点检查企业(8家):容县恒湘矿业有限公司、容县杨梅尖峰顶矿业有限公司、容县黎村黄德尤石场、容县杨村皇令坑石场、容县泰源矿业有限公司、容县德森石场、容县石头陆广崇石场、容县昌鑫矿业有限公司。

  2.一般检查企业(2家):容县钰寰砂石有限公司、容县黎村六吟高岭土矿石泥场。

  (三)重点执法内容

  1.安全管理:(1)证照齐全情况;(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从业人员培训情况;(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安全投入情况;(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6)图纸真实性情况;(7)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情况;(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情况。

  2.地下矿山:(1)矿领导下井带班情况;(2)安全出口情况;(3)主通风机运行监控情况;(4)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配备情况;(5)“六大系统"运行情况;(6)隐患排查治理情况;(7)提升设备定期检测检验情况。(8)淘汰危及安全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3.露天矿山:(1)爆破安全距离;(2)按设计参数分层分台阶开采情况;(3)中深孔爆破作业落实情况;(4)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情况;(5)按设计控制边坡参数和安全检查情况;(6)按设计控制排土场堆置参数和安全检查情况。

  (四)执法频次和完成期限

  1.执法频次:重点企业检查不少于3次。一般企业检查不少于2次。

  2.完成期限:12月底前完成。

  (五)执法方式

  本局单独、会同上级部门或会同县其他部门采用“双随机"、明查暗访等执法方式。必要时聘请非煤矿山专家参加。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执法检查计划

  (一)重点区域和领域

  1.重点区域:容州镇、自良镇、六王镇、罗江镇。

  2.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单位。

  (二)重点企业

  1.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容县明天林化有限公司、容县自良宏旺树脂有限公司、容县罗江气体厂。

  2.一般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43家):中石化加油站15家、中石油加油站4家、社会加油站23家、气体经营企业1家。

  (三)重点执法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人员和资质管理情况;4.工艺管理情况;5.设备设施管理情况(自动控制、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6.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

  (四)执法频次和完成期限

  1.执法频次:对3家生产企业不少于3次,对43家经营企业不少于2次,其中社会加油站抽查80%,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抽查60%。

  2.完成时限:分批、分类按季度时间进度完成执法检查。

  (五)执法方式

  本局单独、会同上级部门或会同县其他部门采用“双随机"、明查暗访等执法方式。必要时聘请危险化学品专家参加。

  三、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744日)

  2019年共365天,双休日104日,法定节假日13天(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等)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为:365-104-13=248日。

  本股室总法定工作日=248日×本股室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人数=248日/人×3人=744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306日)

  包括: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0个工作日;2.参与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的执法行动:30个工作日;3.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建档、跟踪及整改等方面工作:90个工作日;4.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20个工作日;5.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应急局、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30个工作日;6.开展机动执法:26个工作日。7.行政许可审查、核查:50个工作日;8.组织标准化评审发证:3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测算(255日)

  包括:1.局机关组织学习:50个工作日;2.参加培训、考核:50个工作日;3.参加自治区季度会议、本局会议、应急管理部、区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各种会议:50个工作日;4.参加县安委会、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巡查、督查:30个工作日;5.本股室人员病事假、法定年休假、婚丧假:45个工作日;下乡扶贫:30个工作日。

  (四)全年本股室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183日)

  本股室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44-306-255=183日。

  

2019年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负责人:黎丽婵

  一、执法检查计划

  (一)重点区域及领域

  容州镇、开发区。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

  (二)重点企业(5家)

  容县乐源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南山瓷器有限公司、容县林丰胶合板厂、广西容县嘉耀玩具有限公司、沛然制衣(贵港)有限公司容县分公司

  (三)执法内容

  1.综合事项:(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2)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6)安全设备的情况;(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8)生产经营场所与原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情况;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10)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11)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2.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级国家标准、安全规范情况,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涉粉尘爆炸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设置情况;除尘系统的安全技术状况;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粉尘清扫情况;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生产机械点火源的工艺前去除异物装置设置情况;砂光机风管火花探测报警装置设置情况;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二)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程序的规范和落实情况。

  三、执法频次及完成期限

  (一)执法频次:对所列的重点区域和企业至少检查1次;

  完成期限: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执法方式:结合本局采取“双随机"、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992日)

  2019年共365天,双休日104日,法定节假日13天(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等)

  全年每人国家法定工作日为:365-104-13=248日。

  综合协调执法股总法定工作日=248日/人×4(人)=992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600日)

  包括:(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5×4=100个工作日;(2).参与玉林市、容县政府及玉林市、容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的执法行动:10×4=40个工作日;(3).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建档、跟踪及验收等方面工作:15×4=60个工作日;(4).三级标准化评审材料的审核:30×4=120个工作日;(5).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15×4=40个工作日;(6).参与容县政府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检查:10×4=40个工作日;(7).开展案件调查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30×4=120个工作日;(8).参与听证、行政应诉、督办事故、案例分析会、事故警示教育等方面工作:20×4=8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340)

  包括:(1).局机关组织学习:10×4=40个工作日;(2).参加培训、考核:10×4=40个工作日;(3).参加县政府季度会议、本局会议、自治区安监局及市直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10×4=40个工作日;(4).自治区安委会、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巡查、督查:15×4=60个工作日;(5).本科室人员病事假、法定年休假、婚丧假:20×4=80个工作日;(6).参与局机关组织组织的党群活动:10×4=10个工作日;(7).参与精准扶贫10×4=40个工作日。

  4、全年本股室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52日)

  综合协调执法股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992-600-340=52日。执法以股室为单位,4人折后算实际为13工作日。

  

2019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负责人:卢彬

  一、烟花爆竹执法检查计划

  (一)重点区域

  容州镇、黎村镇、石寨镇

  (二)重点企业

  1.一级(烟花爆竹生产类)(3家):

  广西吉泰烟花炮竹有限公司、容县胜利(东莞)烟花炮竹厂、容县财兴炮竹厂

  2.二级(烟花爆竹批发类)(1家):

  容县储安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三)重点执法内容

  1.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2.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三库"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3.检查经营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超量和未经许可的仓库储存烟花爆竹,是否存在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和采购、销售未张贴产品包装标识条码的产品;4.检查是否有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和采购、销售未张贴产品包装标识条码的产品。5.检查烟花爆竹零售企业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和非法产品,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四)执法频次和完成期限

  1.执法频次:按照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原则,全年每月一次检查生产企业3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1家。全年开展零售企业整治行动2次,分上下半年进行。

  2.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五)执法方式

  本局单独、会同上级部门或会同县其他部门采用“双随机"、明查暗访等执法方式。

  三、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496日)

  2019年共365天,全年国家法定工作日为248天(除去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13天)。

  总法定工作日=248日/人×2人=496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246日)

  包括: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0个工作日;2.参与自治区安委会、应急厅有关成员单位组织的执法行动:30个工作日;3.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建档、跟踪及整改等方面工作:30个工作日;4.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20个工作日;5.上级部门排的工作任务:30个工作日;6.开展机动执法和打非工作:8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测算(188日)

  包括:1.局机关学习26个工作日;2.参加培训、考核:46个工作日;3.参加县政府季度会议、本局会议、上级部门的各种会议:50个工作日;4.参加各级安委会、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巡查、督查:16个工作日;5.股室人员病事假、法定年休假、婚丧假:30个工作日6.参与局机关党组织的党群活动及扶贫:20个工作日。

  (四)全年本股室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62日)

  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96-246-188=62日)

  

2019年容县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负责人:施维

  一、执法检查计划

  (一)重点领域

  非煤矿山、工矿商贸、旅游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重点企业。

  (二)重点企业

  1.必查企业(5家):广西容县南山瓷器有限公司、容县乐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容县德森石场、华润混凝土(容县)有限公司、容县林丰胶合板厂。

  2.抽查企业(3-10家):从县内规上企业抽查。

  (三)重点执法内容

  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2016〕74号)要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配备等情况。

  (四)执法频次和完成期限

  1.执法频次:对重点区域和所列的重点企业至少检查1次。

  2.完成期限:2019年11月前完成。

  (五)执法检查方式

  采取“两随机"、明查暗访、交叉及联合执法等检查方式。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744日)

  2019年共365天,双休日104日,法定节假日13天(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等)

  全年每人国家法定工作日为:365-104-13=248日。

  应急指挥股总法定工作日=248日/人×3人=744日

  (二)其他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285日)

  包括:1.参与玉林市安委会、县政府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的执法行动:65个工作日;2.承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45个工作日;3.全县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专项预案90个工作日;4.安全信息化管理等工作:45个工作日;5.参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6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414日)

  包括:1.局机关组织学习:50个工作日;2.参加各种培训:60个工作日;3.参加县政府季度会议、本局会议、自治区、玉林市及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90个工作日;4.参加自治区、市安委会、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及日常工作:40个工作日;5.陪同上级安委办到容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34个工作日;6.本股室人员病事假、法定年休假、婚丧假:50个工作日;7.参与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党群活动:30个工作日;8.本股室其他工作:60个工作日。

  (四)全年本股室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45日)

  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44-285-414=45日。执法检查以股室为单位,须2人以上共同参与,应急指挥股有人员3人,折算后,实际为每人15个工作日。

  

2019年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计划


  负责人:黎丽婵

  一、执法检查计划

  (一)重点区域

  全县15个镇。

  (二)重点领域

  金属企业、涉粉尘爆炸企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建筑企业、旅游景区等企业。

  (三)重点执法内容

  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安全规范情况,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四)执法检查频次和完成期限

  1.检查频次:金属企业3家次、涉粉尘爆炸企业3家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3家次、道路交通运输企业3家次、建筑企业3家次、旅游景区等企业1家次。

  2.完成期限:2019年12月31日前。

  (五)执法方式

  采取随机抽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744日)

  2019年共365日,其中:双休日104日,法定节假日13天(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等),全年每人国家法定工作日为:365-104-13=248日。

  总法定工作日=248日/人×3人=744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355日)

  包括:1.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80个工作日;2.参加专项执法活动:10×3=30个工作日;3.开展案件调查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40×3=120个工作日;4.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建档、跟踪及整改复查等方面工作:20×3=60个工作日;5.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10×3=30个工作日;6.参与听证、行政应诉、督办事故、案例分析会、事故警示教育等方面工作:10×3=3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321日)

  包括:1.参加业务培训、学习:10×3=30个工作日;2.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和相关考核工作:20×3=60个工作日;3.参加国家、自治区、市及我局相关工作会议:30×3=90个工作日;4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之间交流工作7×3=21个工作日;5.大队人员法定年休假、事假等:20×3=60个工作日;6.参与党群活动:10×3=30个工作日;7.参与精准扶贫等活动:10×3=30个工作日。

  (四)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日(68日)

  全年大队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744日)-其他执法工作日(355日)-非执法工作日(321日)=6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