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对港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7929054
- 制定机关: 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
- 快速聚焦: 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
- 发文字号:港南交函〔2024〕22号
- 公布年份:2024.06.19
- 实施日期:2024.06.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对港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港南交函〔2024〕22号
叶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瓦塘镇湴垌村道路加宽维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该道路属于贵港城区公路养护中心建设,下一步我局将问题反馈至贵港城区公路养护中心。
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