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5号——关于对出入各住宅小区、村屯的人员,只进行体温检测,正常者予以通行,不再查验其他证件的通令
【法宝引证码】CLI.12.1568834
- 制定机关: 崇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 快速聚焦: 崇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 发文字号:崇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5号
- 公布年份:2020.02.20
- 实施日期:2020.02.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专题: 新型肺炎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综合保障
崇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5号)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 50号)精神,我市七个县(市、区)均为低风险地区,应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通令如下:
即日起,对出入各住宅小区、村屯的人员,只进行体温检测,正常者予以通行,不再查验其他证件。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此令后,要结合实际迅速落实到位。
崇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