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国资委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7357
- 制定机关: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快速聚焦: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市国资发〔2020〕19号
- 公布年份:2020.04.02
- 实施日期:2020.04.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国资委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国资发〔2020〕19号)
各监管企业:
为做好国资国企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 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安委〔2020〕5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市安委[2020]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国资委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好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请各企业分别于2020年7月2日和2020年12月10日前将上半年、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委宣传综合科。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2888252;邮箱:xcb2105890@126.com。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2020年4月2日
附件:
2020年国资委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 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为主线,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狠抓各项制度落实落细,加快安全基础建设步伐,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国资国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一)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1月23日就“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 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企业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安全例会和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总开关,推动责任向一线延伸并层层细化量化,坚决扛起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
(二)贯彻落实《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企业要深入开展《意见》宣贯,把学习转发成抓安全工作的具体行动,切实维护国资国企安全稳定,贯彻落实情况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
各企业要强化“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措施要求落地,进一步健全责任清单和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清单,严防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对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企业存在违法违规、严重失信和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委将积极配合安全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任务企业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市2020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强化党组织领导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总揽全局核心作用及党组织部门支持保障职责,在统揽本单位改革发展与生产经营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严管与支持相结合的思路,督促推动各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法定职责,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协助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引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是安全生产管理向深层次发展的需要,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只有以安全文化为抓手,才能实现企业安全执行力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转变,职工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飞跃。各企业要充分发挥企业安全文化的凝聚功能,不断创新工作思想,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文化素质,保障职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实现安全长治久安,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四)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统筹规范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事故约谈、领导挂牌督办、警示教育、“一票否决”等制度,制定下发《2020年监管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强化结果运用,更大程度形成正向激励。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治理。
(一)强化隐患源头的排查治理。各企业要依据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隐患源头治理机制,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彻底、不留后患。特别对重复出现的隐患,从该隐患的质量标准化、岗位作业标准化的标准及相关制度进行分析,重点分析标准、制度、人员、管理、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性进行整改,真正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同时实行隐患辨识、公告、治理、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对一时还不能整改的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等。要深化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积极配合消防、应急等职能部门开展以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为重点的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标准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并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和维护等,实现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企业生产车间、宿舍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同时落实好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风险防控。
(四)切实抓好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的函》(桂环督察办函〔2019〕16号)精神,对涉及企业要严格按照督查整改要求,落实资金、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对没有点名企业也要抓好自查自纠,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进一步落实宣传教育保障制度。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职工各种教育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落实岗前培训,新进员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厂级教育、车间级教育和班组级教育),落实其他从业人员在调换岗位和使用“五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的培训工作。
(二)强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各企业要通知各种渠道提高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晓度。强化全民安全常识宣传普及,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贯,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班组。同时通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方针和法律规定,弘扬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开展好每年“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5 .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
(三)强化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各企业要通过制度和作风建设,解决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不及时、工作标准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真正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精神振奋、作风扎实的安全管理队伍。 强化安全生产各项保障落实到位。
(一)加大资金投入。企业要依法保证或加大在安全文化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成果、新设备、新材料作为安全生产重要的技术措施,加大安全技术改造的力度,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确保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二)及时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各企业要及时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单位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尤其对涉及的救援任务所必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保障到位,平时多主动与上级专业部门保持衔接,落实专人负责。每年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1-2次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达到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目的。
(三)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好敏感时段、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员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节日、敏感时段各企业要24小时安排有领导值班,尤其是节日期间还有生产任务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到场组织和督促指导。同时分管领导要按时参加委每季度召开的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和组织召开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安委会下达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