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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桂林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5912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桂林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交安〔2021〕7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
  现将《桂林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30日

桂林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组织好2021年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各项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的通知》(桂交便函〔2021〕68号)和《桂林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市安委办〔2021〕19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深化专项整治,传播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进一步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21年6月,“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自6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大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落实安全责任,增强从推动安全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授、邀请专家授课、平台宣传等方式,推动学习活动走深走实,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扎实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项行动
  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集中攻坚年”,全力推进“百项整治任务”系统铺开,聚焦“9项重点、6项难点”,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二是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大摸底”,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对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组织摸排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摸清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底数,制定重大风险“五个清单”,形成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一图、一册、一表”。三是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以今年我市几起事故暴露的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等七个方面的整治内容,以严管重点车辆和驾驶员、打击突出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为重点,全面系统排查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突出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客运车辆存在3条以上交通违法未消除的,一律要求停运整顿,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同一问题反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多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五是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照《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任务分工方案和分工表,通过清理整治执法顽瘴痼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教育、排查防控执法隐患、执法队伍轮训等方式,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六是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两客一危一货”、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治理超限超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七是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指导运输企业在客运站(场)、企业驻地、公路沿线通过悬挂安全标语、设立宣传栏、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安全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司乘人员开展安全行车教育。督促各运输企业运用典型事故案例持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认真汲取今年以来我市交通运输事故,特别是“4.04”和“5.13”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教训,提醒全体从业人员举一反三,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
  “安全生产八桂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两客一危一货”、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治理超限超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每月至少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局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真正形成震慑。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刻吸取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今年以来事故多发、频发的教育,采取观看公路水路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通过组织在线观看、以案说法和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广泛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等活动。结合实际,每周针对公交出行、乘车出行、乘船出行、自驾出行安全等主题,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开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颁布一周年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参加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引导从业人员和群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抓手,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宣传“五进”,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运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在交通运输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一次警示教育,选择公路水路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通过组织在线观看和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平安交通”安全创新案例征集评选,创新安全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和挖掘安全工作新方法和新技术,总结、交流、共享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实践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把今年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真正办成全行业安全生产教育运动。
  (二)抓好跟踪指导,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切实把活动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考核办法,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各单位要明确负责机构,落实各项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有序开展。
  (四)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并于5月30日前报送活动联络员信息(附件2),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加盖公章电子扫描版)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上述材料请报送至电子邮箱)。报送材料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
  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联系人:马慧敏,联系电话:3558393,邮箱:glsjtjaqk@guilin.gov***。
  附件:1.2021年安全生产月进展情况统计表(略)
  2.安全生产月联络员反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