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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容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914520 

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容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容政办发〔20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容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容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

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我县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30号)要求,我县将于2023年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创建评价指标和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玉林市建设“四强两区一美"的总体目标和我县实施“一融两强四突破"战略,以水稻为主要农作物,以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为契机,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在全县加快推进机械化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等重点工作,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技术及装备,探索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提升水稻生产机械装备水平和机械化作业水平,全力推进我县水稻生产机械化全程全面、优质高效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容县属全国丘陵山区县。依据《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要求,到2023年底,全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需达到75%以上,其中,种植机械化率需达40%以上,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需达50%以上,谷物产地烘干机械化服务能力需达30%以上,秸秆处理机械化水平需达70%以上;农机装备配备科学合理,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的作业服务能力强,农机社会化服务在主要农作物主要环节全覆盖,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模式可复制、可推广,农机化公共服务机构健全、职能明确,各镇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形成上下联动、统一高效的工作机制,为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打牢基础;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定量指标全部达标,成功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新机具、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重点研发推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新机具、新技术,围绕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这一核心,以实施农机装备研发项目为抓手,充分发挥农机推广部门、科研院校、生产企业的资源优势,加大联合技术攻关,进一步加大先进农机装备研发示范推广力度。农机部门要坚持示范规划先行,以县镇两级农机推广机构、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为主,建设水稻机械化施肥播种、植保收获、深松深翻等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可看、可学、可复制的推广典型,以点带面,不断加快先进适用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补齐农机化装备和技术的短板弱项。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扶持资金,充分发挥惠农政策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补贴等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激发购机热情,增加农机装备量;在推广丘陵山区适用的微小型农业机械的基础上,加大对大中型农业机械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大中型农业机械的普及应用水平,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充分发挥各类农业机械推动农机化发展的作用。统筹用好涉农资金扶持建设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具有水稻育插秧、烘干、仓储、大米加工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水稻产业中心,推广使用高效植保机械,补齐水稻生产植保、烘干机械化技术短板弱项,不断提升全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三)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围绕“水"和“路"两个关键环节,加强灌溉水渠、机耕道路、入户便民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要将农田宜机化改造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规模化农机作业服务创造条件。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兴建农机库(棚),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全力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培育发展壮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强以农机合作社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加强农机合作社农业装备,棚库设施、办公硬件建设,引导农机合作社建章立制,提高规模化管理水平。加强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鼓励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先进农业机械设备,采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引导其积极开展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主动参与撂荒地整治工作,保障粮食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创建阶段(2023年2月)

  印发《容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实施方案》,成立容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2月—7月)

  1.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全面提升机械作业能力。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现场演示及机具展示活动,大力推广新机具、新技术,指导我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科学配备农业机械;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调控导向作用,对免耕播种机、高效植保机械、粮食烘干机等农业生产急需的关键机具,按有关奖励办法进行补贴,引导农民广泛应用新机具和新技术。

  2.破解技术难题,补齐技术“短板"。大力推广机械化育插秧、高效植保和谷物机械化烘干等技术、机具,破解在水稻播种、植保、谷物烘干等关键技术短板和制约“瓶颈",推进水稻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进程。

  3.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做好跟踪指导服务。继续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服务组织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民带地入社,强化利益联接,化解经营和自然风险。按照农时季节作业需求,适时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机具应用跟踪指导服务,派遣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作业现场发放技术宣传资料,讲解培训农机实用技术,开展现场技术指导,使广大农民掌握和应用新技术和新机具。

  4.提升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改善全程机械化作业条件。积极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为规模化农机作业服务创造条件。不断加强机耕道路和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推动解决农机“行路难、看病难"等问题。

  5.做好工作记录,整理归档资料。收集归纳整理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各项资料,编辑制作记录片和工作汇报PPT,编写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报告,并分类归纳文字和影像资料,做到创建工作印记全程留痕,创建文档规范可追溯。

  (三)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8月—9月)

  全面总结我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经验及成效,撰写自评报告。按照验收工作要求,归纳整理并上报验收资料,申请上级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县农机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组、宣传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中心,负责创建示范县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落实经费和人员,有序开展工作。落实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具体的创建工作负责人,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和运作。

  (四)统筹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认真学习借鉴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经验,统筹使用好涉农资金,安排专项经费,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整合各类社会资源,调动各方力量,补齐全程机械化短板弱项,支持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

  (五)加强检查督促,强化问责问效。成立县级督导组,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采取定期检查与动态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全力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发动和宣传开展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载体,对创建示范县的相关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浓烈的社会氛围。

  附件:

  1.容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2.容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


  附件1

容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

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容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容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李超副县长

  副组长:莫剑学县政府办副主任

  洪波文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锋县农机中心副主任

  成员:黄善龙县委办副主任、县督查绩效办主任

  潘玉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云县发改局局长

  陆永明县财政局局长

  陈洲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朝晖县经贸科技局局长

  曾世理县统计局局长

  李芝容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黄胜尤县档案馆馆长

  殷武新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庞雯文县接待办主任

  各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圆满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组、宣传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中心。

  (一)办公室

  主任:梁锋(兼)

  副主任:李德贵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陆超海县农机中心副主任

  黄干县农机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黎彩明县农机中心副科级领导干部

  梁峰县农机中心技术推广股股长

  陈昭云县农机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曾旋县农机中心财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示范县创建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技术组、宣传组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督促领导小组各项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要求的执行和落实。组织撰写、收集申报相关材料,协调专家组指导和评审工作。落实工作经费的支出报账,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技术组

  组长:梁锋(兼)

  副组长:梁峰县农机中心技术推广股股长

  韦秀锋县农机中心产业发展股股长

  杨树东县农技站推广研究员

  林尚秋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机管理股农艺师

  曾少兰县农科所高级农艺师

  成员:刘卫县农机中心技师

  黎雄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李来勇容州镇农服中心干部

  林志十里镇农服中心主任

  廖永炎十里镇农服中心干部

  韩雨容西镇农服中心副主任

  马凤玲石寨镇农服中心干部

  梁纪林杨梅镇农服中心工程师

  罗文宗黎村镇农服中心干部

  劳灿容黎村镇农服中心干部

  罗祖胜杨村镇农服中心副主任

  苏策金灵山镇政府干部

  黄良标六王镇农服中心干部

  罗培成浪水镇农服中心干部

  陈剑明县底镇农服中心主任

  陈孔县底镇农服中心干部

  黎均洪自良镇农服中心干部

  陈德自良镇农服中心干部

  梁毅松山镇农服中心干部

  聂新兰石头镇农服中心干部

  邹汉波罗江镇农服中心干部

  韦海全罗江镇农服中心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水稻生产新机具和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指导工作,负责编印有关技术资料和编写关键环节技术报告,总结归纳水稻生产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机具操作规程和技术路线管理模式总结等。

  (三)宣传组

  组长:潘玉佳(兼)

  副组长:夏舒原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梁周县农机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郭志勇县农机中心技师

  李明县农机中心技师

  李玉明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资料编制和视频制作,利用各种形式营造创建活动的氛围。


  附件2

容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

机械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职责分工表

  

序号

职责分工(工作要求)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备注

1

组织召开容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工作培训会。

2023年

3月上旬。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农机中心具体实施

2

制定并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工作的通知》《容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方案》等文件。

2023年

4月上旬。

县农机中心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3

负责审定印发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相关工作会议;提供2019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水稻生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秸秆禁烧方面的文件及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有关水稻生产方面议题的会议纪要,将创建示范县内容写入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2023年4月底前首次上报2019—2022年有关材料;2023年6月底前上报2023年有关材料。

县政府办

4

负责提供2019年以来上级和本级领导在我县调研检查粮食安全、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工作的相片、影视材料等;2019年以来关于水稻生产方面的宣传报道;指导县融媒体中心制作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宣传片;组织做好我县创建示范县相关宣传工作。

县委宣传部

5

负责提供2019年以来上级及本单位下发的关于水稻生产、农田宜机化建设、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秸秆禁烧等方面的文件及相关材料;2019年以来获得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有关文件;2019年以来关于水稻生产方面的培训班材料;2019年以来有关农机项目、水稻生产项目等文件,以及创建水稻生产核心示范区材料;2019年以来获得玉林市级以上水稻生产表彰奖励的文件及图片资料;其他相关材料。

县农业

农村局

6

负责提供2019年以来我县承担自治区、玉林市综合绩效考评指标(内含农机化工作)有关文件;组织人员到各镇和各有关单位督查配合创建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

2023年4月底前首次上报2019—2022年有关材料;2023年6月底前上报2023年有关材料。

县督查

绩效办

7

负责做好创建示范县专项工作经费划拨工作,提供工作经费划拨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以来上级下达我县支持水稻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

县财政局

8

负责提供2019年以来上级和县级下发的关于促进粮食生产、稻谷补贴等方面的文件和相关材料。

县发改局

9

负责提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信息;2019年以来到农机经销点检查工作的照片。

县市场

监管局

10

负责提供2019年以来全县有关水稻生产科技方面的培训、农机服务组织科技创新、孵化等材料。

县经贸

科技局

11

负责提供2019年以来全县水稻生产相关统计数据。

县统计局

12

负责提供2019年以来实施乡村振兴项目中涉及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文件、项目相片及其他数据材料;协调整合资金扶持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项目实施。

2023年4月底前首次上报2019—2022年有关材料;2023年6月底前上报2023年有关材料;2023年7月中旬完成制作创建工作宣传片。

县乡村

振兴局

13

配合查找并提供与创建工作有关文件和资料。

县档案馆

14

负责提供2019年以来上级和本级领导在我县调研检查粮食安全、农业农村、水稻生产、农业机械化工作的相片、影视及宣传报道等材料;制作创建工作宣传片。

县融媒体中心

15

负责提供各镇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情况、县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装备情况;在创建期间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1家以上,提供合作社营业执照扫描件、办公环境照片等佐证材料;落实1名农机工作具体负责人;安排专人配合创建示范县有关工作。

2023年4月底前首次上报2019—2022年有关材料;2023年6月底前上报2023年有关材料。

各镇人民

政府

16

负责收集2019年以来上级农机部门和我县下发的关于水稻生产机械化方面的文件及相关材料;2019年以来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培训、宣传等材料;2019年以来上级领导到我县调研检查农机工作的相片、影视材料等;2019-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数据材料;收集3个以上农机服务组织出具的开展作业服务情况等证明材料;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等相关技术文件,收集3个以上规模种植户出具的对该技术路线的应用评价情况等证明材料;收集2019年以来有关水稻生产方面培训班材料;负责填写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自评表、县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情况表、县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装备情况表的数据录入、调整、审核;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2023年

7月上旬。

县农机中心

17

负责做好创建验收考评接待有关工作。

待定

县接待办

备注:所有提供的纸质材料都需要所在单位盖章,其中相关文件必须为红头盖章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