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上林县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上林县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政办函〔202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 2021 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 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 2021 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21〕42 号)要求,结合我县各乡镇的生产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2021 年上林县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并就做好全年粮食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刻认识抓好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粮食安全底线思维,强化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播种面积 52.9147 万亩(其中早稻 19.6636 万亩),总产量 18.5978 万吨的粮食生产任务,并及时将分解目标任务数下达到各庄、各田块,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完成全县 2021 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切实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采取“长牙齿"的硬
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切实落实国家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的部署,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坚持耕地应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粮食种植面积不能减少的原则。强化耕地撂荒治理,鼓励种粮大户流转闲置耕地种植粮食,加强租赁农地全程监测监管,全力遏制耕地撂荒且符合耕地利用优先序,确保耕地应种尽种、宜粮则粮,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三、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早稻播种插秧,坚决打好粮食生产第 一仗。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农时季节抓粮食生产,尤其要树立“早稻稳则全年稳"的理念,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春耕春播开展,迅速掀起春耕春种高潮,积极引导粮食生产主体抓好早稻生产,增加早稻种植面积,打好粮食生产第一仗,为夺取夏粮丰收、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奠定基础。
四、严格考核机制。自治区和南宁市把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作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我县将实行考核通报约谈机制,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任务没有完成的乡镇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附件:
2.2021年上林县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各村).xlsx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