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卫生系统2018年全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柳州市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快速聚焦: 柳州市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发文字号:城中卫发[2018]11号
- 公布年份:2018.05.07
- 实施日期:2018.05.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柳州市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卫生系统2018年全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2018年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柳州市城中区卫生系统2018年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7日
柳州市城中区卫生系统2018年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事故防范,落实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柳办〔2018〕18号)、《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柳安委办〔2018〕26号)的部署要求,城中区决定于今年5至7三个月期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为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卫生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全面巩固2017年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及“回头看"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尽量少出"的工作总目标。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四)是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五)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
(六)重大隐患是否做到“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六落实"。
(七)是否每月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并由主要负责人审签上报隐患排查及分析情况。
(八)是否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九)对去年以来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发布行动通告,并通知到各基层医疗单位。各单位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区卫生局。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20日至6月31日)。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本单位或其他单位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认真制定具体排查治理方案,每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7月5日前将排查治理情况(自查报告和附件1)上报区卫生局。我局将对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检查督查阶段(5至7月)。我局将按照部署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检查督查,开展现场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相关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强化措施落实。一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必须停业整顿。凡发现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或整治不力或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和分析情况的,一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先停业后整改,由区政府挂牌督办。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要对整改结果签字。对停业整顿及停业的单位,由区政府负责派人监督,防止明停暗开、死灰复燃。三是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智力支持作用,切实做到科学排查治理隐患,防止走马观花。四是区卫生局要组织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检查。五是鼓励社会监督。通过信访、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广开举报渠道。六是加大对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力度,举报一起,核实一起,严处一起。
(三)各项工作同步推进。要将本次活动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四)做好总结。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7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区卫生局汇总后,上报区安委办。此次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
联系电话:2820189;电子信箱:cz2826416@126.com。
城中区卫计局
2018年5月7日
附件1
城中区卫生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自查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检查日期:
单位地址: | 单位从业人数: | ||||
法人代表及 电话: |
| 分管安全生产 领导及电话 | |||
发现隐患、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不够可另附页):共 项。其中一般隐患 项,已完成整改 项,未完成整改 项;重大隐患 项,已完成整改 项,未完成整改 项。 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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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检查人员(签字): | 中心主任代表签字 |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单位存档,一份报当地卫生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