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3998170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林园发[2018]324号
各县(区)、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林办产字〔2018〕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桂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林办产字〔2018〕44号).pdf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