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1049919
- 制定机关: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发文字号:南农机安〔2013〕30号
- 公布年份:2013.11.06
- 实施日期:2013.11.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农机安〔2013〕30号)
各县(区)农机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11月4日召开的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暨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第四季度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农机局《关于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农机监〔2013〕21号)精神,为确保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今年最后两个月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提好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从梧州岑溪市三堡镇炮竹厂“11.1”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要采取农机干部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细化各级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监控责任区域,明确专人对重点路段、危险路段、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监控。要进一步落实村级农机安全管理员的“三盯”监管责任,实现联防联控,有效防范农机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机安全意识
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举办技术讲座、培训、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和安全知识。要经常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镇村屯、农村中小学、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拖拉机作业相对集中的场院,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新购机农民的安全培训和指导,切实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 开展大检查“回头看”,全面排查治理隐患
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在近期开展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大检查“回头看”主要做到“五看”:一是看对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要性认识是否到位;二是看大检查是否达到“全覆盖”;三是看隐患整治是否做到“零容忍”;四是看是否建立健全检查台账;五是看是否做到“严执法”。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制订大检查“回头看”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努力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着重对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矿山、石场、砖厂、城镇建筑工地等拖拉机集中作业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严格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带病作业。 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查处安全违法行为
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突出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要积极联合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组成强有力的专项整治工作队伍,在四级公路以下的县乡道路、乡村道路、拖拉机集中的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安全违法行为,以及其它非法违法从事农机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事故专报制度,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并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农机事故,确保各项农机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11月6日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