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快速聚焦: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布年份:2011.07.05
- 实施日期:2011.07.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21号)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推动企业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彻底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我委决定对监管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方式
各企业开展自检自查,我委组成督查组到监管企业开展综合督查。由市国资委领导带队,各科室部门参加,督查组具体安排详见《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时间安排表》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二是企业上半年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三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四是汛期和高温天气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
2011年7月4日至7月8日,各企业开展自检自查。
(二)督查阶段
2011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市国资委督查组对各企业进行综合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并通知受检企业)。
附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