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州县2023年高考安全保障暨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州县2023年高考安全保障暨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象政办电〔2023〕13号
象州镇人民政府,县(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象州县 2023 年高考安全保障暨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象州县 2023 年高考安全保障暨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 2023 年普通高考安全保障暨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为考生提供安全、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高考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怀进鹏部长提出的高考工作“三无、三稳、三确保"要求,以“安全、准确、按时、守纪、高效、有序"为工作方针,以抓安全保密、考风考纪和安全考试为重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规范管理,创新手段,从考务管理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安全保密零事件、违规违纪零记录、考试考务零差错、服务考生零距离"的“零失误"高考工作目标,向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基本情况
2023 年,我县普通高考参加统考人数为 2072 人(比 2022 年多 56 人),其中社会考生 76 人,日语考生 59 人。设象州县中学考点 1 个,考场 71 个,其中理科考场 41 个(含社会考生 2 个,日语考生 1 个),文科考场 30 个(含社会考生 1 个,日语考生 2 个)。设备用考场 2 个,在县民族中学设理科备用考点,考场 41 个;在象州镇初级中学设文科备用考点,考场 30 个。选聘考试工作人员 242 人。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县 2023 年高考工作的领导,成立象州县 2023 年高考安全保障暨县城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黎裕宁 副县长
陈 锋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覃汉超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保密委专职副主任、县委保密办(县国家保密局)主任(局长)
韦美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春光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李海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出版局局长、县社科联主席
黄 滔 县委网信办主任、宣传部副部长(兼)
黄德娟 县教育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韦志坚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黄国东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陈丽红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韦文静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曾 松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熊春花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巫勇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县金融办副主任
罗 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覃 羽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谭明良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谭任福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江春培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吕杰莉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象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兼)
潘伟富 县经贸局(县科技局)副局长
杨 敏 象州县气象局局长
李晓科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廖永军 县应急局应急保障中心主任
潘玉成 象州镇党委宣传委员
李冬梅 象州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俞熙信 中国电信象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潘楠 中国移动广西公司象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吴守标 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主任
何基鹏 来宾象州供电局六级职员
谭文清 广西广电网络象州分公司二级助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覃春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丽红同志兼任,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负责协调处理具体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工作安排
1.5 月 24 日前,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公安、保密等部门对考区保密室进行复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要求。保密室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试卷运输、保管、接送等环节的安全。
2.5 月 24 日前,县招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对我县考区、考点及周边环境开展检查、整治工作。
3.5 月 24 日召开全县高考工作会议。
4.5 月 25 日—6 月 1 日,县招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再次深入考区、考点进行检查、整改。
(二)部门职责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好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本部门能按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普通高考中的各种突发事件,努力创建“上下联动,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综合整治"的考试环境。
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高考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县招生办在县招考委的领导和指导下落实高考各项具体工作。
县招生办:负责高考考务组织、考风考纪维护、试卷保密保管等具体业务工作。严格执行考生入场“2+1"安检流程,按规定配备“智能安检门"服务,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协调县招考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全县进行高考考前综合检查。指导各学校组织考生进行各种应急演练及高考志愿填报。按照要求为考场配备必要的视频监控、5G 屏蔽仪和人脸识别系统等,禁止考生手机作弊。考试期间,考场实施封闭集中管理,设立考务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加强对监考教师的选聘和考务培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协助县公安、保密部门落实对试卷的各项管理工作。做好考试安全保密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协调县招考委员会成员单位做好考试期间象州县中学考点周边学校、幼儿园广播停播。对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对试卷涉密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受理和审查群众举报的违纪案件,核查高考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行为。
县委宣传部:协助县教育体育局做好高考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把握好宣传的时机、重点和方式,及时、主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要着力宣传我县严肃惩处违纪作弊行为的各项措施,在社会上形成高压、强压态势,增强对违纪作弊行为的震慑作用。指导县教育体育局制定我县高考宣传纪律和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凡涉及高考的新闻报道须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未经审核的稿件一律不得发布,对擅自发布或制造虚假高考信息的媒体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指导并督促新闻媒体协助县教育体育局做好宣传工作,从 6 月 1 日起在象州电视台全文播放《象州县人民政府关于为 2023 年高考考生提供良好环境的通告》,并在“大象州"客户端、“微观象州"微信公众号、“象州融媒"抖音号等平台发布。
县委网信办:负责各类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涉及高考内容的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网上舆论的引导和管控,承担网络舆情监测、搜集、研判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在试卷保密期,互联网上出现高考试题、答案和试卷时,要及时开展舆情管控,并采取必要的技术处理。有效监控和及时删除各种考试作弊和虚假宣传信息。
县委保密办(县国家保密局):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对试卷保密室进行检查验收。加强对试卷保密情况的检查,全程参与试卷保密工作,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一旦发生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积极参与事件查处。
县委统战部:审核三侨、港台澳籍考生照顾加分资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县公安局:负责试卷安全、保密和考点安全保卫工作,会同县保密、教育部门负责对试卷保密室的检查验收,严整安全隐患、严控重点人员、严密防控网格及严查涉校案件,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清理排查考点周边出租房屋和考点周边小广告,严厉打击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生和考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厉快速打击各类扰乱考试秩序危害考试安全的行为。负责预防、处置、应对考试期间考点周边暴恐事件及突发事件。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规定严格户口迁移管理,杜绝外省籍“移民考生"违规报考事件的发生。
5 月 24 日前,选派责任心强、政治素质高的 4 名在职在编且没有近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员参加高考的公安干警到县招生办工作(2 名到试卷保密室负责试卷安全保密工作,2 名到象州县中学考点负责考务办试卷安全保密和考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具体工作时间由县招生办根据上级考试工作要求进行协调)。6 月 5 日 15∶30—6 月 8 日 18∶00,安排人员值班巡逻,在七里桥至象州一桥路段两端设禁止鸣笛标志牌。6 月 7—8 日派出 1 辆警车及相关人员会同县教育部门考务人员从县招生办试卷保密室到象州县中学考务办之间往返运送试卷(每科考试开始前 1 小时及考试结束后半小时),6 月 9 日上午派出 1 辆警车及相关人员押送答卷到来宾市招生考试院。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县教育部门做好高考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人事规划,协调高考工作经费合理支出政策文件支持,维护高考监考员的合法权益。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考点及周边进行流行性疾病监测。象州县中学考点要配备医护人员,携带常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处理考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考试期间在象州县中学考点安排医生和护士各 1 名,安排 1 辆机动救护车随时待命,及时救治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突发疾病。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配合县教育部门指导象州县中学考点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县内医院开设处置应急事件绿色通道,及时有效处置考生的各种突发性疾病,保证考生的健康和安全。
县财政局(县金融办):确保我县普通高考标准化考场运行维护和作弊防控项目、安装智能安检门、听力播音系统、试卷运送车辆、5G 屏蔽仪和金属探测仪等专项经费及时到位,配合县教育部门做好高考工作经费预算和管理工作,保障正常的招生考试工作经费按时足额下拨。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清理象州县中学考点周边乱摆乱卖摊点,维护考点周边秩序以及考点周围噪音处理,及时消除隐患。负责督促县城范围内(特别是象州县中学考点周边)可能产生噪音的建筑工地在考试期间暂停施工,要求高考期间县城内其他有可能影响到居民休息的工地在晚上 21:00 前停止施工。
县市场监管局:指导象州县中学、县第二中学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做好学生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坚决防止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在高考期间对考点周边及考试工作人员集中饮食地点进行严格检查。6 月 3 日对象州县中学考点周边经营的餐饮业卫生条件彻底清查,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限于 6 月 5 日前整改完毕。6 月 7—8 日考试期间派 4 名工作人员(含 2 名县检验检测中心技术人员)对象州县中学、县第二中学餐饮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会同县委网信办开展检查、打击售卖考试作弊设备工具行为,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和替考作弊行为、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做好考试期间考点周边文娱场所的治理,严禁娱乐场所噪声影响考生休息和干扰考试,负责督促县城内网吧、OK 厅、歌舞厅等所有娱乐场所在考试期间暂停营业。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于 6 月 7—8 日两天,安排公交车辆与司机免费接送县第二中学考生往返于象州县中学与县第二中学,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保障考生安全、顺利参考。积极开展“爱心送考"“为考生让路"等公益活动。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象州县中学及县第二中学农产品食品(蔬菜、肉类等)生产加工质量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确保象州县中学和县第二中学师生食品饮食安全。
象州生态环境局:负责高考期间考点周边工业噪声污染的监控、治理。考试前要组织人员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检测,检查是否存在噪声污染隐患,清查考点周边的营业性场所,确保考点周边无超标污染噪音,杜绝参考学校和考点学校(象州县中学、县第二中学)周边工业噪声影响考试环境,重点在 6 月 8 日 14:30—15:40 的外语听力考试期间,要实时监控周边环境,创造宁静的考试环境。
县经贸局(县科技局):提供高考组考所需的物资,确保考试期间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协调电信、移动、广电等通讯部门做好防止手机作弊的业务处理,确保高考网络监控的正常使用。在考试期间,将考点周边的通讯基站进行降频处理(降到 3G 以下)。
县应急局: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县招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做好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应急措施,做好高考期间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承担高考期间安全应急工作服务保障。
象州县气象局:负责做好考试期间我县气象灾害预报、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我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为考生赴考提供安全、便利保障。
象州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分发《致象州居民的一封信》《关于为 2023 年高考考生提供良好环境的通告》,宣传发动居民在高考期间自觉遵守通告的内容要求。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考试期间考点周边路段交通秩序的疏导和维护,并与交通部门共同加强对考点周边道路、车辆及人员管理,保障考生通道、试卷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考试期间象州县中学考点路段禁止通行的汽车鸣喇叭,确保考点周边保持安静环境。
来宾象州供电局:负责在考试前对高考试卷保密室、象州县中学考点和县第二中学供电线路检测维修。确保 6 月 5—9 日期间试卷保密室正常持续稳定供电;确保 6 月 6—9 日期间象州县中学考务办及所有考场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听力播放系统正常持续稳定供电,同时配备足够的人力、设备,做好应急供电预案,如遇突发停电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做好抢修工作,确保各类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听力考试播放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考试期间象州县中学、县第二中学师生的生活用电,同时确保县民族中学和象州镇初级中学备用考点供电。
县自来水公司:确保考试期间城区(特别是象州县中学、县第二中学)的生活用水正常供水,确保供水水质达标。
中国邮政广西象州县分公司:根据高考需要,安排一辆符合运卷要求的车辆于 6 月 5 日在县招生办人员和公安干警共同押送下,往返于县试卷保密室与来宾市招生考试院之间,具体工作由县招生办协调。
中国电信象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象州分公司、广西广电网络象州分公司:为高考电信网络畅通提供必要服务,确保高考期间网络通讯服务持续,同时确保县试卷保密室、象州县中学考点监控系统、识别系统正常工作。
象州县中学、县第二中学:按文件要求对标对表及时完成各项考前准备工作,按自治区考务文件组织考点考试工作。严格落实“2+1"安检要求,确保考生手机“带不进、藏不住、用不上、传不出"。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具体实施,按照考务工作规定进行考点和考场布置,加强对听力播放设备等考试设施设备的检修和调试,严防考试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负责考点监考员和考务人员培训和管理。负责考点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考试工作流程组织实施考试。按照国有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做好上报工作。积极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每个学生必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和《考生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告知书》,坚守道德底线,禁止携带手机入场参加考试,营造“诚信高考光荣、违规作弊可耻"的良好考试氛围,维护国家考试的公信度。
县民族中学、象州镇初级中学:县民族中学作为理科备用考点、象州镇中学作为文科备用考点,在县招生办的具体指导下完成考点、考场的布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明确责任。高考是我县当前的重要工作之一,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做到零容错,确保高考各项工作万无一失。主要领导熟悉本单位高考职责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县招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高中学校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顾全大局,协调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保证今年高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同时,选派政治责任心强、业务精干、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高考工作,相关人员要按时按要求到达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考试期间,有关人员要 24 小时开通手机,保证通讯畅通,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县招考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做好成员单位和招生考试机构之间的衔接,确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县招生办要积极协调各部门,根据各项工作职责、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强化监管职责,相互配合,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高考各项工作。
(三)重视高考保密工作。县招考委员会严格选用保密人员,县公安局和县委保密办要积极配合,并给予大力支持,抽调政治素质高、责任意识强的干警,与县招生办选调人员组成保密组,在县公安局、县委保密办、县招生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保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要做到严格程序、交接清楚、签名确认、无缝链接,实行全程封闭式值班。
(四)确保高考期间的学校安全和稳定。高考前期和高考期间学校的安全和稳定是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高中学校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象州县中学、县第二中学要在高考前期认真开展以防火、防溺水事件、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醒广大师生认真做好自防、自护、自律工作。要加强法纪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有效预防各类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外出活动或异地赴考时,要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要注意交通安全,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和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确保师生人身和财物安全。
(五)诚信高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县教育体育局要联合宣传、网信、公安、市场等部门积极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严密监控考前及考中通过网络、通讯设备等传播涉嫌泄露试题及答案等有害信息,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针对校园周边及校园内的违规刊登高考复习资料、仿真试题,违规开办高考辅导讲座,贩卖无线耳机、“诚信助考"小广告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