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崇左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崇左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崇政办函〔2022〕15号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建立崇左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崇左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崇左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附件
崇左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保障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崇左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和形势研判,着力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健全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营造良好从业环境,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服务业发展委,人民银行崇左中心支行等单位组成,市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临时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参加。
(二)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署后印发。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
(三)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协调,增强监管合力,切实做好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各项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制定落实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等工作制度,与其他成员单位加强信息通报和沟通共享,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及时总结工作,通报经验做法,督促推动工作落实。
崇左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黄一碧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周寨强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市文明办主任
谢国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泽光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何学彬市信访局副局长
林森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杨占峰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农时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罗超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苏文龙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新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子才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农健市服务业发展委副主任
李政人民银行崇左中心支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