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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70759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蒙安委办[201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2月5日,柳州市融安县大良镇大良街一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店铺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过火面积约290平方米,桂林市七星区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造成3人死亡。自治区主席陈武、梧州市市长李杰云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柳州市融安县大良镇“2·5"烟花爆竹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桂安委办〔2019〕14号)和《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梧安委办〔2019〕18号)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对此也作了安排部署,现将上级指示精神和我县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各乡(镇)政府立即组织乡(镇)、派出所、村委等力量对辖区内各类商家店铺、非经营性储存仓库等开展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工作,如发现重大问题隐患必须按程序报县安委办备查。在排查过程中,要对各经营储存者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店外摆卖烟花爆竹,前店后宅或下店上宅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要督促其立即做好整改工作。各乡(镇)政府从即日起每天下午16点前将排查进度电话报至县安委办,于2月11日下班前将隐患排查表报至县安委办(附件1)。

  二、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要加强部门联合检查力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应急〔2018〕5号)文件要求,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三、各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要做好各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领域的隐患排查,加强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引导工作。

  四、县安委办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应急值守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指导检查组成员将按“打非"专项行动工作组(见蒙政办〔2019〕7号)组成。

  县安委办联系电话:6286859;邮箱:msaj6859@163.com

  附件:

  附件1:春节期间隐患排查表.xls

  附件2:桂应急[2018]5号.pdf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