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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州市里雍镇“5·2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609798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州市里雍镇“5·2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鱼政发〔202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2022年5月22日11时20分左右,在柳州市里雍镇里雍社区龙朝屯后岭闸麻朝空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为查明事故原因,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的有关规定,决定成立柳州市里雍镇“5.2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里雍镇党委、公安鱼峰分局等部门组成。邀请区纪委监察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路鹏同步开展违纪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成员

  组长:徐进辉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员:李定贤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东磷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许成爱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刘筱蓓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锦华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韦丽圆 里雍镇党委副书记

  曾青忠 公安鱼峰分局治安科民警

  邱 虓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麦 波 区应急管理局干部

  吴玉文 区应急管理局科员

  调查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772-3119611。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自行撤销。

  二、调查组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其与生产安全的关联性、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调查组要尽快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调查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区人民政府。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