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的通知
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的通知
灵政办函〔2022〕14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灵山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灵山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21〕40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的通知》(钦政办函〔2022〕8号)精神,为确保我县大宗农产品正常销售和价格基本稳定,做好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我县大宗农产品因各类因素出现的滞销问题,最大程度减轻农民经济损失,保持农业产业稳定发展,更好促进乡村振兴,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围绕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明确我县大宗农产品应急销售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响应机制、处置类别和工作措施,特别是当我县产期的大宗农产品出现部分或大部分滞销时,能够快速联动应急、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减轻农民经济损失,助力乡村振兴。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引起的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2.本预案适用的大宗农产品种类为水果类、蔬菜类、水产品类产品(详见附件)。
3.我县未列入本预案的规模化种植的农产品,当出现较大面积的滞销卖难时,应参照本预案,由相关召集人和专责小组参照本方案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处理。
(三)工作要求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处置、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农民自救"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善市、县、镇、村四级响应机制,做到统一协调、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
二、组织机构
建立灵山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分管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灵山县邮政分公司、县农投公司、华山农场公司、新光农场公司及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7个专责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预警监测组。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供销社,华山农场公司、新光农场公司等单位参与,负责做好大宗农产品生产调度、市场监测、价格监管、成本调查等工作;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根据情况启动预警机制,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产销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二)销售流通组。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华山农场公司、新光农场公司等单位参与,负责做好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流通工作,通过建设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等推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和促销等活动,推动县内外采购商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个人等形成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对接县内外大型电商平台,推动网上销售大宗农产品;指导、推动做好大宗农产品出口工作;在各类信息平台积极发布相关待销产品信息;组织开展工会福利采购、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相关群体参与各类大宗农产品促销活动;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三)物流保障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商务局,灵山县邮政分公司、县农投公司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物流保障,落实好有关大宗农产品的“绿色通道"政策,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物流受阻或中断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四)质量品控组。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监管,依法追究、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计量、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质量安全事件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五)舆论宣传组。由县委网信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大宗农产品销售舆情监控,及时发布真实信息,形成正确舆论导向;根据大宗农产品销售情况,指导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开展促销公益宣传;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负面舆论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六)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华山农场公司、新光农场公司等单位参与,负责根据各专责小组工作需要,研究落实有关大宗农产品的促销经费、促销补贴,指导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资金奖励或补贴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产销价格倒置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七)现场组织组。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辖区分别牵头负责,县委农办、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灵山县邮政分公司、县农投公司、华山农场公司、新光农场公司等单位参与,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的相关精神,完善相关机制和制度;根据各专责小组的需要,完成相关工作的组织及落实;组织各镇(街道)做好采摘、装运、交通协调及防疫等现场工作。
三、响应机制
(一)响应条件。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导致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时,监测预计产品滞销数量占全县该产品总产量的70%以上、产品市场价格低于成本价、影响区域为3个(含)镇(街道)以上的,可以启动预案。
(二)处置程序。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处置流程为:启动预警机制—确定处置类别—开展处置工作—报告处置结果。
由联席会议预警监测组及时对农产品滞销形势作出综合评估,启动预警机制,根据滞销原因、产品数量、影响区域、紧急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处置类别,由相应专责小组牵头启动预案,协调组织开展处置应对,并在处置完成后及时报告处置结果。
四、分类处置
(一)因产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预警监测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产销信息不对称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促销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组织相关企业、本地经纪人到主销地开展推介销售。组织动员县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与相应生产主体开展产销对接活动。
3.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4.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
5.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6.落实自治区、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工作要求。
(二)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销售流通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季节性滞销和自然灾害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促销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事态在全国、全区、全市、全县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有针对性地发布销售信息、进行品牌宣传。
3.根据事态组织县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4.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5.根据事态落实减灾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
6.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7.落实自治区、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工作要求。
(三)因物流受阻或中断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物流保障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物流受阻或中断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事态组织事发镇(街道)及时开通临时物流“绿色通道"、替代线路。根据事态组织有关镇(街道)或部门抢修、打通、恢复受阻或中断的物流通道、线路、业务。
3.组织在县内外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生产基地和经纪人准确掌握信息,及时调整销售方案。
4.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5.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
6.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7.落实自治区、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工作要求。
(四)因质量安全事件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质量品控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质量安全事件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定,迅速组织权威机构开展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和综合评估,理清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根据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在全国、全区、全市、全县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发布调查情况、进行专家解读等,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负面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4.根据事态组织新闻发布会、通风会、说明会,发布调查及处理情况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县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等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直播推介活动。
6.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
7.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8.落实自治区、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工作要求。
(五)因负面舆论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舆论宣传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负面舆论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迅速组织权威机构开展负面舆论涉及产品的调查和综合评估,理清涉及区域、品类,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根据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在全国、全区、全市、全县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发布调查情况、进行专家解读等,引导舆情,消除负面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4.根据事态组织新闻发布会、通风会、说明会,发布调查及处理情况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县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集中宣传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6.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
7.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8.落实自治区、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工作要求。
(六)因产销价格倒置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资金保障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了解产销价格倒置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等。县财政局牵头提出相关资金筹措安排意见。
2.根据事态落实促销活动及经费。
3.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县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4.实行大宗农产品供给总量调控,对该品类产品调优品种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提升品质品牌。
5.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6.落实自治区、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工作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联席会议牵头负责全县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处置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联席会议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分类处置。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本辖区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处置责任主体,参照县级方案,针对辖区农业产业的发展实际,建立本辖区大宗农产品滞销联席会议应急机制,根据分级响应要求落实人、财、物,确保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二)政策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统筹,出现大宗农产品滞销时,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应急促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根据促销情况,及时研究启动促销补贴。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大本地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和县外市场开拓,提升市场吸引力和占有率。统筹资金对销售大宗农产品成效突出的农业龙头企业、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予以奖励或者扶持,提升销售灵山县大宗农产品积极性。县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销售流通便捷顺畅。
(三)信息保障。联席会议预警监测组建立大宗农产品监测预警信息推送机制,根据自治区、市联席会议推送的相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各镇(街道)推送至生产基地及经纪人,指导其及时调整销售节点、渠道及区域,确保产销通畅。
(四)人才保障。坚持营销经纪人本土化理念,针对当前国内农产品销售线下线上融合发展的现状,加强农产品销售队伍和网络销售平台建设。整合政策和资金,按“专营销、拓市场、聚微利、争规模"原则,培育出一批精英营销经纪团队。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型的全产业链带头人,坚持控产能、调品种、提利润,提升土地的产出价值,促进生产阶段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不利因素的能力。积极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等纳入应急销售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灵山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适用的大宗农产品种类一览表
附件
灵山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适用的大宗农产品
种类一览表
一、水果类
种类 | 2022年预测 产量(万吨) | 一般 上市时间 | 主要分布区域 |
荔枝 | 15.9 | 5月上旬-7月上旬 | 三海街道、灵城街道、新圩镇、平南镇、陆屋镇、文利镇、武利镇、伯劳镇等。 |
龙眼 | 5.3 | 7月中旬-8月上旬 | 陆屋镇、檀圩镇等。 |
芒果 | 8.7 | 7月中旬-8月上旬 | 武利镇、三海街道等。 |
柑橘 | 26.3 | 11月上旬-次年1月中旬 | 陆屋镇、三隆镇、那隆镇、檀圩镇等。 |
火龙果 | 0.07 | 6月中旬-12月下旬 | 旧州镇等。 |
百香果 | 3.4 | 6月中旬-12月下旬 | 伯劳镇、武利镇等。 |
二、蔬菜类
种类 | 2022年预测产量(万吨) | 一般 上市时间 | 主要分布区域 |
辣椒 | 2.96 | 12月—次年5月 | 伯劳镇、武利镇、文利镇、石塘镇、陆屋镇、旧州镇等。 |
普通 白菜 | 4.99 | 1月—12月 | 新圩镇、檀圩镇、三海街道、陆屋镇等。 |
叶菜类 | 12.44 | 1月—12月 | 新圩镇、檀圩镇、三海街道、陆屋镇等。 |
黄瓜 | 2.75 | 3月—11月 | 陆屋镇、佛子镇等。 |
白萝卜 | 4.43 | 10月—次年1月 | 新圩镇、檀圩镇、陆屋镇及三海街道等。 |
番茄 | 2.22 | 10月—次年5月 | 新圩镇、佛子镇、及三海街道等。 |
三、水产品类
种类 | 2022年预测产量(万吨) | 一般 上市时间 | 主要分布区域 |
罗非鱼 | 1.1
| 全年上市,2-11月上市量偏多,1月和12月上市量偏少 | 武利镇、伯劳镇、烟墩镇、那隆镇、陆屋镇、石塘镇、旧州镇、平山镇、太平镇、佛子镇、三隆镇、文利镇、灵城街道、三海街道等。 |
草鱼 | 1.16
| 全年上市,2-11月上市量偏多,1月和12月上市量偏少 | 石塘镇、太平镇、新圩镇、檀圩镇、那隆镇、伯劳镇、陆屋镇、武利镇、旧州镇、平山镇、烟墩镇、三隆镇、文利镇、灵城街道、三海街道等。 |
鲢鱼 | 1.0 | 全年上市,2-11月上市量偏多,1月和12月上市量偏少 | 新圩镇、檀圩镇、那隆镇、伯劳镇、陆屋镇、石塘镇、旧州镇、平山镇、烟墩镇、太平镇、佛子镇、三隆镇、灵城街道、三海街道等。 |
鳙鱼 | 0.51 | ||
鲤鱼 | 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