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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安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740168 

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安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隆政发〔202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县直县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隆安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6月22日


  隆安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效、有序地组织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平战结合,常备不懈"、“整体规划,资源整合"的基本原则;实行县、属地乡镇、华侨区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管委会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主体。县级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县委、县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主体,县级负责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参与、协助事故的应急处置。

  3.当发生一般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本级相关预案,组织开展前期应急处置工作,依据职责参与、协助事故的应急处置。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隆安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隆安县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城镇燃气类事故按照《隆安县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上运输事故、铁路运输事故分别按照《隆安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隆安县危险货物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隆安县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油气管道保护突发事件按照《隆安县油气管道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4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主要依据国家有关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的应急预案,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南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宁市应急联动规定(试行)》等。

  1.5预警级别、事故级别与响应级别

  1.5.1预警级别划分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等四级,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隆安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等级确定条件》(详见附件1)。

  1.5.2事故级别划分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级别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执行,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四级。具体见附件2,《隆安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表》。

  1.5.3事故响应级别划分

  根据不同的事故级别和预警级别采取不同的响应级别。事故的响应级别分成Ⅳ、Ⅲ、Ⅱ、Ⅰ四级,依次由低到高:

  1.Ⅳ级响应:当事故级别为一般或预警级别为Ⅳ级时,采取Ⅳ级响应。

  2.Ⅲ级响应:当事故级别为较大或预警级别为Ⅲ级时,采取Ⅲ级响应。

  3.Ⅱ级响应:当事故级别为重大或预警级别为Ⅱ级时,采取Ⅱ级响应。

  4.Ⅰ级响应:当事故级别为特别重大或预警级别为Ⅰ级时,采取Ⅰ级响应。

  2风险分析及应急资源状况

  2.1隆安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

  隆安县辖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涉及化工、石化、医药、轻工、冶金、铁路、民航、公路、物资、农业、环保、地质、建筑、教育等各个领域。主要危险化学品有:汽油、液化石油气、液氨、酒精、甲醛、氨等,其中量最大的前6种危险化学品是:酒精、甲醇、甲醛、液氨、硫酸、汽油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统计情况如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共7家。隆安县无化工园区,企业呈现出多、小、散的特点,主要生产氨、甲醛、酒精、硫璜、油性漆、松节油、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无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其中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企业共2家:广西南宁市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成氨工艺);隆安福隆有限责任公司(氧化工艺)。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3家。其中加油站19个,经营其他化学品的单位4家(均为票面批发经营);无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无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企业,化工、医药,工矿商贸等行业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约18家,主要品种为硫酸、盐酸、烧碱、甲醛、氨水等,储存装置及设施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油气管线输送企业:只有过境成品油、天然气石油气输送管道。管道涉及3个乡镇:城厢镇、那桐镇、丁当镇。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共有重大危险源3家,即广西南宁市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海盈酒精有限责任公司、隆安福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构成三级2处(丰登公司液氨罐区、海盈酒精酒精罐区),四级1处(福隆公司甲醇罐区),主要是液氨、酒精、甲醇等。

  危险物品罐(库)区:共50处。其中生产企业储存罐区化工医药行业类危险物品罐(库)区6处,工矿商贸类18处。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县没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水上运输企业。

  2.2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析

  我县危险化学品的风险主要在化工生产、使用过程和储存环节,重点防范的环节及事故类型主要包括:

  1.生产、使用过程中,氨、酒精、甲醛生产过程的泄漏、爆炸、火灾、中毒事故;甲醇、乙醇、溶剂油等使用过程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盐酸、硫酸储存、使用过程的泄漏、灼伤事故,松香企业的火灾、爆炸事故等。

  2.储存场所中,汽油、柴油、甲醇、乙醇、二甲苯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发生泄漏,输油(气)管道成品油、天然气的泄漏等引发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事故等。

  3.运输过程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普通运输企业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我县主要是防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境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上运载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过隆安县境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基本上每年都有发生,此类事故后果难以预料,风险防控难度大。

  2.3重点防范目标、区域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我县有3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是:广西南宁市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海盈酒精有限责任公司、隆安县福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目前风险级别最高(D级)的是丰登化工公司的液氨库,风险级别次之的是海盈酒精公司的酒精库和福隆化工公司的甲醇/甲酫储存库区(C级)。

  2.除重大危险源企业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我县共有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3家构成重大危险源外,还有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南宁景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天那水、松节水和油漆,原料罐区有20个40m3储存罐),广西标牌化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油漆),广西华维食品添加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食品级硫磺,硫磺属于易制爆化学品),隆安泰森林化有限公司(生产松节油,松节油罐区有2个储罐)。风险等级为C级。

  3.非行政许可类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医药生产有4家风险等级为C级的企业;工贸行业为18家,涉氨(氨水)14家企业。由于涉及用氨水作为原料的制胶企业比较多,特别是华侨管理区内的制胶企业大部分无规划设计,布局不合理,普遍存在厂外、厂内、设施设备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象,事故风险在于制胶过程造成的燃烧爆炸、中毒;农药生产风险在于中毒事故;涉及使用有机溶剂的,风险在于静电、非防爆电气等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企业风险主要在于火灾、爆炸事故。

  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风险较高的为1家经营液氨的企业。由于我县内加油站大部分属中石油、中石化,管理较为规范,内附相对较小。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主要是氧气、乙炔经营,其风险主要来自于装卸或储存时气瓶瓶阀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油气管道输送企业。其主要风险在于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山体滑坡引起管道断裂。全县没有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有一处有山体滑坡的危险(城厢镇万朗村)。

  6.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风险主要在于设立不规范,未经正规设计,安全设施配套不满足要求,安全管理混乱等。

  7.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非法成品油经营、运输情况屡禁不止,事故时有发生,事故风险较高。

  8.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发布情况分析,全县重点区域主要在隆安那桐镇工区和华侨管理区。

  隆安县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及风险分布状况详见附件3《隆安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表》。

  2.4应急资源状况

  2.4.1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平台

  1.依托县公安110统一接处警和调度指挥平台,将消防119、医疗急救120、交警122等接处警调度系统合在一起,统一接警、统一指挥,实现跨部门、跨警区以及不同警种之间的统一指挥协调,报警人仅需拨打“110"、“120"、“119"、“122"任一号码即可得到各警种、多部门快速有效的救助。县公安局110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全天候受理报警求助,并将受理事项及时通报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县人民政府授权该指挥中心在联动处警时具有直接处置权、越级指挥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

  2.县政府办公室设有值班室,县应急局设有应急指挥中心,“110"、“120"、“119"、“122"均设有应急指挥中心,其他相关部门也明确了应急值守部门和应急值班电话,可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应急指令的迅速下达。

  2.4.2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状况

  1.“110"、“120"、“119"、“122"为常备应急力量,可实现迅速四警联动处置,但除消防救援支队部分大队配备有危险化学品处置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外,其余常备应急力量均未配备。

  2.隆安县消防大队承担隆安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有危险化学品处置小组成员8人,财政每年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

  3.中石化、中石油公司均建有危险化学品专职应急队伍,必要时可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后备支援力量。

  4.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队伍有:南宁输油管理处抢险救援队(输油管道)、中石油南宁输油气公司抢险救援队(输气管道)。

  5.可借助的其他救援力量,如南宁中燃城乡镇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伍、蓝天救援队、其他志愿者队伍、社会救援队伍等。

  隆安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4。

  2.4.2应急物资装备储备

  隆安县涉及危险化学品救援的主要物资装备详见附件5。

  2.4.3应急处置专家建设

  南宁市建立了应急管理专家库,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和应急管理专家共79人;自治区建立了广西安全生产专家组,其中应急处置专家27名,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了技术支撑。自治区、南宁市危险化学品方面应急管理专家名单详见附件6。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县指挥部及其职责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协调、指挥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必要时,协调驻地部队参加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3.决定启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决定应急救援行动重大事项;

  5.决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重大事项等。

  当Ⅲ级响应时,县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涉及事发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健局、隆安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工作组组成由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报指挥长批准后执行。

  当Ⅱ级以上响应时,县指挥长由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涉及事发乡镇政府、管理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抢险救援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新闻报道组、技术专家组、危险物品专业处置组、事故调查组等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当南宁市成立指挥部后,县指挥部纳入南宁市指挥部,由南宁市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乡镇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隆安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其职责为:

  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协调处置较大级别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调度专业应急队伍、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资源;指导乡镇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开展一般级别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规划意见和建议;组织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习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及应急管理费用财政预算意见;协助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布会等。

  3.3乡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局、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健局、隆安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发改科技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南宁海事局隆安办事处、南宁铁路局隆安办事处、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县红十字会、武警隆安县中队、县消防大队、县公投公司、隆安供电局、达特洁供水公司、中国电信隆安分公司、中国移动隆安分公司、中国联通隆安分公司、相关保险公司和各乡镇政府、管理区管委会等单位。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室):按规定程序及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信息报告;及时传达县指挥长的指令,通知有关单位响应;负责联系武警参与救援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应急联动中心覆盖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处警和通知;与110、122实时通报救援抢险车辆通行情况(出动位置、路线),保障救援车队通讯畅通;在职权范围内调度有关应急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按规定做好信息报送、传递工作,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响应;负责建立和完善应急信息、地面应急通信系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和协调提供平台。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牵头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事故;统筹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乡镇、管理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及时修订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协调指导疏散人员的安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救援捐赠工作。

  县纪委监委: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参与责任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事故网络舆情监控和网上舆论引导。

  县公安局:统筹指挥“110、122"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协助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挥有关乡镇派出所做好应急准备,负责制定人员疏散、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撤离,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稳定,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人员疏散、事故现场警戒保卫、交通管制等相关工作实施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参与处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负责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危险化学品综合应急救援工作任务;统筹指挥“119"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搜救事故现场被困和伤亡人员;组织实施事故现场侦测、救援过程的危险监控、灭火、洗消等救援行动;与属地乡镇政府、管理区管委会一道协助环保部门进行救援行动结束后污染物的洗消、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根据事态发展状况提出救援工作意见建议和需协调解决的事项。按规定组织开展或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县卫健局:统筹、指挥、协调实施事故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现场伤病员紧急救护,转运伤员到定点医疗机构,指导、协调医疗机构开展事故伤员的院内救治工作,统计、报告伤亡情况;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紧急医疗救护进展情况;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定期检查、指导、督导本系统内各层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按规定及时报送、传递相关事故信息。

  隆安生态环境局:负责事发地的环境监测,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处理方案的建议;指导和监督污染物的处置及生态环境破坏的恢复;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污染物处置与生态环境恢复进展情况;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负责事故救援现场的气象监测分析和气象预报等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协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有关产品质量检测等技术支持;配合处置食品、医药生产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及相关事故调查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或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调运公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组织制定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危险物品的转运工作;查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非法违法行为;协助处置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事故;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按规定组织开展或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县住建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工程抢险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紧急用水支持;组织协调公共设施洗消、地下管网污染的防范和消除工作;牵头制定《隆安县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隆安县油气管道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处置城镇燃气事故和油气管道保护突发事件,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按规定组织开展或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负责配合处置城镇燃气、油气管道保护突发事件;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县发改科技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保障;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引发大面积水、空气污染事件时,监控物价状况,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平抑物价、保障物资供应措施。

  县经信局: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的生产组织工作,承担应对重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的煤、电、油、气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参与隆安参与成品油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承担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保障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报送、传递相关事故信息;组织、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农药行业、农业农村产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农药行业、农业农村产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报送、传递相关事故信息;组织、指导农药行业、农业农村产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县文体旅游局:参与县体育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县体育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报送、传递相关事故信息。

  县融媒体中心: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的宣传报道。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水文资料,并参与事故调查、分析评估工作;参与乡镇水利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乡镇水利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报送、传递相关事故信息;组织、指导乡镇水利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县交通局:负责紧急修复管养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清除交通障碍等;配合处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参与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县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报送、传递相关事故信息;组织、指导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演练活动。

  县林业局:参与县林业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县林业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报送、传递相关事故信息;组织、指导县林业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县教育局:参与县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县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报送、传递相关事故信息;组织、指导县教育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行动的资金保障。

  县人社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工伤保险相关工作;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劳动保障违法事件。

  县民政局:协助开展事故善后工作;指导协调慈善组织做好事故期间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发放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南宁海事局隆安办事处:牵头处置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按规定组织开展或参与危险化学品水上应急演练活动。

  南宁铁路局隆安办事处:牵头处置危险化学品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按规定组织开展或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县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开展事故善后工作。

  县红十字会: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开展事故善后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武警隆安县中队:根据需要参加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维护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等。

  隆安县危险化学品处置小组(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和处理措施的制定和审查,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按规定组织开展或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隆安供电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供电和临时用电保障;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县公投公司、隆安达特洁供水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供水和临时用水保障;及时向乡镇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中国电信隆安分公司、移动隆安分公司、联通隆安分公司等通讯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通讯保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3.4专家组职责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方案的研究;

  2.研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

  3.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参与制订、修订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承担危化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3.5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为临时设立组织,其组成和工作职责由县指挥部决定。

  Ⅳ级响应时,现场指挥部的组成由属地县政府确定;

  县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

  1.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工作。

  2.确定应急工作中采取的处理措施,对预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生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和处理意见。

  3.确定现场应急资源的需求,及时向县指挥部请求协调调配。

  4.组织实施伤员救护、工程抢险和人员疏散、人员安置等工作。

  5.记录、收集和汇总现场各类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及有关部门通报事故及救援情况。

  6.提出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中止或终止的建议。

  7.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预警

  4.1预警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处置预警信息,认为达到或预计可能达到红色、橙色预警的,经县指挥长批准,报请南宁市指挥部发布;达到黄色预警的,报县指挥部批准,按规定程序发布。

  4.2预警行动

  1.接到预警信息的部门迅速组织现场核查和监测,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2.组织相关部门对遭受或可能遭受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影响区域的群众发出警报和紧急公告,告知事故基本情况、危险物质名称、危害性质、自我防护措施、注意事项及有关咨询和救助电话等。在组织疏散时,应告知疏散范围、路线、集结地点和疏散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4.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按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预警的解除应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意见,由发布预警的指挥部决定。如事故现场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预警的解除应由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建议,由发布预警的指挥部决定。

  5信息接报与通知响应

  5.1接警、处警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县应急局指挥中心和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县应急局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771-6522136)在接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报警后,应将事故信息及时相互通报,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值班室;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将信息上报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同时通报县应急局指挥中心。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及报告样本详见附件7。

  县应急指挥中心接警后,按既定处置流程发起联动,先行通知“110"、“119"、“122"、“120"出警处置。

  5.2通知响应

  Ⅳ级以上响应时,由县应急局指挥中心按照响应分级条件确定响应单位,根据规定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的支援请求、事故处置的需要通知县级响应单位响应。接到通知的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县、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及相关应急响应单位应急值守电话表详见附件8。

  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县行政区域的态势,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提请指挥长批准,向南宁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及时向毗邻县相应机构通报,并进行协调。

  6应急响应

  6.1响应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响应。响应程序详见附11。

  6.2启动预案

  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接到的警情研判,按规定程序向县指挥长报告并提出响应级别建议,明确响应级别:

  启动Ⅳ级响应:由属地县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发地应急处置情况,及时予以支持,如有必要,或经属地人民政府请求,可组织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组成指导组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救援。

  启动Ⅲ级响应:启动本预案,成立县指挥部,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人确定应急响应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决定现场指挥官及现场指挥部应急单位组成,通知应急响应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启动Ⅱ级以上响应:启动本预案,成立县指挥部,提请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县指挥部全体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决定现场指挥官及现场指挥部应急单位组成,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待自治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后,在自治区、国家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3响应行动

  6.3.1县指挥部办公室的响应行动

  及时了解掌握最新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的进展情况,向县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南宁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保持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相关行业(领域)指挥机构、应急专家组的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协调相关人员和应急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及时协调相关应急力量予以支持;按县指挥长的指示,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6.3.2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响应行动

  按照其职责和部门预案进行响应。接到响应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和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6.4应急处置

  6.4.1先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在及时上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同时,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先期处置内容包括: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掌握人员伤亡和人员受困情况,迅速判断危险物质名称、性质、事故规模、影响范围和趋势,明确事故现场是否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危险性,划定现场区域、危险区域、安全区域,初步确定警戒范围、个体防护和洗消要求,组织警戒区域群众疏散,确定现场指挥部地点,初步确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6.4.2事态监测与评估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事故现场监测任务的承担单位(生态环境、水利、气象、消防、卫健等部门),各监测单位按要求选择适当的监测方法、手段、仪器、监测点或部位等开展监测,将监测分析结果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并提出建议。监测分析内容包括:

  1.不明危险物质的MSDS关键数据,如物质名称、物化性质、分子量、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等特性;

  2.气象条件(如风向、风速、温度、湿度、大气稳定度等);

  3.空气中测量点高程的危险物质成分、浓度;

  4.水体(包括地下水、地沟)、土壤、农作物等环境卫生污染情况;

  5.事故受灾点下风向危险物质可能的滞留区(死亡区域、重伤区域、轻伤区域);

  6.可能的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窒息危险性;

  7.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

  8.生成二次反应有害物或诱发其他危险的可能性等。

  6.4.3建立事故应急通讯联络

  1.各应急单位应预先确定应急响应时的通讯手段和方法,保障应急通信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2.到达现场救援的各部门或队伍,应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并登记通讯联络方法。

  3.县应急局指挥中心应迅速建立与现场指挥部、有关部门、上级有关机构等的通讯手段,保障通讯畅通。

  4.南宁电信隆安分公司、南宁移动隆安分公司、南宁联通隆安分公司要为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通讯畅通提供支持;必要时,派出移动通讯保障车辆,增大事故区域的通讯容量,建立临时通讯系统,并且确保设施设备处于爆炸区域外或具有防爆功能。

  5.具有爆炸危险性气体环境事故现场不得使用非防爆通讯器材。

  6.4.4警戒与管制

  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县相关部门、属地乡镇、管理区予以配合。

  1.对事故现场周围实施交通管制和警戒,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通道的交通畅通,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2.警戒和交通管制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护,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了解事故情况,确定警戒范围,避免进入危险区域,参加警戒和交通管制人员在事故情况不明时应先待命。

  3.事故现场警戒范围由现场指挥部确定,并根据事态和监测的结果进行调整。

  4.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的主要任务包括: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划分救援车辆停车区域,保障救援通道畅通;严禁无危险化学品防护装备的车辆进入事故现场。指挥危害区域内的人员撤离、保障车辆的顺利通行;引导不熟悉地形和道路情况的应急车辆进入现场,及时清除交通障碍物;严禁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区域(厂区),维护撤离区域和人员安置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保护撤离区内和各封锁路口附近重要目标及财产安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

  6.4.5抢险组织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实施,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救援队、120急救中心等)予以配合。

  1.事故责任单位在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开展自救,为县应急力量到达争取时间和创造救援条件。救援过程中事故责任单位应密切配合,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为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全面支持。

  2.承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部门应根据隆安县主要的危险化学品潜在重大事故风险类型,开展针对性的应急准备。如,防化装备、洗消设备准备;复杂抢险的行动编组及指挥和协调;供水方案、灭火方案准备;堵漏器材及堵漏抢险方案;泄漏物围堵、收容设施及方法;洗消物资以及个体防护装备准备,起重(吊)车、推土机、洒水车、供水车、工程抢险车等装备准备,并掌握可借助的外援物资、装备分布情况。

  3.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应急救援工作部署和方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和各种保障行动。

  ①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

  ②迅速找到并控制消除事故的危险源,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防止事故扩大。

  ③根据事故类型,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获救创造条件。

  ④组织专业人员加强事故涉及区域的环境、气体等监测监控,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⑤组织各种应急保障。

  6.4.6扩大应急

  当事故态势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县指挥部应按程序向南宁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请求支援。

  6.4.7人群疏散与安置

  由属地乡镇、管理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县直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1.人群疏散由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危害程度、持续时间、所需要疏散时间等具体情况及专家意见作出决定。

  2.及时向疏散区域发布公告,公告包括疏散时间、疏散路线、交通工具、搭乘点、目的地、自我防护事项等。

  3.人群安置场所根据安置人群数量,安置时间长短以及气候等情况,可选择交通便利和有安全保障的公园、学校、宾馆、体育场等公共场所。

  4.对启用的临时安置场所,应指定负责人,并提供相应的人力和资源保障,保障安置场所的生活(水、电、食品、衣被)、卫生、通讯和治安等基本需求。

  5.对疏散人群中有需特殊援助的群体(例如老人、残疾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监管所等)应重点做出安排。

  6.卫健部门应在人群安置场所设立临时医疗点,设置机动医疗点,做好卫生防疫、污染物洗消等工作,对疏散、安置过程中实施人群健康监护。

  6.4.8医疗与卫生

  由县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对现场急救和医疗服务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记录和汇总伤亡情况,注意保存伤亡人员物品,协助事故伤亡信息发布,必要时设立公众咨询电话,以满足公众查询需要。

  6.4.9应急人员安全

  由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应急单位予以配合。

  1.所有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应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

  2.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危害性质,确定个体防护等级和配备要求,并确保通知到达现场的各个救援部门。在收集到事故现场更多的信息后,应重新评估所需的个体防护设备,重新评估后,需要提高个体防护等级的,应迅速通知各救援部门。

  3.现场指挥部应随时掌握进入事故区域实施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情况。有关人员需进入危险区域的,须报请现场指挥部批准。

  4.各应急救援力量应对进入事故救援区域的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对人员的个体防护和相关能力予以确认。

  5.设立现场安全检查人员,监控现场随时可能出现的不安全情况。

  6.参加应急人员应建立有可靠的通讯保障,保障应急人员救援安全。

  7.对有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设立应急人员和设施洗消点,建立洗消程序。

  6.5信息发布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发布。县级信息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起草,报县指挥长批准后方可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县级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对社会出现的有关事故谣言,应与媒体及时沟通,澄清事故谣言。

  6.6应急救援中止

  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可能造成事故扩大化的情形,或者暂时不具备救援条件等,经专家组论证,提出中止救援意见,县指挥长可决定应急救援中止。

  6.7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前,由县指挥长对现场洗消、清理和公共设施的恢复等工作做出安排,由生态环境部门对事故区域进行环境质量监测,确定事故区域环境质量恢复到事故前状态;经确认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县指挥长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现场指挥部撤销。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宣布应急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治疗、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和劳务补偿、救援费用支付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7.2保险理赔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安排人员开展相关的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

  7.3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隆安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方应注意收集和保护有关事故的现场证据。Ⅲ级以上响应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此项工作;Ⅳ级响应时,由县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7.4违法行为查处

  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7.5应急评估与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参与应急单位要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查找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提升,并将应急救援情况形成报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8保障措施

  8.1队伍保障

  县应急局负责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南宁海事局隆安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事故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南宁铁路局驻隆安办事处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将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纳入队伍建设的内容。

  鼓励未建立危险化学品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与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采取多渠道、多方式依托社会救援力量建立辖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志愿者服务队伍。

  8.2信息与应急通信、应急物资、装备等保障

  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根据隆安县实际提出年度涉及应急救援信息化系统建设、应急物资、装备配备计划,列入部门财政预算,各行业(领域)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需要,确保应急通信、应急物资、装备得到保障,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及时更新本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应急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

  8.3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完毕后向事故责任单位追缴。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由县本级财政承担,具体由牵头处置的部门制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县财政审批后予以实施。

  应急处置费用及应急人员的津贴和补助、应急培训与训练、演练费用等费用列入各应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

  8.4应急培训与训练

  县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技能培训。各应急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公安、卫健、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应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对部门的指挥人员和应急人员开展专项应急培训和训练,包括现场决策、信息获取、处置方法、作业程序和个体防护等,对人员培训进行考核和记录。

  8.5演练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县级年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实施综合应急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各应急成员单位应针对演练评估报告指出的问题或在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解决措施。

  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由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县应急成员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组织制定、修订所监管(管理)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本部门应急行动方案。

  消防部门、危险化学品专业(专职)应急队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应当组织制定重点防范目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分析、辨识存在的重大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景制定具体的应对方案和对策,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县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修订有关预案,做好与本预案的各项衔接工作。

  9.2奖励与责任

  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的有关规定执行。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隆安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等级确定条件

  2.隆安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表

  3.隆安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表

  4.隆安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表

  5.隆安县涉及危险化学品救援的主要物资装备

  6.自治区、南宁市危险化学品方面应急管理专家名单

  7.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及报告样本

  8.县、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及相关应急响应单位应急值守电话表


  附件1

  隆安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等级确定条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级四级,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般事故预警(Ⅳ级)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发生火灾,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可能需要疏散、撤离100人以下;

  (3)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受困、下落不明;

  (4)造成或可能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重事故预警(Ⅲ级)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

  (2)发生火灾,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可能需要疏散、撤离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3)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受困、下落不明;

  (4)造成或可能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严重事故预警(Ⅱ级)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造成或可能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

  (2)发生火灾,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可能需要疏散、撤离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3)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困、下落不明;

  (4)造成或可能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严重事故预警(1级)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造成或可能造成100人以上重伤(中毒);

  (2)发生火灾,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需要疏散、撤离5000人以上;

  (3)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受困、下落不明,并有扩大趋势;

  (4)造成或可能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附件2

  隆安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表

  

序号

事故等级

事故条件

1

一般

Ⅳ级

(1)造成10人以下重伤(急性工业中毒)或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1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较大

Ⅲ级

(1)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急性工业中毒)或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3

重大

Ⅱ级

(1)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急性工业中毒)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4

特别重大

Ⅰ级

(1)造成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30人以上死亡;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备注: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3

  隆安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类别

企业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所属

行业

所属辖区

监管级别

管理层级

档案编号

1

广西中石化南宁石油有限公司隆安石油分公司

隆安县城厢镇南百二级公路旁隆安入口处

  

韦顺欢

13788010177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2

广西中石化南宁石油有限公司隆安加油站

隆安县城厢镇国泰街176号

  

卢勰

13737116441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3

广西中石化南宁石油有限公司隆安第一加油城

隆安县城厢镇南百二级公路隆安入口处

  

李大捷

15678810627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4

桂石化隆安白鹤岩加油站

隆安县城厢镇

  

赵晟莤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5

桂石化隆安双邓加油站

隆安县那桐镇

  

赵晟莤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6

广西中石化南宁石油有限公司隆安南圩加油站

隆安县南圩镇新宁街96号

  

黄治宜

13737129331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7

广西中石化南宁石油有限公司隆安乔建加油站

隆安县乔建镇环城路298号

  

潘兆富

13978882776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8

广西中石化南宁石油有限公司隆安丁当加油站

隆安县丁当镇华西街78-2号

  

黄康善

13087970109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9

广西中石化南宁石油有限公司隆安屏山加油站

隆安县屏山镇

  

李旺

18172076385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10

广西中石化南宁石油有限公司隆安都结加油站

隆安县都结乡都结村都结街582号

  

李丹

13558148740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11

广西中石化南宁石油有限公司隆安城东加油站

隆安县城厢镇金龙街1号

  

隆柳青

13978724546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12

广西中石化南宁石油有限公司隆安浪湾加油站

隆安县华侨管理区浪湾大道2号

  

甘丽静

13737123664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13

广西中石化南宁石油有限公司隆安宝塔加油站

隆安县城厢镇南百高速公路隆安小林出入口(隆安县宝塔工业集中区)

  

黄积昆

18697911220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14

中石化隆安县大林加油站

隆安县城厢镇南百高速路小林收费站生活区旁

  

谢鹏殷

18677087136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15

中石化隆安县正大加油站

隆安县南百二级公路那桐路口

  

古志强

6678209

加油站

隆安

  

中石化

  

16

隆安县百朝加油站

隆安县南圩镇百朝社区

  

廖受显

6550008

加油站

隆安

  

社会加油站

  

17

隆安县雁江加油站

隆安县雁江镇

  

黄桂妹

6571369

加油站

隆安

  

社会加油站

  

18

隆安县敏阳加油站

隆安县城厢镇兴阳社区

  

潘运瑜

13978724959

加油站

隆安

  

社会加油站

  

19

隆安县古潭加油站

隆安县古潭乡

  

  

  

加油站

隆安

  

社会加油站

  

20

隆安县布泉加油站

隆安县布泉乡

  

  

  

加油站

隆安

  

社会加油站

  

21

辉煌石化隆安上线加油站

南百高速

  

郁建硕

15977472109

加油站

隆安

  

  

  

22

辉煌石化隆安下线加油站

南百高速

  

郁建硕

15977472109

加油站

隆安

  

  

  

  隆安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

企业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所属

所属辖区

监管级别

管理层级

档案编号

备注

类别

行业

1

广西南宁市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隆安县那桐工区

生产

赖利针

13313817666

危化

隆安县

一级

县级应急局

1

2

隆安县福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隆安县华侨管理区

生产

莫三正

15677198888

危化

隆安县

一级

县级应急局

2

3

广西海盈酒精有限责任公司

隆安县华侨管理区

生产

林子海

13907811666

危化

隆安县

一级

县级应急局

3

4

南宁景达化工限责任公司

隆安县华侨管理区

生产

王君涛

18934716808

危化

隆安县

一级

县级应急局

6

  

5

广西华维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隆安县华侨管理区

生产

陆天莹

13978180819

危化

隆安县

一级

县级应急局

7

  

6

广西标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隆安县华侨管理区

生产

王创标

13907810401

危化

隆安县

一级

县级应急局

9

  

7

隆安泰森林化有限公司

隆安县南圩镇连安坡

生产

莫荣杰

13878115115

危化

隆安县

一级

县级应急局

10

  

  

小计:共7家,其中带●号的为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

  附件4

  隆安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名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备注

1

李卫锋

13737117554

隆安县蝶城消防救援站

  

2

潘知星

15877100041

隆安县蝶城消防救援站

  

3

韦勇

15278125571

隆安县蝶城消防救援站

  

4

苏光强

13084915149

隆安县蝶城消防救援站

  

5

梁兴邦

15878196221

隆安县蝶城消防救援站

  

6

黄有德

13397816994

隆安县蝶城消防救援站

  

附件5

  隆安县涉及危险化学品救援的主要物资装备

  

序号

装备名称

数量

用 途

存放位置

保存状态

1

消防员呼救器

31部

火灾时浓烟环境下逃生

消防大队

良好

2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51套

供消防员或抢险救护人员在各种环境下安全有效地进行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

消防大队

良好

3

音频生命探测仪

1台

探测生命

消防大队

良好

4

一级化学防护服

4套

对浓度较大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隔绝

消防大队

良好

5

二级化学防护服

8套

对浓度较轻的有毒有害气体及腐蚀性液体进行隔绝

消防大队

良好

6

空气充填泵

1台

充气机

消防大队

良好

7

移动发电机

6台

发电

消防大队

良好

8

机动消防泵(含手抬泵、浮艇泵)

2台

  

消防大队

良好

9

外封式堵漏袋

1套

堵漏

消防大队

良好

10

金属堵漏套管

1套

堵漏

消防大队

良好

11

注入式堵漏工具

2组

堵漏

消防大队

良好

12

磁压式堵漏工具

1组

堵漏

消防大队

良好

13

木制堵漏楔

1块

堵漏

消防大队

良好

14

无火花工具

1把

防静电破折工具

消防大队

良好

15

化学防护手套

8付

化学工具

消防大队

良好

16

可燃气体检测仪

1台

检测

消防大队

良好

17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30

专业的安全呼吸防护

消防大队

良好

18

液压破拆工具组

2

抢险救援

消防大队

良好

19

折叠式担架

1副

  

消防大队

良好

20

伤员固定抬板

1副

  

消防大队

良好

21

多功能担架

1副

  

消防大队

良好

22

打印机

6

办公

消防大队

良好

23

切割机

4

切割卷闸门等

消防大队

良好

24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98双

灭火救援穿戴

消防大队

良好

25

中队战斗服架

30位

应急救援

消防大队

良好

  附件6

  自治区危险化学品方面应急管理专家名单

  

1

黄尚顺

广西化工研究院

16

蒙连琼

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1

许杰强

广西安生安全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

罗素娟

广西化工研究院

17

雷有德

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2

王建平

南宁市化工研究设计院

3

韦  毅

广西化工研究院

18

廖智锋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33

罗燕芳

南宁市化工研究设计院

4

秦祖赠

广西大学

19

阮积彬

南宁中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34

王  洁

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

杜玉山

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20

王绍安

南宁中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35

罗远秀

广西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6

朱   维

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21

符永松

南宁中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36

许有诚

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

7

廖祁军

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22

王  平

广西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

37

李崇山

广西石油化工企业协会

8

赵日明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23

俸超勇

南宁市桂邦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8

王   衡

广西石油化工企业协会

9

余建平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24

陆国成

广西工联工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39

李   渊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0

刘恩忠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25

朱慧萍

广西工联工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40

桂兹宜

广西安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11

高  军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26

王欣荣

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

41

梁冬萍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2

张  武

广西石油化工企业协会

27

杨  滨

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

42

赵如兵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3

宁常红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8

廖  斌

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3

苏雪梅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4

朱  景

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29

温剑风

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5

陈奉春

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30

吴建威

广西安生安全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南宁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名单

  

危险化学品

  

1

俸超勇

广西安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化工高级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本科

无机化工

危险化学品

  

2

文云锋

广西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评价员

本科

无机化工

危险化学品

  

3

李春峰

广西安生安全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中级

部门副主任

本科

化学工程与工艺

危险化学品

  

4

韦礼宁

广西安硕尔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评价师

本科

有机化工

危险化学品

工贸

5

莫文生

广西安硕尔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安全评价师

本科

化学

危险化学品

工贸

6

张意

广西安硕尔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师

总经理

本科

化学工程与工艺

危险化学品

  

7

王炼翃

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经理

研究生

化工工艺/化学工程

危险化学品

工贸

8

杨瑞霞

广西大学

讲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硕士

安全技术及工程

危险化学品

工贸

9

尤翔

广西德高仕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技术总监

本科

精细化工

危险化学品

工贸

10

黄爱玲

广西德高仕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师

经理

本科

化学工程与工艺

危险化学品

工贸

11

翟翠云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职员

本科

化学工程与工艺

危险化学品

  

12

贾壬贵

广西工联工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自控专业组长、专业负责人

本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危险化学品

  

13

陈素英

广西工联工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设计所总工

本科

化工工艺

危险化学品

  

14

苏雪梅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高级工程师

/

本科

化学工程

危险化学品

  

15

吴凯胜

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中级

安全环保部经理

本科

化学工程

危险化学品

  

16

蒙连琼

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危化技术负责人

本科

有机化工

危险化学品

  

17

雷有德

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

本科

无机化工

危险化学品

  

18

王桂英

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本科

化工工艺

危险化学品

  

19

罗素娟

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副总工

本科

化学工程

危险化学品

工贸

20

韦毅

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副总经理

硕士

化工设备与机械、化学工程

危险化学品

工贸

21

罗耐

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师

安全评价师

本科

自动化

危险化学品

工贸

22

韦生敏

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师

安全评价组长

本科

化学工程与工艺

危险化学品

  

23

梁淑新

广西石油化工企业协会

高级工程师

/

本科

有机化工

危险化学品

  

24

王衡

广西石油化工企业协会

高级工程师

/

研究生

安全工程

危险化学品

  

25

李崇山

广西石油化工企业协会

高级工程师

/

本科

生产过程自动化

危险化学品

  

26

钟鑫

广西石油化工企业协会

工程师

会长

本科

环境工程

危险化学品

  

27

石恒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里建分公司

中级

生产部经理

大专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危险化学品

工贸

28

何焕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高级工程师

检验员

本科

化学工程与工艺

危险化学品

  

29

李渊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主任工程师

本科

生产过程自动化

危险化学品

  

30

郭文波

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

副总经理

本科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危险化学品

工贸

31

杨晓颖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师

副部长

研究生

安全工程

危险化学品

  

32

徐文龙

南宁市恒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师

总经理助理

本科

无机化工

危险化学品

  

33

罗燕芳

南宁市化工研究设计院

高级工程师

/

本科

有机化工

危险化学品

  

34

陆叶

南宁市化工研究设计院

高级工程师

主任

本科

化工机械与设备

危险化学品

  

35

邓金燕

南宁市化工研究设计院

工程师

/

本科

化工机械

危险化学品

  

36

符永松

南宁中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项目总监

本科

化工工艺

危险化学品

工贸

37

刘洪章

南宁壮宁食品冷藏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副总经理

本科

精细化工

危险化学品

  

38

陈奉春

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

本科

生产过程自动化

危险化学品

工贸

39

李俭扶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副经理

本科

化学

危险化学品

工贸

40

廖智锋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主管

本科

材料化学

危险化学品

工贸

41

余平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分公司副总经理

本科

机械制造工艺设备及自动化

危险化学品

  

42

***

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处长

硕士研究生

化工安全工程/项目管理

危险化学品

  

43

刘军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石油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副总经理

本科

油气储运工程

危险化学品

  

44

赵元勤

中国石油西北销售广西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副经理、安全总监

本科

油库建筑、行政管理

危险化学品

应急救援

45

赵如兵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安全环保部(应急指挥中心)副部长

(副主任)

本科

化学

危险化学品

应急救援

46

梁冬萍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安全环保部(应急指挥中心)部长(主任)

本科

无机化学

危险化学品

应急救援

47

莫秋杰

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

工程师

副部长

本科

安全工程

危险化学品

应急救援

48

何娟霞

广西大学

讲师

专任教师

硕士

材料学(安全技术及工程方向)

危险化学品

应急救援

49

杨峰

广西石油化工企业协会

高级工程师

/

硕士研究生

化学工程

危险化学品

应急救援

50

潘金松

南宁学院

高级工程师

教师

本科

无机化工

  附件7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及报告样本


  7-1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所在辖区及行业类别;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影响范围估计;

  (4)事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名及贮存数量;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当前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处置情况;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7-2报告样本

  

报告单位: 报告人: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基本情况:

事件类型及可能级别:

初步原因:

事件地点: 伤亡情况:

抢险情况: 救护情况:

财产损失:

已脱险和受威胁人群:

现场指挥和联系人、联系方式:

预计事件的发展趋势:

需要支援的项目:

信息部门: 接受时间:

要求下次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8

  县、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及相关应急响应单位应急值守电话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县委办

6522131

16

气象局

6522519

31

屏山乡政府

6650025

2

政府办

6522133

17

公路养护中心

6522215

32

华侨管理区

6673802

3

宣传部

6522139

18

财政局

6522241

33

总工会

6522461

4

纪委监委

6522146

19

广电网络

6522699

34

红十字会

6531362

5

公安局

6522162

20

人社局

6522040

35

隆安海事处

6529669

6

消防大队

6524322

21

发改科技局

6522169

36

供电局

6522430

7

交管大队

6525322

22

城厢镇政府

6522287

37

隆安电信公司

6523335

8

应急局

6522136

23

南圩镇政府

6532632

38

隆安移动公司

6525336

9

交通局

6522203

24

那桐镇政府

6673902

39

隆安联通公司

6524583

10

卫健局

6522245

25

雁江镇政府

6570016

40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6523111

11

住建局

6522144

26

乔建镇政府

6612066

41

县融媒体中心

6529983

12

生态环境局

6521371

27

丁当镇政府

6692832

  

13

市场监管局

6522479

28

古潭乡政府

6620001

  

  

  

14

民政局

6522153

29

都结乡政府

6560010

  

  

  

15

经信局

6522151

30

布泉乡政府

658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