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大政办发〔2022〕32号
- 公布年份:2022.06.07
- 实施日期:2022.06.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2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大化中直区直市直各有关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件分级
2组织体系
2.1大化瑶族自治县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2现场指挥机构
2.3电力企业
2.4重要电力用户
2.5专家组
3风险分析
3.1风险类型
3.2风险防控
4情景构建
4.1电力系统情景
4.2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
4.3社会民生系统情景
5监测预警
5.1监测
5.2预警
6应对与处置
6.1信息报告
6.2应急响应
6.3任务分解
6.4应急联动
6.5现场处置
6.6社会动员
6.7应急评估
6.8响应终止
7后期处置
7.1处置评估
7.2事件调查
7.3善后处置
7.4恢复重建
8信息发布
9保障措施
9.1队伍保障
9.2资金保障
9.3物资保障
9.4技术保障
9.5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9.6电源保障
10附则
10.1预案解释
10.2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大化瑶族自治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大化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池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化瑶族自治县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本县区域内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1.4.1统一领导、综合协调
在县党委、政府领导下,大化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通过综合协调应急指挥部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电网恢复、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4.2属地为主、分工负责
根据行政区域、电网结构和电网调度管辖范围,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级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各自职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河池大化供电局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所辖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含“黑启动"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各发电企业要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重要电力用户、部门按照《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T29328—2018)要求自备必要的保安电源,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1.4.3保障民生、维护安全
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控制中,将保障民生、维护安全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果断措施,有效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涉及民生的用水、用气等供电。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4.4全社会共同参与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国家和自治区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大化瑶族自治县电网属于县级市电网,不构成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详见附件1)
2组织体系
2.1大化瑶族自治县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1.1大化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成立大化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详见附件2),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事发地人民政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部署相关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联动,解决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的重大问题。
(3)启动、调整和终止Ⅲ、Ⅳ级应急预警和应急响应。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向河池市相关工作组或河池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应对情况,视情况提出协调支援请求。
(6)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评估与总结。
(7)督促落实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8)必要时,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部署有关工作。
人员组成:
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副主任,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河池大化供电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广体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站、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化生态环境局、大化海事处、河池大化供电局、武警大化中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和商务局,负责我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日常事务和应急综合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收集分析工作信息,汇总、上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大面积停电事件发展趋势,评估事件损失及影响情况。
(4)提出应急处置方案。
(5)办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相关文件,起草相关简报。
(6)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7)督促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和保安电源配置等工作。
(8)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组成:
主任:县工信和商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河池大化供电局和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当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根据县人民政府指示以及事发乡(镇)具体处置情况,指导、协调、支持事发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提请县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工作组,负责现场应急指导和协调。
2.1.2乡(镇)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当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上一级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各相关政府联合处置。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2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应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4重要电力用户
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自备应急电源,储备相关物资,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在发生大面积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2.5专家组
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网络安全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风险分析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评估机制,适时组织风险评估,明确防范和应对目标。
3.1风险类型
可导致大化瑶族自治县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自然灾害风险、电网运行风险、运维人员行为风险和外力破坏风险。
3.1.1自然灾害风险
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强对流天气、雷击及冰(霜)冻、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电网遭受破坏或连锁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2电网运行风险
电网设备故障、电网设计方面的不足,关键的电网保护装置、监控系统故障,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失稳、电网控制、保护水平与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难以实现有效匹配等因素导致或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3运维人员行为风险
电力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控运行人员处置不当等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4外力破坏风险
蓄意人为因素、工程施工、电力网络安全事故等外力破坏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
3.2风险防控
县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工作的领导,建立风险防范协调机制,严格落实电力设施保护职责,加强保底电网规划建设和协调力度,持续提升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控能力。电网企业应建立健全本单位风险管控机制,优化电网规划布局和应急电源点建设,实现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范全过程管理。重点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本单位风险管控机制,严格按照厂网协议,依据电网调度管理有关规定,配合电网恢复运行。重要电力用户应建立健全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有效降低次生衍生灾害风险,配备必要的保安电源,并配合电网恢复运行和电力供应。
3.2.1协同治理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面临的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和趋势分析,研究制定风险等级标准和管理办法,每年年底前对下一年度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防范措施建议,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必要时,按照县人民政府部署,对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3.2.2信息共享。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建立电力企业与工信和商务、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气象、网络安全等部门以及重要电力用户的风险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防范应对能力。
3.2.3宣教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将应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相关培训。
4情景构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常见应急情景主要包括电力系统情景、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和社会民生系统情景。
4.1电力系统情景
南方区域电网主网重要枢纽变电设备、关键输电线路发生故障,电网保护装置、安稳装置故障,南方电力系统失稳甚至解列,大化电网孤网运行,低频、低压减载装置大量动作,负荷大量损失,局部地区电网停止运行,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电力监控系统被攻击者或病毒等恶意代码控制,下发恶意指令,导致设备误调误控或损坏,进而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4.2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
(1)重点保障单位:党政军机关、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停电、通信中断、安保系统失效等。
(2)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监控系统及指示灯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出现拥堵。高速公路收费作业受到影响,造成高速公路交通拥堵。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3)通信:通信枢纽机房、大部分基站因停电停止运转,公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4)供排水:县城居民生活用水无法正常供应。县城排水、排污因停电导致系统瘫痪,引发县城区内涝及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灾害。
(5)供油:成品油销售系统因停电导致业务中断;重要行业移动应急电源和救灾运输车辆用油急需保障。
4.3社会民生系统情景
(1)临时安置:人员因交通受阻需临时安置。
(2)高层建筑:电梯停止运行,大量人员被困,引发火灾等衍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商业运营:人员紧急疏散过程中发生挤压、踩踏,部分人员受伤。
(4)物资供应:长时间停电导致居民生活必需品紧缺。不法分子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5)供气:部分以燃气为燃料的生产企业及市民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6)企业生产:石油、化工、采矿等高危企业因停电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甚至引发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次生衍生灾害。
(7)金融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交易结算,信息存储及其他相关业务中断。
(8)医疗:长时间停电难以保证手术室、重病(症)监护室、产房等重要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持续供电,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9)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影响。如遇重要考试,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事件。
(10)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中断,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信息发布。
5监测预警
5.1监测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所管辖的水电站大坝运行等情况的监测,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影响范围和程度。
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气象、网络安全等部门要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加强预测预报,提高灾害预测和预警能力。
5.2预警
电力企业要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监控,完善运行风险预测预警报告及发布制度,健全电力突发事件研判机制。
5.2.1预警分级
根据电网停电风险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发展趋势等,经综合研判,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可能性大时发布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预警从高到低依次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四级:
(1)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大时,发布红色预警。
(2)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大时,发布橙色预警。
(3)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大时,发布黄色预警。
(4)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大时,发布蓝色预警。
5.2.2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单位,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同时还应报告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研判。电力企业研判可能发生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单位,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同时还应报告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5.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相关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公安、消防、交通运输、通信、供水、电力、供油、网络安全等行业要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燃料。事发地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公安、交通运输、供电、通信、供水、供气、供油等有关单位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油、通信、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联动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2.4预警调整
根据预警监测和事态发展,经研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级别需要提高或降低时,按照“谁发布、谁调整"的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和预警范围,并调整相关措施。
5.2.5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若启动应急响应,预警阶段自动结束,不再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6应对与处置
6.1信息报告
(1)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将可能的影响范围、减供负荷、停电用户数、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事件级别、停电时间、先期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向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事发地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涉及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6.2应急响应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对照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应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大化电网属于县级市电网,不构成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或在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工作组、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6.3任务分解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详见附件3),共同开展应对工作。
6.3.1电力系统应对措施。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1)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应立即开展电网抢修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电网正常运行。
(2)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党政军重要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要通信机楼、自来水厂、排水、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和中心县城区的电力供应。
(3)有关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迅速组织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重要电力用户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大关键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保障重要负荷正常供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发生网络攻击造成的大面积停电时,有关电网企业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根据现场处置方案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控制事件发展,最大限度防止事件蔓延。及时与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等有关单位沟通建立联合处置机制,必要时可提请有关单位及专业机构指导开展网络安全处置。
6.3.2城市生命线系统应对措施。
(1)重点保障单位:公安部门负责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2)道路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维护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网运行信息,并实施公路紧急调度。道路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清理路障。
(3)通信: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指挥通信保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并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重要机楼提供应急保供电。
(4)供排水:供水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供水主管部门报请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
(5)供油:油气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做好重要用户保供电所需应急用油的保障工作。
6.3.3社会民生系统应对措施。
(1)临时安置: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临时安置点秩序,做好消防安全通道、交通引导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协调和指导突发事件中转移到临时安置点安置人员的生活救助。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应急交通运力转移受灾群众。工信和商务部门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瓶(桶)装水等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受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衔接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安置点的消毒防疫工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为临时安置点提供应急保供电服务。
(2)商业运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维护正常秩序。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
(3)物资供应: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物资供应价格行为的监管。公安部门负责打击造谣惑众等违法行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商务、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瓶(桶)装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
(4)供气:供气企业及时启用燃气加压站自备应急电源,保证居民燃气供应。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供气主管部门报请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
(5)石化化工: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石化化工企业生产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关电网企业为石化化工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消防救援单位负责组织石化化工企业生产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金融:公安部门负责维护金融机构正常运营秩序。金融机构启用应急发电设备。必要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请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金融机构防范、处置大面积停电造成的金融风险问题。
(7)医疗:重点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指挥机构、医院、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卫生健康部门报请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协调有关单位提供应急保供电,保障应急供水、供油、通信、交通运输等。
(8)教育: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生安抚及疏散,必要时,协调商务、粮食和储备部门做好基本生活物资的应急供应。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学校校园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9)广播电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请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
6.3.4公众应对措施。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公众要保持冷静,听从应急救援指挥,有序撤离危险区域。及时通过手机、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渠道了解事件最新动态,不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鼓励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公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1)户内:拔下电源插头,关闭燃气开关,减少外出活动。在电力供应恢复初期,尽量减少大功率电器的使用。
(2)公共场所:打开自备的手电筒或手机照明工具观察周边情况,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或安置,避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主动帮助老、弱、病、残、孕及需要帮助的群体。
(3)道路交通: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疏导,为应急救援、应急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预留救援通道。
6.4应急联动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政府、部门分级协调,部门、企业分级联动,政府、部门、企业分层分级处置"的应急联动机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应急联动机制,其中公安、消防、交通运输、通信管理、供水、供电、供油及教育、医疗卫生、金融、网络安全等重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并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企业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2)应急联动机制主要包括应急联络对接机制、重点目标保障机制、应急信息共享机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应急演练协调机制等。
(3)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重点企业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置,或报请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6.5现场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灾人员,及时掌握和报告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协调抢险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抢修及援助物资装备的接收与分配。电力企业要先行处置,尽快恢复供电。
6.6社会动员
事发地人民政府或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各有关单位、电力用户等社会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参与应急处置。
6.7应急评估
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对事件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应急处置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6.8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程序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较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7后期处置
7.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7.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7.3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减轻或者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
7.4恢复重建
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受损设备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县人民政府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8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
9保障措施
9.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武装部、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9.2资金保障
县发展改革局、工信和商务局、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电力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9.3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9.4技术保障
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地震、网络安全等单位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网络安全等服务。
9.5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保障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运输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求。
9.7电源保障
县直有关单位、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10附则
10.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0.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大化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主要职责
3.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附件1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大化瑶族自治县电网属于县级市电网,不构成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大化瑶族自治县电网属于县级市电网,不构成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大化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大化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主要职责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电力恢复组
由县工信和商务局牵头,县武装部、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气象站,消防救援大队,河池大化供电局,武警大化中队等单位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武装部、消防救援队伍、武警部队等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二、新闻宣传组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工信和商务局、公安局、应急局、文广体旅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县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通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综合保障组
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教育局、工信和商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文广体旅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化生态环境局、河池大化供电局等单位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电力抢修恢复,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四、社会稳定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工信和商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文广体旅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大化中队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3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涉事处置主体部门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委网信办:协调开展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
县武装部:负责协调组织民兵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综合保障组组织运转工作,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灾后重建项目的审批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组织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有关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学生安抚及校园稳定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履行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和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组织电力运营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及应对工作;牵头负责电力恢复组、新闻宣传组组织运转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社会稳定组组织运转工作,组织、指导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治安保卫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救灾队伍、救灾资金、救灾装备,了解物资储备情况,指导相关单位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协调和指导突发事件中转移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与抢险、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有关经费保障,参与监督、检查应急资金的使用;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对地质灾害引发的大面积停电事件,负责地质灾害勘察、预警预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和防治措施,为救灾抢修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应急期间建筑工地安全施工监管工作;组织协调、调度建筑企业配合完成电力突发事件的抢险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协调运输抢险救援物资和必要生活资料;协调转移受灾群众;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协调有关电力企业合理利用水能,为相关部门提供水利信息等技术支持;负责突发事件区域水利设施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组织突发事件江河水情、汛情监测预报,以及引发的洪涝灾害的处置、水利工程的抢险和水毁灾损水利设施的修复等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文广体旅局:负责保障广播电视传输播出单位正常运转,引导舆论及时发布处置进展情况;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伤员抢救、转运和收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协调有关事故应急工作,指导有关应急安全活动,提出相关处置意见,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协调救灾队伍、救灾资金、救灾装备,了解物资储备情况,指导相关单位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协调和指导突发事件中转移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囤积居奇等行为。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气象站:负责开展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未来天气变化,全力做好公共气象服务;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大化生态环境局:负责停电事件引发的次生衍生环境问题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大化海事处: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及应急值守,组织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维护水上通航秩序,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等的水上交通运输;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河池大化供电局: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黑启动"方案,负责所辖电网的电力供应预警,较大、一般电力突发事件报告,安全运行和事故抢险工作,控制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保证事故和紧急情况下全县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负责本企业的电力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成立各应急处置专家、专业组,为重要用户内部电气事故的处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武警大化中队:协同有关方面保卫重要目标,制止违法行为,开展人员搜救、维护社会治安和疏散转移群众等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其他电力企业: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机制;负责本单位大面积停电情况下组织现场电力应急抢修,及时恢复供电;参与相关工作组工作。
事发地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指挥本地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人员疏散安置、后勤保障和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