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 公布年份:2014.07.11
- 实施日期:2014.07.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旅游局:
当前我区正值汛期,发生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增大,加之暑期是传统旅游旺季,民众出游意愿强烈,对全区旅游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持续性大范围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桂安委办[2014]9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汛期、暑期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入查找分析前一阶段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主汛期天气气候及我区暑期旅游行业特点,对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因自然灾害及人为因素造成的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
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前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结合汛期、暑期旅游特点,进一步加大以下四个方面的整治力度。一是加强旅游道路安全治理。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当地交通、公安、海事、安监等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包车、游船、排筏等旅游交通运输工具的管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租用“黑车”、“黑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现象和行为。定期抽查旅游企业直属车队、船队维护保养情况,防止带故障营运。要加强旅游行程和线路安排的风险评估,将易发生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的景区(点)道路列为管控重点。二是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治理。夏季气候炎热,食品变质快,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止发生大规模涉旅食品安全事故;要联合相关部门对旅游餐饮服务单位的用水供水、食品采购、食品加工储存、餐具消毒保洁、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人员体验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卫生条件不达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联合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不能按时整改完毕的,要坚决勒令其停业。三是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夏季是用水用电高峰期,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门窗设置影响灭火逃生障碍物及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联合消防、公安等部门对已纳入重点整治范围的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农家乐等旅游企业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按照“零容忍”的原则,验收一个、通过一个,确保整治到位,不留隐患。四是加强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夏季气温高,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常期运转,加之部分设备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前段时间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教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已损坏老化或超出服役年限的设备,要立即维修和更换,坚决杜绝带故障运转和超年限运转。
三、加强值班值守,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汛期、暑期应急值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发现重要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处置、准确上报。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安监、公安、气象、水利、国土、海事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企业和游客。要进一步完善汛期、暑期安全事故各项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强化企业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督促企业及时补充必要的应急物资,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知识的宣教力度,普及汛期、暑期安全防范和应急避险知识,增强广大游客及旅游从业人员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效防止或减轻灾害损失。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