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海市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监督情况暨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暨专项检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44180
- 制定机关: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北建技〔2021〕130号
- 公布年份:2021.07.23
- 实施日期:2021.07.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海市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监督情况暨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暨专项检查的通知
(北建技〔2021〕130号)
市各建设、勘察、设计、审图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市政工程强制性标准,加强我市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管理工作。我局将于2021年7月开展2021年度北海市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监督情况暨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
2021年7月23日 检查地点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党校会议室(317室) 检查方式
我局将随机从自治区专家库中邀请专家,以查阅项目资料方式进行,集中核查报送的项目资料,专家组当场书面反馈项目核查情况。对专家组提出存在问题的项目,我局将下发整改建议书。 检查内容
(一)检查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责任主体以及相应责任人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
(二)全市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工作情况;
(三)全市市政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包括无障碍环境、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检查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期间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项目。具体核查项目类型如下:
(一)城市道路及其设施: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停车场、广场、管线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护栏、街路标牌、道路建设及道路绿化控制的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属设施。
(二)城市桥涵及其设施:城市桥梁、隧道、涵洞、立交桥、过街人行桥、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属设施。
(三)城镇主要取水设施和输配水管线,管网中的加压或提升泵房,水质净化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配水井、送水泵房、中控室、化验室等项目。
(四)城市排水和防洪设施:城市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河道及沟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它附属设施;排涝泵站、排洪道及其它附属设施。
(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包括粪便)清扫、收集、转运、处置、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的设施。 报送项目材料
我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抽取检查项目,接到通知的受检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审图单位,在2021年7月20日将勘察、设计、审查文件等材料报送至我局技术科,每个项目须报送以下材料各一份(未注明要求原件的均可提交复印件):
(一)全套专项论证技术资料;
(二)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报告、各专业设计图纸、计算书、设计变更等);
(三)已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的,应报送审查意见告知书和审查合格书。 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如实报送有关材料,不得漏报、瞒报。对弄虚作假、不按时报送材料的单位,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罗雅龄 联系电话:0779-2039739)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2日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