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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2018年岑溪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岑溪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58467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2018年岑溪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岑溪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岑建发[2018]60号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岑溪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岑溪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陶莎,联系电话:0774―8234537,电子邮箱:jianguangu2014@163.com。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日


2018年岑溪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岑溪行"活动方案




  2018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和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安委会等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贯彻《中共岑溪市委员会岑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岑发〔2018〕2号),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结合我市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增强全民应急避险意识、提升公众安全文明素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岑溪行"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岑溪行"活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岑溪行"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蔡耀文局长


  副组长:陈武元副局长


  区禄坚副局长


  成员:李克伦建管股负责人


  黄庆波城规股负责人


  林淼森建管股副股长


  李燕琪墙改节能办负责人


  覃寒星质安站站长


  钟东升质安站副站长


  莫崇超质安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股,联系电话:0774-8234537),办公室主任由李克伦担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岑溪行"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各有关单位、建筑行业各方参建主体要重点组织和参加下列活动:


  (一)组织开展安全发展主题教育培训活动。


  各建筑企业要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挺在前面,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二)深入开展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


  建管股、质监站要按照《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岑政办发〔2018〕48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梧政办发〔2018〕58号)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集中开展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巡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8〕19号)的要求,持续开展好与企业负责谈话活动、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活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活动。要进一步明确巡查活动的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巡查工作情况。


  (三)组织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建管股、质监


  站要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咨询现场认真接待群众咨询,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积极组织和参与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


  (四)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


  各有关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要充分协调媒体资源,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推动宣传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在建筑施工现场广泛普及用煤用气安全知识,提高施工现场人员防范一氧化碳人事故中毒能力,避免施工工地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各有关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岑溪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岑安委办〔2018〕31号)和《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岑建发〔2018〕48号)要求,扎实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及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加强安全事故防范,特别是切实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起重机械倒塌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重点治理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同时由质监站组成检查组,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对大检查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六)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梧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安委办〔2018]62号)和我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由我局建管股、质监站组织力量,针对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治理整治。重点治理在项目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等8个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建管股、质安站要组织各施工企业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应急演练全面检验预案的实效,查找预案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体系,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应急预案演练应有计划、有培训、有总结。


  (八)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组织干部职工、相关企业负责人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以事故发生原因分析、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和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引导建筑施工各方参建主体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六、“安全生产岑溪行"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岑溪行"活动自2018年5月在全市展开,12月底结来。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重点内容,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深入基层和分管行业,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和监督氛图,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各有关单位、各建筑企业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不断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具有本企业特色的活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本单位宣教活动有机融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企业、进班组,将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向企业基层末端延伸,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建筑企业要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广泛的动员和宣传活动。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工地醒目位置都要悬挂和张贴安全生产横幅、竖幅、标语和主题宣传画,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宣传栏、文化橱窗、隐患举报箱、LED电子显示屏等,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有关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岑溪行"活动方案,并按要求参加市安委会、住建局组织的各项活动,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安全文化,促使建设系统从业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提升安全文明素质。


  (三)统筹协调,严格督查。


  为推动2018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岑溪行"活动的开展,住建局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将组建由建管股、质安站组成的督查指导组,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岑溪行"活动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同时严格督查,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岑溪行"各项活动组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活动要求的,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有关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注意收集活动信息资料,拍摄活动照片、应急预案演练高清录影等素材,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请各施工、监理企业于7月1日前将活动方案、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加盖公章)、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住建局建管股,联系电话:0774―8234537,邮箱:jianguangu2014@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日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