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11215
- 制定机关: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快速聚焦: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柳卫规信〔2018〕2号
- 公布年份:2018.04.04
- 实施日期:2018.04.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的通知
(柳卫规信〔2018〕2号)
各有关医院:
为全面推进“平安柳州”建设,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公共安全领域社会风险,按照国家发改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自治区《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高改〔2016〕37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意见》(柳政发〔2016〕39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柳办发〔2017〕7号)要求,为确保《柳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中任务和目标的落实,现就有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平安柳州建设,紧紧围绕新时期反恐怖斗争需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和柳州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全面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障柳州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目标要求
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要求,要在2018年实现重点单位、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视频监控100%全覆盖的要求,将全市已安装视频监控的学校、医院、车站、码头、公园、广场、人流量大的市场、银行等重点单位及重点企业全部联入到柳州市应急指挥中心、公安指挥中心、综治工作中心和行业管理指挥中心。 工作任务
(一)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单位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标准化改造。按照市里统一安排,对已安装视频监控的重点单位,由公安机关技术指导,市电信公司、广电公司进行具体施工,使其具备接入市各级指挥中心的技术要求。
(二)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电信、广电部门无条件地将本单位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市公安指挥中心,费用由市里统一负责。
(三)要加强值班,做到视频监控系统有人值守,对本单位系统出现故障的要及时维修,以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四)提高保密意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下载和拆装视频监控系统,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 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视频监控系统联网事关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对上门联系的综治部门、公安机关和电信、广电公司工作人员要给予积极配合。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