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839943
- 制定机关: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北建施〔2021〕579号
- 公布年份:2021.11.15
- 实施日期:2021.11.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建施〔2021〕579号)
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市质监站,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海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安委〔2021〕13号)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我局特制定了《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经办科室:质安科 联系电话:2039797)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5日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实施方案
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黄世勇在2021年全区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区及我市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努力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以赴抓紧抓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广西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确保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施工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组织领导
组 长:陈敬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万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沈可明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龙智彪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科长
钟 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科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建管科全体人员、市质监站全体监督人员。
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办公室具体负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督查指导等工作。 实施时间
从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2月15日 重点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八个一次”(即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每个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会、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的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是否达100%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二)企业资质和人员到岗履职方面
重点核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和安装拆卸施工专业分包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资质、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三)危大工程管理方面
重点排查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高切坡、人工挖孔桩、高大模板、悬挑脚手架、外电防护、梁板墙柱同时浇注混凝土和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是否正确识别项目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台账;是否按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程序进行审批;是否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要求组织开展专家论证;是否按照已论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开展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监理旁站;完工后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等。
(四)现场安全方面
1.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后使用前是否完成检测;安装后使用前是否组织验收;使用前是否完成使用登记;基础周边是否堆积杂物,是否落实好排水措施;是否完善施工起重机械避雷设施,防止雷击事故发生;是否定期检查施工起重机械设备附墙的拉结设施。
2.深基坑、土方开挖工程和高切坡方面。是否按照专项方案进行开挖;是否落实基坑排水和安全支护措施,是否落实基坑变形监测,基坑边、高切坡上方是否存在随意堆放材料。
3.高处作业管理方面。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4.临边洞口防护。作业面边沿是否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设施;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是否设置牢固可靠的防护设施;电梯井内是否按照每隔二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防护。
5.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是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楼层门是否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安全措施;是否设置有限载标记,乘人载物时是否超载。通道口走道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施工电梯是否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地面防护围栏,围栏门是否装有机电连锁装置。防坠器是否灵敏有效、动作可靠,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6.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是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验收、办理使用登记。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吊钩、钢丝绳是否牢固可靠。
7.脚手架。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是否铺设严密,外侧是否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并保证密目式安全网可靠固定在架体上;安全网的质量、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是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并在作业人员上下区域设置专用通道。
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其他外挂式脚手架。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并每提升一次,组织验收合格后使用;是否设置安全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装置,并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升降时,是否设专人对脚手架作业区域进行监护。
9.消防安全。施工现场动火是否经过审批、临时用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是否按照工程进度要求设置临时DN100消防给水管道、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宿舍和办公区域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存在使用明火;是否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具,器具是否有效满足灭火使用要求。
10.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建筑施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停工停建的工地是否安排人员值守,严禁无关人员尤其是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是否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形成的取土坑、基坑等可积水形成涉水危险区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是否及时回填消除隐患。
11.建筑工地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方面。是否签订合法装载承诺书,是否建立渣土运输治理超载监督工作制度,是否建立渣土运输治理超载监督管理台帐,是否存在超限超载、未清洗或夹带渣土破坏和污损道路的情况。
(五)极端天气防范方面
重点排查在建项目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本项目的极端天气防范预案,是否明确极端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人员转移安置方式;是否落实应急抢险人员,是否对应急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是否组织开展极端天气应急演练,演练记录是否齐全;是否落实应急物资,物资储备,是否定期开展检查。
(六)智慧工地建设方面
符合施工现场安装智慧工地终端设备条件的项目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扬尘监控、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司机人脸识别设备。 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
全市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分公司、区域公司和总部应对照岁末年初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的重点内容,立即对项目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大整改,对现场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对现场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应经过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在项目显著位置进行公布,并报送至对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岁末年初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期间,项目自查自纠要按照每日巡查一次、每周综合排查一次不间断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分公司、区域公司和总部应对本单位开展全覆盖的检查。
(二)全面排查检查
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应在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对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检查整治工作。检查应建立台账,详细记录何人、何时到何地进行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作出的处理意见及整改回复等。
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要结合年度监管计划,每月(2021年11月、12月、2022年1月、2月)至少分别组织1次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和1次暗查暗访,尤其是重要和敏感时间节点(元旦、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十九届六中全会、第24届冬奥会、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等国家、自治区和我市重大节庆活动)期间要组织深入基层一线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各单位要在每月26日前要将当月组织检查和暗查暗访情况、隐患清单建立情况报我局质安科。
(三)曝光通报案例,提高行动成效
为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突出问题和日常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痼疾,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要定期曝光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发现的突出问题,促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迈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下沉到生产一线,带头进行安全生产排查检查,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和落实监督指导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制定有针对性具体的工作方案、预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到人,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身、保障到位,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源头问题,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各企业、项目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处补起,真正的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切实强化监管执法
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及全市各有关单位要以最严格、最彻底、最全面的举措加强安全监管,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先采取安全管控措施再行整改。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要求停工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一律依法追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
请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分别于2021年11月22日前将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1月7日前将第一、第二阶段开展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报我局质安科,2022年2月7日前将整个行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我局质安科(联系电话:0779-2039797,电子邮箱:bhzak2032291@163.com),以便我局汇总报送市安委办。
附件:自查自纠检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