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3575952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 发文字号:桂安委办[2018]99号
- 公布年份:2018.09.30
- 实施日期:2018.09.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桂安委办[2018]99号
各市供销合作社,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9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2018年9月30日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