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大约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7579
- 制定机关: 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快速聚焦: 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公布年份:2018.11.29
- 实施日期:2018.11.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大约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市计生协会机关:
为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推动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卫生计生行业消防安全大约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办发〔2018〕78号)要求,结合实际,我委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大约谈活动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9日
2018年11月29日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大约谈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市消安委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切实推动落实各级卫生计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我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中旬组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约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桂卫办发〔2018〕13号)要求,针对高层建筑和医疗机构人员密集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约谈工作,推动各科室和各卫生计生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全力防止火灾发生,确保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平安稳定,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大活动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织领导
在钦州市卫生计生委党组的领导下,由钦州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系统消防安全约谈活动。 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
(一)约谈重点对象
1.各级各类检查中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负责人。
2.目前仍在违规使用易燃夹芯彩钢板建筑的单位负责人。
3.对没有落实消防责任制或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负责人。
(二)约谈主要方式
1.钦州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负责人和市直卫生计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辖区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
2.钦州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市直卫生计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有关工作要求
(一)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渠道,大力宣传《广西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约谈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约谈活动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
(二)结合大约谈活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强力推进重点火灾隐患的整改。
附件: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大约谈活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大约谈活动任务分解表
约谈领导 | 约谈对象 | 完成时限 |
陈源强 | 市中医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灵山县卫生计生局 | 2018年12月中旬 |
谢雍飞 | 市第一人民医院、钦南区卫生计生局 | |
李 静 | 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精神病医院、钦北区卫生计生局 | |
陈 晓 | 市第二人民医院、浦北县卫生计生局 | |
郑 琥 | 市中心血站、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