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节后复工复产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 制定机关: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布年份:2018.02.28
- 实施日期:2018.02.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节后复工复产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办事处安监站,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区生产安全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的通知》(桂安委〔2018〕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党委、政府等主要领导同志及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冶金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冶金企业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控制一般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督查时间和范围
(一)督查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
(二)重点督查范围
辖区内冶金生产经营企业。
三、督查组成员
组长:黄文钦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陈筱竹区安全监管局工作人员
成员:李诗雄区安全监管局工作人员
邀请专家1人
四、督查主要内容
(一)冶金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高温熔融金属安全管控情况: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聚集场所是否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区域是否存在积水的情况。
4.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是否使用冶金起重机;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是否使用固定式龙门钩。
5.煤气安全管控情况: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煤气可能泄漏的危险区域是否设置警示标示及固定报警仪;企业煤气管道隔断装置是否有效,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冶金企业煤气防护站设置、煤气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煤气从业人员培训、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
(二)建材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机械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区域积水、积油清理情况。
4.动火作业区域内或动火对象内的易燃易爆气体清除情况。
(四)轻工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白酒储存、勾兑场所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情况。
4.日用玻璃、陶瓷、搪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安全报警装置设置情况。
(五)纺织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储存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粉尘涉爆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建构筑物。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
4.除尘系统。
(1)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了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存在互联互通的情况。
(2)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采用了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是否存在采用正压方式吹送粉尘且未��取防范点燃源措施的情况。
(4)除尘系统是否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是否存在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情况。
(5)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设置了锁气卸灰装置。
5.防火防爆。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规范使用了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2)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前,是否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3)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按规范设置了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6.粉尘清理。粉尘清扫制度建立情况,作业现场积尘是否及时规范地进行了清理。
(七)液氨制冷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场所空调系统是否��用氨直接蒸发空调系统。
4.快速冻结装置是否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是否超过9人。
(八)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1.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情况。
2.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3.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办事处安监站要结合实际,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强化执法。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办事处安监站要把涉爆粉尘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和同一作业区域内作业人员超过10人的作业现场作为本次督查的重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狠抓落实,弥补短板。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办事处安监站要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不断加快和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严格执法,依家处罚,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办事处安监站在执法过程中,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经济处罚等执法措施,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形成闭环。
(四)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办事处安监站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督导工作结束后,于3月20日前将专项督导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隐患清单报送区安监局,以便汇总上报市安监局。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