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商务局关于调整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桂林市商务局关于调整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市商办[2017]20号
各科室、商务监察支队:
一、组织领导
因人员变动原因,现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志刚 局长
副组长:苏绍坤 副局长
邓 冶 副局长
宁 志 副局长
朱伯华 党组成员
唐炎明 党组成员
李国光 党组成员
成 员: 周忠明 流通业发展科科长
谢金伦 办公室主任
张朝友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长
季保明 市场体系建设科长
曾克俭 市场秩序科长
李良荣 对外贸易科长
杨锡华 对外经济和外国投资管理科长
曾维林 口岸管理科长
蔡 俊 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长
罗 晖 综合业务科长
王 葵 财务科长
曾小春 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 勇 商务监察支队长
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流通业发展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周忠明 流通业发展科长
副主任:谭 丽 流通业发展科副科长
成 员: 梁建林 流通业发展科主任科员
陈国平 流通业发展科主任科员
按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抓好工作落实。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商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流通业发展科:负责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牵头汇总并向自治区商务厅、市安委会、市消安会报送有关材料,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家政等)、零售、仓储、拍卖、典当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成品油流通市场和促消费活动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已核发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
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再生资源回收、汽车销售市场和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市场秩序科: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药品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对外贸易科: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外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对外经济和外国投资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含口岸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和节假日值班安排。
商务监察支队:负责本支队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各科室查处商贸流通业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科室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承担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和相应责任。
桂林市商务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