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森林防火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森林防火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23〕2号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永福县森林防火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永福县森林防火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23〕5号)精神,我县高度重视,为确保整改时效,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有关决策部署,立足于防,有效减少火灾发生;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立行立改,限时整改;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提升全县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坚决保护好我县的“青山绿水"。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涉及防火规划、机制体制等方面问题,在2023年5月底前整改完成;涉及项目建设问题,在2023年12月底前初步完成整改;涉及灭火队伍建设特别是队员工资待遇、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在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涉及火烧迹地更新规划、网格化管理、人员培训等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时效。
三、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针对上级反馈问题,分类形成清单,逐项提出整改措施。
(一)政治站位不高方面
1.政治意识和看齐意识不够。在思想上存在对森林防火工作有所放松,学习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严格。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通过召开会议,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以来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树立“防灭火一体化"思想,并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2.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有欠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林业部门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不够明晰,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更多地从本部门职责、优势出发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不够。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及时调整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行业优势,进一步完善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职责。强化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部门对于农事用火、民政部门对于祭祀用火、林业部门对于炼山用火、旅游部门对于旅游景区游客生活用火、公安部门对于违规用火的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供电部门对于林区输配电线路管理职责。
(三)工作机制不健全方面
3.预警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落实不够顺畅。森林防火预警机制发挥作用不明显,橙色、红色预警天气下,仍偶有小面积火情出现;机构改革后,公安部门、应急部门、林业部门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未厘清,工作协同机制不畅。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森林火险预警机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
挥部办公室牵头,林业、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早预报、早准备、早处置。二是健全森林防火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会商机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春防、秋冬防以及橙色、红色火险天气下,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碰头会,分析研判防火形势,沟通解决工作难题,协商制定工作计划,共同推动森林防火宣传、火源管控、火灾处置。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整合自治区林业局防火通、智慧林火以及应急部门的救援通平台数据,融合各级卫星、视频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护林员队伍等各类数据信息并加以应用,共同补齐短板。强化联动机制,在火情信息处理方面,应急部门要密切协同公安和林业部门,积极处置,增强合力。三是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四)森林防火管理人员和基层防灭火队伍建设薄弱方面
4.乡镇森林防火管理能力不足。机构改革后,林业站陆续划归乡镇政府管理,林业工作职能弱化,工作经费未得到足额保障,乡镇森林防火管护职责和管护力量不匹配,管理能力不强。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推进林长制下森林防火工作网格化制度落实。制定《永福县森林防火网格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构建“县—乡—村—护林员"四级森林防火网格化分级管理体系,明确县、乡、村、护林员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林有人护、山有人管、责有人担"。二是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指战员参加森林防灭火工作培训,提升防火工作整体水平;三是落实森林防火经费,将县、乡(镇)、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扑救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着眼于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任务需要,2023年计划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以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拟开展生物防火林带建设6公里。
5.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滞后问题。目前,全县共有县级森林消防队伍1支30人,乡镇半专业队9支164人;林业部门管理林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支18人。乡镇基层半专业消防队员年龄普遍偏大,工资待遇不高,在森林火灾高发期随时待命,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接受任务并开展森林火灾扑救,闲时自行开展务农、务工,平时集中训练不多,应急处置能力有待加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应急局、县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
署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森防〔2013〕4号)文件,结合新形势下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实际,利用1—2年时间,推进我县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统筹用好我县现有森林消防力量,做好森林消防救援工作;二是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我县森林面积在200万亩以上,应组建不少于10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三是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的基础设施建设、工资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队伍人员工资在国家、自治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待遇标准出台前,参照本地专职消防员薪资确定。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在物资、装备上予以支持。
(五)基础设施和科技手段薄弱方面
6.中长期森林防火规划未按时编制。未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编制森林防火中长期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县林业局组织市林业设计院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立项、调研、初稿起草等程序,正在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各相关部门要加结合工作职责加快推进,确保全县森林火灾“十四五"规划早日落地实施。
7.林区重要地段道路两侧可燃物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我县森林资源丰富,林下植被生长茂密,林内可燃物载量过大,如遇火源,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桂林永福供电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督促指导乡镇开展道路两侧可燃物隐患排查清理工作,将森林防火可燃物清理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组织县公路、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民政、高速公路、供电等部门,对于林区重要道路两侧、墓地周边、林区输配电线路走廊以及林内可燃物载量较多的地方进行清理,根据实际情况,在周边开出一定宽度的防火线或减少林内可燃物载量。
8.林火阻隔系统预防控制森林火灾能力不强。我县目前有防火林86.3公里,国有林区平均每公顷5.9米,目前因经费问题,生物防火林带已基本中断建设,不仅失去了原本的防火效用,还成为传递火情的载体。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按照“因险设防、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规划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一是结合火烧迹地复绿工作,鼓励林农在火烧迹地上积极实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结合的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县林业部门优先安排专项采伐指标用于迹地砍伐和复绿。二是争取国家储备林项目、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支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大力推广木荷、油茶等耐火能力强的优良乡土树种栽种,将单一林变为混交林,增强森林自身耐火能力。计划维护或建设防火林带12公里。
9.灭火能力不高。灭火装备较为落后,科技含量不高,缺乏以水灭火配套设施;基层特别是乡镇灭火物资储备不足、品种单一。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科技防火,从“天、空、地"立体化角度,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警监测能力。由县应急局牵头,应用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卫星信息共享平台、自治区智慧林火、多源卫星系统、森林防火救援调度平台,及时处置调度森林火情;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组建无人机侦察小队开展林区巡护。二是强化乡镇和林区经营单位消防队伍物资储备。按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要求,每支半专业队伍至少需要配备风力灭火机10台、组合工具10套、2号工具25把、油锯2台、割灌机2台、以水灭火装备2套以及必备的个人防护装备。三是推动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以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为契机,逐步推进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对防灭火储备物资定期进行清点、清理,及时销毁过期的灭火弹,及时更新不符合国标的防火服装,及时修理、补充问题设备,确保防灭火队员人身安全。四是加快推进我县4个森林防火蓄水池的建设,实现重点区域发生森林火灾时实现就近取水。
(六)国家、自治区林业部门2022年9月14日、9月22日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0.森林防火宣传不够深入,群众意识有待提高。林区宣传横幅、标语比较少,在村头、路口宣传广播也比较少。群众防火意识有待提高,不规范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行为较多。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狠抓重要时段防火宣传。针对春耕备种、造林炼山、祭祀用火频繁的特点,加大对农事、林事、祭祀、野外旅游生活等规范用火的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家乡人回家乡"“小手拉大手"“敲门行动"等行动,推动森林防火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屯、进家庭,切实提高全民安全用火意识;着重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宣传;对进入林区旅游、生产作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进行重点宣传。
11.火源管控有漏洞。部分县(市、区)重要道路沿途卡口设防少,林区入口、旅游景区进出口未设置“防火码",且未进行设卡盘查登记。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重要节假日、高火险期在全县重要林区、村屯驻守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张贴“防火码",对进出人员进行扫码登记并进行劝导。
(七)巡护措施和人员培训不到位方面
12.护林员发挥作用不明显。全县生态护林员共127人,其中50岁以下55人,每月工资不足1000元。受个人素质、报酬等因素影响,一些护林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没有严格按照巡山管护任务认真开展巡山工作,巡山管护往往是“蜻蜓点水",护林员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林长巡林。通过各级林长带头检查督导
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火源管控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开展护林员资格再确认。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对辖区所有护林员逐一检查,重新登记造册,对长期不巡护,所负责的片区多次发生森林火灾,年龄偏大、身体残疾、行动不便难以继续履责的15人进行调整,结合实际新增专职护林员10人。
13.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换届以后,管理人员大部分是新人,对森林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危害性、认识有待加强,森林防火知识匮乏,扑救森林火灾能力有待提升;专业、半专业队伍训练不足,对各类灭火设备的使用不熟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请进来、走出去、下基层开展森林防火培训。一是以集训的方式,邀请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普洱支队指战员对森林消防队伍骨干开展培训;二是下基层开展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扑救能力培训,计划2023年9—10月,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县专业森林消防队、9个乡镇森林消防人员约200人开展大培训活动,特别是加强新到任领导的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安全知识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我县当前日趋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联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二)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具体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的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在本乡镇、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开展一次彻底排查,掌握火灾隐患线索,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三)强化督查,整改到位。县督查绩效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适时对全县森林防火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推进力度不彻底的乡镇、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视情况严重程度将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