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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740972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德政办发〔2022〕1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德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工作原则

  1.2编制目的与依据

  1.3现状

  1.4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分级

  1.5适用范围

  2.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3成员单位职责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2应急处置

  3.3后期处置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4.2经费保障

  4.3物资保障

  4.4基本生活保障

  4.5医疗保障

  4.6交通保障

  4.7社会治安保障

  4.8通信保障

  4.9技术保障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5.3监督检查

  6.附则

  6.1名词术语解释

  6.2预案管理与更新

  6.3奖励与责任

  6.4制定与解释部门

  6.5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附件

  1.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2.应急结束审批表

  3.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4.德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构成图及应急组织体系联动机制图

  5.德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联动机制框架图


  1.总则

  1.1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农作物生产安全。充分依靠群众,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对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的危害。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努力实现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由地方政府统一指挥协调所辖地区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县、乡(镇)两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形成县、乡(镇)两级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处置体系。

  坚持社会参与的原则。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民众的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实现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对的社会化。

  1.2编制目的与依据

  1.2.1编制目的

  为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高效、有序地控制灾情,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1.2.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农业农村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百色市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现状

  我县丰富的植物资源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农业有害生物的生长繁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我县农作物病虫害种类近1000多种,常见的有300余种,能造成较大危害的主要有200多种,近年来病虫害年发生面积达100万亩次左右,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近年来,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稻瘟病、三化螟、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以常发性、暴发性、突发性的危害态势发生。且随着气候条件的改变,栽培制度的更新,农作物种植结构的调整,防控难度将增加。同时,随着我县与国内外经济贸易等活动的增加,农作物的种子苗木及大宗农产品的调运频繁,外来有害生物随之进入我县的机率增加。近几年进入我县的外来有害生物给我县农业生产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危及人畜的安全。

  1.4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发生量、疫情传播速度、造成农业生产损失和对社会、生态危害程度等,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特大级):

  (1)迁飞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在全县发生面积达20万亩以上;或在3个或3个以上乡(镇)发生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或发现新的外来有害生物在全县3个以上的乡(镇)发生、发生面积0.5万亩以上,且有继续扩散蔓延趋势。

  (2)水稻三化螟、稻瘟病、稻纹枯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玉米螟、玉米铁甲虫、甘蔗螟虫及粘虫等其他农业重大有害生物之一发生面积占种植面积50%以上、预计作物产量损失超过50%以上。

  (3)东亚飞蝗全县发生面积在0.3万亩以上,其中群居型蝗虫发生面积在0.05万亩以上;或者高密度土蝗发生面积在2万亩以上(每平方米大于10头)、发生区域在3个乡(镇)以上的。

  (4)鼠密度超过10%(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7万亩以上;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12万亩以上、发生区域在3个乡(镇)以上的;或发现人鼠共患流行病的。

  (5)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灾情的。

  Ⅱ级(重大级):

  (1)迁飞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在全县发生面积达10万亩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或发现新的外来有害生物在全县3个乡(镇)发生,发生面积0.3万亩以上,且有继续扩散蔓延趋势。

  (2)水稻三化螟、稻瘟病、稻纹枯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玉米螟、甘蔗螟虫及粘虫等其他农业重大有害生物之一发生面积占种植面积35—50%,预计作物产量损失30—50%。

  (3)东亚飞蝗发生面积在0.2万亩以上,其中群居型蝗虫发生面积在0.03万亩以上;或者高密度土蝗发生面积在1万亩以上(每平方米大于10头)、发生区域在3个以上乡(镇)的。

  (4)鼠密度达到10%(百夹捕获率)以上的发生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发生区域在3个以上乡(镇)的。

  (5)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灾情的。

  Ⅲ级(较重级):

  (1)迁飞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在两个乡(镇)内发生面积达到6万亩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或发现新的外来有害生物在全县2个以上乡(镇)发生、发生面积0.2万亩以上,且有继续扩散蔓延趋势。

  (2)水稻三化螟、稻瘟病、稻纹枯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玉米螟、甘蔗螟虫及粘虫等其他农业重大有害生物之一发生面积占种植面积的15—35%,预计作物损失在20—30%。

  (3)东亚飞蝗在两个乡(镇)发生面积0.06万亩以上;或者高密度土蝗发生面积在0.5万亩(每平方米大于10头)以上,发生区域在1个乡(镇)内的。

  (4)鼠密度达到10%(百夹捕获率)以上的发生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4万亩以上的。

  (5)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灾情的。

  Ⅳ级(一般级):

  (1)迁飞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在一个乡(镇)内发生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或发现新的外来有害生物在全县1个乡(镇)发生,发生面积0.1万亩以下,扩散蔓延趋势不明显。

  (2)水稻三化螟、稻瘟病、稻纹枯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玉米螟、甘蔗螟虫及粘虫等其他农业重大有害生物之一,发生面积占种植面积的10—15%,预计作物损失在10—20%。

  (3)东亚飞蝗在一个乡(镇)发生面积0.03万亩以上;或者高密度土蝗发生面积在0.3万亩(每平方米大于10头)以上,发生区域在1个乡(镇)内的。

  (4)鼠密度达到10%(百夹捕获率)以上的发生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的。

  (5)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V级灾情的。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德保县行政区域内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防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相应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

  德保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防控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副指挥长分别由县政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百色市德保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县应急防控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防治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协调、解决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处置过程中的机构、队伍、人员、资金、装备等问题;部署应急防控指挥工作;决定启动和结束本预案,并监督实施;主持灾情会商,决定应急防控方案,监督检查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工作;调集储备防治物资;调度应急队伍;公布救灾情况。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和德保县植物保护站站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专家组由本县农业农村局的农业技术人员组成(在技术力量不够的情况下,邀请上级专家参加),为灾情的控防提供技术支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应急防控指挥机构。

  2.3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农业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对策和意见,开展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调查、控制、除治等工作;建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应急处理所需人力、物力、技术、信息等资源储备制度;完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防控体系,加强技术培训和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监督执法,督促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处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3)县应急局:配合、参与协调全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配合协助开展预案演练、队伍培训、灾后救助等。

  (4)县发改局:按照有关规划的要求,积极支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预警与防控体系建设。

  (5)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资金保障工作,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防控经费分配方案和下达资金,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6)县民政局: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7)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对因农业有害生物疫情造成的人员伤害进行救治。

  (8)县公安局: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现场维护秩序和疫区封锁,保证现场的交通秩序、治安管理、安全保卫。

  (9)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交通运输企业保障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防治所需物资的运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运输监管,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进入我县或在本辖区内流动。

  (10)百色市德保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11)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县域范围内、绿地的有害生物疫情防治工作并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疫情的监管工作,防止疫情通过乔灌木、花卉和地被植物传播。

  (12)县林业局:负责对经营林业有疫情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植物产品及其他相关商品的行为进行监管,防止疫情通过林业种苗及其产品进行传播。

  (13)县气象局:负责农业有害生物发生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及时提供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发生区域的气象变化实况及趋势预测信息。

  (14)县工信局: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监管,防止灾情通过企业生产、销售和购进产品及其包装材料进行传播。

  (1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依法打击流通领域违规违法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膜、农业机械器具及零配件),依法查扣查封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16)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企业贮备必要的基本农药及生产资料,一旦启动本应急预案,要根据指挥部的安排及时组织与供应扑灭疫情所需的农资物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预警系统

  建立全县统一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包括监测预警体系和防治服务体系。

  县农业农村局所属植物保护机构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及时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准确掌握成灾有害生物的物种、生物学特性和发生条件,提出防控对策,经常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防治技能的培训,推广应用新知识、新技术。

  3.1.2预警级别和发布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实行四级预警制度,各级预警分别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重大(II级)和特大(I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根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的监测预报,综合分析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发生的气候、环境和传播扩散蔓延的可能性,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级别建议,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决定并发布预警,也可授权乡(镇)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防控指挥部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属农业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警报信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发布。

  3.1.3预警支持系统

  由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农业有害生物应急资料库,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预警监测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健全植物保护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开展生物灾害的预警监测工作。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要配备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兼职预警人员,在全县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农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网络。

  3.2应急处置

  3.2.1先期处置

  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植物保护站和下属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发生情况调查与预测预报,争取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发生前15天发出中期预报,7天前发出短期预报,3天前发出急报。所有相关的预测预报向县应急防控指挥部报告。发出中期预报后,全县植保系统要全员在岗;发出短期预报后,县属和乡(镇)相关的农业技术人员、发生区的乡(镇)行政领导要全员在岗;发出急报后,应急预案启动,相关部门和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在先期处理期间,植保部门要密切监视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动向,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如果由于某些重大因素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有害生物不能发生为害或发生为害程度大大降低,植保部门要及时报告,由各级应急防控指挥部做出相应决定。

  当发现疑似外来有害生物时,发现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报告。当地植物检疫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专业植物检疫人员到现场核查或采集样品送上级植物检疫机构鉴定,并同时向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上级植物检疫机构报告。任何单位、机构或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延误上报。

  3.2.2分级响应

  各级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灾害信息后,应详细了解灾害情况,评估等级,提出启动预案建议,并提请同级应急防控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预案。预案启动应依灾害发生程度由低到高依次进行。

  I级、II级应急响应

  发生I级、II级农业生物灾害后,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查明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报告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县应急防控指挥部立即召集紧急会议,听取灾情汇报,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依据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立即抽调人员奔赴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各乡(镇)在应急防控指挥启动或响应县级启动的预案后,迅速组织各村、屯群众,开展群防群治,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开展查灾救灾工作,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置群众生活;收集汇总灾情,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应急防控指挥部报告,同时抄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III级、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III级农业生物灾害后,县应急防控指挥部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通报灾情,研究决定启动预案,部署救灾及处置工作。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乡(镇)的灾情处置并对灾害损失和群众生活进行核查,同时将处置和灾害调查情况及时报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汇总。县应急防控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发生Ⅳ级农业生物灾害后,发生区乡(镇)应急防控指挥部启动本级应急防控预案,组织防治工作,及时了解灾情,迅速组织村、屯按照预定方案,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安排应急资金,提出灾害评估意见和应急工作建议,向上级应急防控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予以援助。

  3.2.3应急响应程序

  (1)当确认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各级应急防控指挥部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由应急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农业、公安、交通和卫生医疗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一旦发现并确认属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灭,严防扩散。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各项工作。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同时向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先期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县应急防控指挥部依据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的级别,及时建议派出由该领域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人员和相关科研人员组成的专家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专家组应根据上报和收集掌握的情况,对整个事件进行分析判断和事态评估,研究并提出处置措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

  (5)现场指挥部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有害生物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发出请求,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及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6)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救援工作。

  3.2.4信息(疫情)报告与处理

  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上报。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发生后,乡(镇)政府在接到村、屯报告后,迅速核查汇总本乡(镇)灾情,并在第一时间内将灾情报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同时抄送县级有关主管部门。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根据灾害等级确定灾害救助应急措施。入侵性外来有害生物疫情报告应在发现疫情24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对本地区进行普查,及时查清发生和分布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将外来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和百色市农业农村局,信息传递过程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要求。相关的工作联系也不得通过电子邮件、明码电报、普通信函等方式进行。

  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已经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等。

  3.2.5指挥与协调

  (1)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指挥协调是指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时,各级应急防控指挥部对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

  (2)依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情况,确定指挥协调的等级。在启动应急预案时,发布指挥协调令,向社会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指挥协调,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救灾等。

  (3)乡(镇)内小范围的社会动员,由乡(镇)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百色市人民政府备案。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区域内指挥协调工作,会同宣传部门搞好宣传教育,制定指挥协调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3.2.6应急处理措施

  (1)灾情(疫情)应急调查和监测。有害生物发生区或疫区及周边地区的各级农业植物保护机构要在发现灾情(疫情)的第一时间对疫区现场开展周密的调查和监测,及时掌握灾(疫)情区的基本情况,做好监测结果记录,保存记录档案,定期汇总上报。

  (2)疫区范围的划定和封锁控制。属外来有害生物的,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科学拟出初步的疫区划定意见,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上报区农业农村厅审核,一经审核确定,则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疫区范围划定后,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发生区或疫区内的有害生物活动区域设置醒目的标志和界线,警示人员进入,并依照《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封锁控制方案,对发生区或疫区采取具体的封锁控制措施。

  (3)防治扑灭。根据有害生物发生、传播和危害特性,采取以化学防治为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综合灭治措施。化学防治是指投放、喷施、浇灌化学药剂,迅速压低有害生物发生密度并最终扑灭;物理防治是指发生区或疫区内开展环境整治,包括清洁田园,对垃圾和食物残渣统一消毒或焚烧处理等,减少有害生物滋生;生物防治是指引进生物防治技术,对有害生物开展综合防治。

  (4)安全防护与受伤人员治疗处理。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急防治人员在使用器械和施用有毒化学农药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配带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事后及时清洁消毒,严禁使用违禁化学品,防止中毒事件发生,避免污染生态环境。如有害生物危害人身健康,要提醒群众不到发生有害生物的地方活动,防止有害生物伤人。需在发生有害生物区域劳动作业的,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与有害生物接触,被有害生物伤害后,要及时对伤口进行处理。

  3.2.7信息发布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按国家保密规定,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未经应急防控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新闻单位的有关报道应事前经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核。

  发生较大级以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在上报县应急防控指挥部领导的同时,应向县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县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承担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处置的主责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并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情况公告,及时、准确报道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特别是外来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各新闻媒体要严格遵守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

  3.2.8紧急状态

  (1)如果一般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测将要或已经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由德保县应急指挥办公室报请百色市应急防控指挥部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县委书记、县长或县分管领导入驻县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2)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大、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时,由德保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请百色市应急防控指挥部主要领导批准,做好前期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市应急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9应急结束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被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承担事件处置工作的各级应急防控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需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上报上级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请指挥部主要领导批准后,做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一般和较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由发布启动预案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特大、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或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3.2.10疫情解除

  经过规定时间的监测仍未发现有害生物,经在百色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认扑灭有害生物后,经发生区或疫区县农业农村局逐级向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并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上报农业农村部,最后由农业农村部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发布公告解除疫情。

  3.3后期处置

  3.3.1善后处理

  应急实施结束后,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发生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3.3.2调查与评估

  现场指挥部及时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在处置结束一周内,将总结报告报送县应急防控指挥部,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事故处置调查小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并在20天内将评估报告报送县应急防控指挥部。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1)应急队伍组建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区的广大农民群众及业主是处置工作的主体力量,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灾地区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发动群众实施防控工作。

  农业部门组成的应急防控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处置的技术指导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先期处置队伍和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应急防控队伍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应急预案的实施提供高素质的应急队伍保障。

  (2)应急队伍调动

  发生一般和较大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时,由乡(镇)应急防控指挥部按照预案调动当地的应急队伍进行处置。发生重大级以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应急处置队伍。

  (3)应急队伍演练

  县应急防控指挥部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县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重大、特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演练,检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能力。

  4.2经费保障

  按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原则,为了确保有害生物应急防控所需的各种经费,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安排和下拨应急处置经费,确保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4.3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各级应急防控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不同灾害种类,制定本地区救灾物资生产、储存、调拨体系和方案。

  2.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与其它县(区)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3.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等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的农业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储备药剂、药械等其它物资,并根据灾区处置需要及时做好调运。

  4.4基本生活保障

  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后,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对需政府救济人口等灾民生活困难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4.5医疗保障

  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后,县卫生健康部门应快速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对救灾队员、群众进行应急救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救灾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加强灾区饮用水源卫生检测,全力保障灾区饮用水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加强灾区食品卫生检测,及时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保障灾区食品安全。

  4.6交通保障

  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有关部门要按“急事急办"的原则,按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及时调度本部门车辆用于抗灾工作,并由公安部门发放专用交通车辆通行证,确保交通畅通。

  4.7社会治安保障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属地公安部门和基层政府负责治安保障,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4.8通信保障

  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县农业信息系统,按照应急防控工作需求建立农业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4.9技术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农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加强应对突发农业病虫害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建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管理技术的开发体系和储备机制;制订防治技术方案,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1)各级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单位根据预案,要定期组织开展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2)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5.2宣传和培训

  5.2.1宣传教育

  (1)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教育,各级应急防控指挥部制定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教育规划,编制公众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专业技术教材和社区应急手册。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教育,增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5.2.2培训

  (1)公职人员的培训。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面向公职人员的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提高公职人员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知识和能力水平。

  (2)村民的培训。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业务领域,利用现有设施有组织、有计划地为村民提供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根据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自救、互救和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5.3监督检查

  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监督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人员、设施、装备等资源的落实情况,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6.附则

  6.1名词术语解释

  6.1.1迁飞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是指大面积发生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迁飞性有害生物,如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东亚飞蝗等。

  6.1.2其他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是指大面积发生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本土常发性或突发性农作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

  6.1.3外来生物入侵:是指生物由原生存地经自然的或人为的途径侵入到另一个新环境,对入侵地的生物多样性、农林牧渔业生产以及人类健康造成经济损失或生态灾难的过程。

  6.1.4农业生物灾害:本预案所指农业是种植业(不含渔业、牧业和林业)的农业有害生物引起的防治难度大,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和国土生态安全的自然灾害。

  6.2预案管理与更新

  (1)应急预案制定。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依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性质,根据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参考其他各专项应急预案中的规定,制定和修订。

  (2)各成员单位在制定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过程中,应依照县总体应急预案等级划分标准,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具体加以细化。

  (3)应急预案审查。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应依据国家有关应急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经县应急管理局审查,报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备案。

  (4)应急预案公布。应急预案经过政府评审通过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实施。政府各部门根据计划和需要,广泛向社会公众宣传应急预案,提供报警电话和主管责任部门信息,涉密内容除外。

  (5)应急预案修订。本预案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定期修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6.3奖励与责任

  对在报告和处置农业生物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报告和处置生物灾害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6.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德保县人民政府制定,县应急防控指挥部负责修订和解释,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具体承办。

  6.5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2.应急结束审批表

  3.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4.德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构成图及应急组织体系联动机制图

  5.德保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联动机制框架图


  附件1

  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呈报单位

德保县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详细情况

        (可另附专题说明)

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意见

县应急防控指挥部领导批示

  附件2

  应急结束审批表

  

呈报单位

重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防控任务完成情况

        (可另附专题说明)

专家委员会

意见

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意见

县应急防控指挥部领导批示

  附件3

  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呈报单位

          (可另附专题说明)

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意见

县应急防控指挥部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