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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艾滋病扩大检测及筛查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7737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艾滋病扩大检测及筛查工作的通知
(柳卫艾防〔2019〕3号)


各县(区)卫健局,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强化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推广检测、咨询、诊断和治疗的“一站式”服务,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同时,根据《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工作目标要求,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持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进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不断减少社会歧视,将我国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针对联合国规划署提出的“3个90%”的防治目标,我国“十三五”行动计划也提出相应要求,疫情严重地区要将艾滋病、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合作,为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活动中抓获人员以及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检测机构要创新服务方式,强化主动服务意识,通过网络、电话预约等多种手段,方便有意愿人群接受HIV抗体检测服务。
  为进一步遏制艾滋病在我市的蔓延,要求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按照病人知情不拒绝的原则对病人开具HIV抗体检查,要登记病人的姓名、详细现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四项基本信息,以实名制的形式采血后送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确诊。同时,强化检测前和检测后的咨询服务和转介服务,切实提高对病人转介服务和治疗服务的连续性,确保90%的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被发现,90%的已确认为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90%已启动抗病毒治疗的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病毒得到持续抑制。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