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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8779398 

扶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扶农发〔2020〕6号




县农机机械化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将2020年确定为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的工作部署,根据《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农发〔2020〕23号)要求,现将《扶绥县农机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扶绥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日


扶绥县农机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将 2020 年确定为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的工作部署和《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抓好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扶绥县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严防农机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强监管内容


  (一)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进一步明确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部门监管责任,理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避免农机安全监管缺位。要强化农机安全监管,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和责任担当,提高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织牢织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和行政村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落实农机驾驶人、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


  (二)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1.严格抓好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一是把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关。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各项登记业务,坚决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二是把好驾驶人考试发证关。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行为,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核发驾驶证。三是把好农机安全检验关。严格规范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坚持“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手续合法有效、检验严格规范、档案真实完整。


  2. 切实加强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以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为重点,对拖拉机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组织开展检查清理。加强督导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发牌发证行为,从严做好存量变型拖拉机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坚决不予通过。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及时注销报废。要充分利用全国变型拖拉机查询平台共享相关信息,推进异地运营车辆联动查处。


  (三)强化农机安全执法队伍建设


  1.严以履职。负有农机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优化营商环境和严格监管执法的关系,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把确保人的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要件,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


  2.加强农机安全执法人员配备。落实农机安全执法机构,配备、充实农机监理人员,严格农机安全执法人员准入和持证上岗,强化基层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力量。


  3.确保行业经费投入。依法保障农机事故认定检测、拖拉机年检等所需仪器和执法用车、对讲机、记录仪等执法必要装备,完善优化农机驾驶员无纸化考试和实操教练车等设施设备。


  4.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机制,结合实际做细做实农机事故预案,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及时科学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


  5.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交流,宣贯落实“两个部令"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和“两个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及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促进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业务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计划 9 月份组织全体农机监理人员开展行政执法集中培训及农机安全监管“两规定、两规范"宣贯培训。


  三、严执法内容


  (一)强化变型拖拉机及其驾驶人专项整治


  切实加强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加大与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外挂车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无证、逾期未检、达报废条件仍在使用、拼装改装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督促整改,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全过程。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措施,督促整改到位,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农机化生产安全。


  (二)强化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辖区内涉及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对急弯、陡坡等农村危险路段、事故易发路段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把排查出的隐患和易造成事故的原因归纳总结、登记造册、及时整改。要在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设立警示标志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积极开展“两站两员"工作,争取乡镇和村干部、交通和农机安全协管员配合,并对过往拖拉机进行劝导和安全教育,共同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减少监管盲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节假日和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等节点,联合(独立)严格开展等级(非等级)道路安全执法,重点对变形拖拉机、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等牌证管理机具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车辆改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在春耕春种夏收秋收等农忙时节,深入田间场院,重点对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等农机具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甘蔗榨季,要加强甘蔗榨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执法检查,加大对拖拉机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报废拖拉机进行甘蔗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三)严格执行农机事故报送制度


  依据《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农机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农机事故要及时处理和上报,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应当及时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要安排专人负责农机事故信息快报和统计月报工作,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清晰,人员稳定,上报及时严禁迟报、漏报、瞒报或谎报情况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顺利有序进行,确保完成年度任务,成立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兆驶 扶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卢永锋 扶绥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永杰 扶绥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伟存 扶绥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负责人


  陆必艳 扶绥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农勤业,副主任:李伟存、陆必艳,成员:刘科、陆权机、何益前、吴彩玉、莫中珍,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检查指导


  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考察和会议座谈等形式,不定期地到各乡镇开展执法检查指导或检查督查,对发现的安全工作责任不明确、监管工作走形式等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约谈告诫、下发整改通知书和书面通报等方式处理。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材料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市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