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港北西江广西糖业集团西江制糖有限公司“2·13”一般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7490558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港北西江广西糖业集团西江制糖有限公司“2·13”一般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港北政函〔2024〕32号




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定<港北西江广西糖业集团西江制糖有限公司“2·13"一般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港北应急请〔202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有关规定。


  二、同意《调查报告》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事故原因的分析。


  三、同意《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四、同意《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五、请督促有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落实有关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此复。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删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