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广电局关于开展应急广播体系关键设备测试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 公布年份:2021.02.23
- 实施日期:2021.02.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电局关于开展应急广播体系关键设备测试的通知
各相关应急广播设备生产厂商: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广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自治区广电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广西应急广播体系关键设备测试。参加并通过本次测试是后续参与广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重要技术评价依据之一。为保证测试公开、公平、公正,相关测试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试要求
1.参测设备和系统包括:县级应急广播平台系统、应急广播适配器(含触摸屏)、收扩机、音柱、IP话筒和调频广播发射机。
2.参测设备和系统必须满足国家和广西应急广播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详见《广西2021年县级应急广播平台系统及设备技术测试方案》。
1.性能和指标测试
(1)已参加并通过2020年测试的设备和系统,可申请沿用前期测试数据;
(2)已参加并通过2020年测试的设备和系统,但本期有性能提升的,可申请再次测试;
(3)未参加过测试的设备和系统,必须申请测试。
2.兼容性测试
参测设备按照统一格式设置参数,在应急广播测试系统配置的各种测试环境下均应能被正确识别和正常使用。
三、测试流程
1.测试申请
拟参加测试的厂商,于2021年3月20日前向测试组织单位提交如下材料:(1)测试申请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
申请材料需明确参测设备产品类型、型号、软硬件版本号。参测厂商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测试申请中说明。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为获得测试报告的重要凭证之一,核准证申报单位应与测试申请函、营业执照一致。
2.资料审查
经审查申请资料,对审查合格的参测设备进行排期,通知参测厂商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方案、设备技术参数、防疫要求等。
3.设备测试
参测厂商按照测试计划和进度要求,在排期确定的测试开始时间将参测设备全部送达测试组织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测试,未按要求送达则视为放弃本次测试。
4.测试费用
测试产生的所有相关成本和费用,均由参测厂商承担。
5.二次测试
本次测试不通过的厂商,以及未能及时参加本次测试的厂商,可在本次测试后继续提交申请。测试组织单位将根据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二次测试。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电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