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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54343 

田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田交发[2018]7号


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田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3日


田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8年交通运输

行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交安监发〔2018〕47号)文件精神,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常态化。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继续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控力度,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时间

  2018年4月5日至6月5日

  三、整治重点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1、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2、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整治;3、桥梁、隧道、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治;4、机动车超速和客车超员、无牌无证机动车整治;5、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整治;6、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7、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整治。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加强交通事故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定期排查交通事故危险路段,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对短期内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采取设置警告标志、限速行驶等过渡性应急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2、完善公路安全设施。逐步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作,新建、改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投入使用。对已建成的农村公路必须做到各路口限速、让行、指路标志设置规范、合理。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

  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辆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辖区内客运企业、车辆、驾驶人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和驾驶人,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要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力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通过赶集设立宣传台,播放安全事故影像、悬挂安全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和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动员全民共同参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重点宣传安全行车和超员超载、超速行驶行为的危害和后果,确实提高客运企业特别是客运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要把开展大整治及专项行动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严格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

  整治及专项行动期间,对发生生产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实行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通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要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事故的,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要定期分析、研究和研判大排查大整治及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指导。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及推广。同时,要将大排查大整治及专项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中,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联动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馈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成效。请分别于4月8日、5月8日前将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情况报局办公室,6月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汇总审核上报市交通局、县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