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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云县2021年水果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89188 

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云县2021年水果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凌政办发[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凌云县2021年水果生产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凌云县2021年水果生产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大做优我县水果产业,通过特色品牌培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造血"功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结合我县水果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发展特色水果产业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突出特色产业发展重点,以水果产业助农增收致富为抓手,坚持产量、质量和效益并举,充分发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促进我县水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2021年计划全年完成新种水果4200亩(其中牛心李1000亩、柑橘300亩、水蜜桃100亩、大果枇杷200亩、百香果600亩、柠檬500亩、其他水果1500亩),各乡(镇)具体种植计划任务见附表。

  三、时间安排

  (一)2020年11-12月。各乡(镇)、村做好宣传发动,落实种植户名单、种植面积、种植地点,做好登记造册。各种植村做好项目实施可行性会议纪要、登记造册并上墙公示计划种植群众名单及种植面积,向乡(镇)人民政府递交种植项目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各村水果种植项目报告后经讨论研究决定形成项目批复文给各村,同时汇总好向县主管部门呈交项目实施报告;县级主管部门在接到乡(镇)项目报告后,要在15天内召开项目可行性研讨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回复给乡(镇)。

  (二)2020年12月-2021年3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种植。各村村民合作社是水果种植的主体,负责宣传动员、苗木发放等,并完善苗木发放资料及对苗木发放情况进行上墙公示,督促群众适时种植。因规模种植需要租地,在实施水果种植项目中,可能会存在异地发展现象,或原来计划发展的村无法实施而其它村却有条件实施的,或种植品种有改变的,报经县主管部门核实后可适当调整种植地点、品种及面积。

  (三)2021年3-5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新种植的水果面积进行自验(要求成活率达85%以上);县人民政府(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各乡(镇)新发展种植的水果进行核验,对新种植的按各(乡)镇发展种植水果村民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个人个数的40%来抽验;尽可能对新种植的村民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个人进行全部核验。经核验合格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本文件补助范围及标准向县人民政府进行补助资金申请及发放。

  四、水果产业扶持政策

  (一)种苗补助。为确保苗木健康、安全,种植的水果苗木由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各乡(镇)上报计划数统一采购发放到各乡(镇)及村民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个人,种苗经费从奖补经费中扣除;自行种植的其他品种,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奖补。

  (二)种植补助。村民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个人:组织新种植水果,连片50—100亩的(含50亩),每亩种植奖补600元;在连片达100—300亩(含100),每亩种植奖补800元;在连片达300亩以上(含300亩),每亩种植奖补1000元。

  (三)土地流转扶持政策。鼓励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对于通过土地流转进行规模化、产业化新种水果的村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个人给予补助。流转土地连片新种植规模达50—100亩的,给予每亩200元补助;流转土地连片规模100—300亩,给予每亩补助300元;流转土地连片规模达3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补助400元。

  (四)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村民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个人:组织种植水果,对发展200亩以上有生产用水电及产业道路建设需求的给予扶持,扶持奖补按相关政策实行。

  (五)品牌创建及营销扶持。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积极创建水果品牌,对申报获得“三品一标"水果产品品牌认证的给予1.5万元奖励;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水果1吨以上给予物流补助0.2元/斤(即:每件10斤,补助2元/件)。

  (六)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与区、市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研究新技术、新品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服务,邀请专家对我县水果产业进行把脉问诊,提高果农的种植水平,提高产量和果品质量。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水果产业特色化发展,特成立以分管农业农村副县长为组长的水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扶贫办、各乡(镇)等组成。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全县水果产业的发展,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抽调精干技术力量做好水果种植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动员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发展水果生产增加收入。

  (二)强化宣传动员。各乡(镇)、各联系村后援单位要以我县发展水果产业有利的自然条件、市场前景、优惠政策等为宣传内容,组织人员深入村屯动员群众,广泛宣传水果种植的优惠政策和各地发展的好做法和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及经营主体参与水果种植的积极性。

  (三)强化资金投入。根据测算,2021年水果生产工作需采购苗木及发放种植奖补等费用497.8万元左右(后附资金预算表),县财政局做好水果产业发展资金的筹措,确保顺利实施。

  (四)强化技术指导。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选择农户代表到外地学习参观,开拓视野,增长见识。同时,聘请水果专家到实地传授技术。县农业农村局水果技术员要经常深入村屯、田间地头有针对性地对果农在生产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指导与培训,切实提高果农科学种果管果的水平。

  (五)强化督查检查。组成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列为乡(镇)绩效考评,考评以总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为准,不考评具体水果品种。

  附件:凌云县2021年水果生产种植计划及概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