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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57040 

  • 发文字号:南粮办发〔2022〕52号
  • 公布年份:2022.06.21
  • 实施日期:2022.06.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南粮办发〔2022〕52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为切实保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肖宁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晓东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杰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候境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武进二级调研员

  成员:蒙媛文局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

  曾丹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科科长

  周小军物资储备与粮食产业发展科科长

  文艳萍执法督查科科长

  陈玉珀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主任

  陈志雄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

  李文红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支队支队长

  盛子良市军粮供应站站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决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统筹推进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科,办公室主任由曾丹同志兼任,成员为:闭鸿、潘刚、黄恩义。

  各有关科室和单位按照《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附件: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序号

科室(单位)

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

1

办公室

(法规体改科)

负责承担关于安全生产的文电印发和存档、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审查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

2

粮食储备与产业发展科

指导南宁市本级救灾物资、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和战略储备物资的相关储备单位和县(市、区)做好物资储备方面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协调全市政策性粮食购销、储备粮管理、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粮食产业发展等涉及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3

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科

负责承担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包括:起草相关文件、通报、信息;组织市级会议及培训;开展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加强宣传ghjsc@lshwzcbj.gxzf.gov***和警示教育;完成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台账管理等工作。

4

执法督查科

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办。

5

市军粮供应粮管理中心

在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包括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日常管理、制度制定、督查检查、隐患排查、学习宣传、培训教育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

6

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在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包括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日常管理、制度制定、督查检查、隐患排查、学习宣传、培训教育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

7

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支队

在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包括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日常管理、制度制定、督查检查、隐患排查、学习宣传、培训教育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

8

市军粮供应站

在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包括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日常管理、制度制定、督查检查、隐患排查、学习宣传、培训教育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