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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端午节、“七一”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57054 

  • 发文字号:南粮办发〔2021〕17号
  • 公布年份:2021.06.21
  • 实施日期:2021.06.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端午节、“七一”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粮办发〔2021〕17号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级粮油承储企业:

  根据近期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安全形势严峻。6、7月历来是事故高发期,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安委办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部署,现就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根据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意识教育、知识教育以及操作技能教育;制订完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按照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充分提高干部应对事故突发的能力,从而有效预防和遏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针对夏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加强简易设施储粮、租仓储粮、储粮化学药剂存放和使用以及加工、烘干设施设备等重要环节和部位安全监管,严格外包作业管理,坚决杜绝粮堆埋人事故发生。针对储存区、作业区、施工区、转运站、老旧仓房等重点部位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不定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成品油库作业安全监管,完善作业方案、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加强现场巡查、杜绝“三违"现象,严禁违规超限装粮;在建工程项目在保进度、保质量的同时首要是保安全。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坚决杜绝作业场地、设施设备等带病运行,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抓好汛期防汛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及时掌握大风、雷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提前做好仓储设施和粮食货位防水、挡水措施,配备必要的防灾除险应急物资和装备,同时紧盯储粮库点防雷、用电、消防和进行储粮、加工作业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有条件的可以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认真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四、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

  即日起,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备勤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生险情及时上报,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

  五、按时做好相关情况报送

  根据近期工作安排,各单位应按时完成以下三项工作的情况报送:一是根据《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要求报送的总结(包括活动开展视频、图片)及安全生产月进展情况统计表;二是每月3日前报送本单位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开展情况(工作部署、采取措施、存在问题等);三是每季度报送本辖区1至3件安全监督执法典型案例(从第二季度开始报送)。以上材料要求同时报送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科,联系人:凡林,联系电话:2805177,电子邮箱:lsj2805177@163.com。

  附件:

  1.2021年全区端午节、“七一"建党100周年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预警(略)

  2.桂安委〔2021〕14号关于印发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全区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略)

  3.桂安委办〔2021〕56号今年以来全区较大事故情况警示通报(略)

  4.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全区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略)

  5.南安委[2021]10号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全市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略)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