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百色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843163
- 制定机关: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布年份:2021.12.06
- 实施日期:2021.12.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专题: 法律文书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百色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质量,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质量责任,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管控,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保证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经研究,定于2021年12月9日-17日开展百色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质量核查工作,特制定《2021年百色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实施。
附件:《2021年百色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质量核查工作方案》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6日
2021年12月6日
附件
2021年百色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
工作质量核查工作方案
工作质量核查工作方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质量,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质量责任,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管控,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保证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定于2021年12月9日-17日开展百色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质量核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组织领导及工作安排
(一)专项核查综合组
成立专项核查综合组,负责统筹专家核查各项工作。
组长:李尚飞 百色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王高森 百色市住建局消防科科长
韦升 百色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负责人
成员:专家核查组第一组组长
专家核查组第二组组长
主要职责:统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质量核查期间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核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规范核查流程,统一核查尺度和标准;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反馈意见进行技术复核。
(二)专家核查小组
专项核查综合组下设2个专家核查小组,核查小组每组6人(包含1名工作人员和5名专家,各组专家涵盖消防、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各核查小组组长从专家中选定;部分专家从广西建设平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备案平台专家库进行抽取)。
主要职责:工作人员负责提供核查项目和相关资料、协助专家通过平台开展核查工作、收集专家意见和进行专家评价;专家负责专业技术性评定和提出核查意见;专家组组长负责协调组员任务分工、汇总专家意见和进行组内争议问题判定。 核查对象和方式
(一)核查对象
本次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质量核查的范围,主要是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0月20日期间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以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日期为准)的建设工程,涉及在百色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相关业务的10家施工图审查机构(附件1),原则上每家施工图审查机构随机抽取1-3个项目,专业建设工程或有特殊用途的建设工程抽取比例不小于1/4。
(二)核查方式
本次核查项目由专家组通过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抽取,对抽中项目的全套消防设计文件(包括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与消防设计相关的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设计单位修改回复意见、审查人员复审意见等资料进行集中核查,不提供项目纸质文件材料。 工作内容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规范性核查。核查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按现行有效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出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问题是否按照规定上报;对消防设计回复的整改意见是否进行复审等。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完整情况核查。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第七条要求对消防设计文件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经技术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是否仍存在图纸不全、与最终实施图纸版本不一致等问题。
(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质量核查。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提供图纸技术审查服务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审查程序和内容进行审查;消防设计文件审查是否存在漏审、错审和违反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现象;是否按要求对建设工程选用的消防产品、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各类消防设施等涉及消防安全性的内容进行技术审查。 核查工作实施步骤
(一)定于12月9日上午9:30召开核查工作布置会。
(二)12月9日前,工作人员应将核查项目材料提供给专家,12月9日-17日期间,每位专家按照组长制定的专业分工,根据实际核查情况填写《专家意见表》(附件2)。
(三)12月9日-17日期间,专家组组长应每日根据各专家填写的《专家意见表》,按项目汇总意见填写《核查项目意见汇总表》(附件3),并在专项核查综合组内进行集中核议达成一致意见;工作人员应每日收集一次完成核查项目的《专家意见表》和《核查项目意见汇总表》,打印并交由专家及组长签名确认。
(四)12月21日,工作人员将各项目《核查项目意见汇总表》发给对应的审图机构查阅;对专家意见有异议的单位,应填写《审图机构意见反馈表》(附件4),于12月28日前反馈至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科。
(五)12月31日前,工作人员整理审图机构反馈意见并提供给专项核查综合组进行复核,并组织施工图审查机构和专项核查综合组进行集中核议,复核专家填写《专家复核意见表》(附件5);仍存争议问题函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防火专业委员会进行核准,确认最终核查结论;工作人员根据最终核查结论,在2022年1月5日前按照《专项核查工作统计表》(附件6)完成数据汇总。
(六)2022年1月12日前,印发文件,并向社会公示。 处理意见
(一)对本次核查发现违反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条文和严格要求类条文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20〕16号),我局将核查情况报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由住建厅勘察设计处进行相应处理。
(二)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项目所在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当根据我局反馈的核查项目问题清单,向违反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相关责任单位下发整改建议书;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并附整改佐证材料,经各县住建部门复核后报送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科和勘察设计科。
(三)核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工作要求
(一)本次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共同提出审查意见,专家应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开展工作,并确保核查结论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专项核查结束后,各组工作人员对专家工作进行评价并提交《专家工作评价表》(附件7)
(二)参加专项核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持客观、公平、公正、保密的原则,签署《专家廉洁承诺书》(附件8)。
附件:
1. 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
2.《专家意见表》
3.《核查项目意见汇总表》
4.《审图机构意见反馈表》
5.《专家复核意见表》
6.《专项核查工作统计表》
7.《专家工作评价表》
8.《专家廉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