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岑溪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岑建发[2018]59号
- 公布年份:2018.05.26
- 实施日期:2018.05.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岑溪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岑建发[2018]59号
本局建管股、质安站,各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岑溪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岑溪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及《岑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岑溪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岑安委办〔2018〕3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住建系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提高住建系统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弘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推动全市住建系统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维护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宣传重点
(一)做好安全发展观念的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特别突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力度,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树立安全发展观念。
(二)做好安全生产法治的宣传教育
深入普及《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律不可践踏的鲜明导向。
(三)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宣传教育
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明确界限,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挺在前面,以各层面岗位责任为重点,建立落实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责任体系。推动树立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推卸、安全生产任务必须落实的鲜明导向。
(四)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的宣传教育
围绕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时间节点、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预警宣传。通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事故案例、设置警示教育栏、举办警示教育宣传课等方式,用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着力解决各方参建主体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问题。
(五)做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
全面提升遵章作业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通过集中培训学习等方式广泛传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逃生知识,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文明素质。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和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宣誓、安全承诺、安全岗位描述、班前安全会等制度,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施工过程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和专项经费的落实。
(二)强化培训。各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全面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要定期开展岗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三)结合活动载体开展宣传工作。各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要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文化“进工地、进班组、进食堂、进宿舍"。
(四)注重警示和规范标识。在企业门厅、食堂等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循环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各项目施工工地要在醒目位置设置“五牌一图",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设置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长期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的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要结合工作实际,确保取得实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利用会议、培训、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成果落地生根。
(三)及时总结确保实效。我局将加强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的督查、检查,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措施,树立典型,丰富活动内涵,推进活动深入。请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分别于7月18日和12月3日前将本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期间的照片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住建局建管股。(联系电话:0774-8234537,邮箱:jianguangu2014@163.com)。
进一步加强岑溪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