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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金科博园府休闲廊工程“1204”受伤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7006693 

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金科博园府休闲廊工程“1204”受伤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港北政函〔2023〕51号




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定<贵港金科博园府休闲廊工程“12.04"受伤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港北应急请〔2023〕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有关规定。


  二、同意《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三、同意《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四、同意《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五、请督促有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落实有关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此复。


  


港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