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罗政办发〔2024〕77号
- 公布年份:2024.09.26
- 实施日期:2024.09.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发〔2024〕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十届人民政府第 8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4 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粮食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我县广大人民群众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推动我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 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51 号)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粮食生产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5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以及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坚决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压紧压实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千方百计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努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利用,积极推动粮食生产科技创新。
二、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112 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完成如下目标任务:
(一)扶持秋冬种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重点扶持发展冬种粮食作物、扩种收籽油菜、秋冬蔬菜生产及秋冬绿肥种植,力争完成全县秋冬种植面积 19.489 万亩。其中冬种油菜(兼用绿肥)种植示范 2.205 万亩,冬小麦示范 0.167 万亩,粮食作物 + 秋冬菜模式示范 0.095 万亩,食用菌(黑木耳)+ 菌棒废料还田 + 粮食作物模式示范 0.03 万亩。优先扶持脱贫攻坚低收入组人员发展秋冬种粮油或粮菜生产。
(二)扶持秋粮生产,稳定秋粮面积和产量。重点支持秋粮规模经营主体(包括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即晚稻或晚(秋)玉米种植面积达 50 亩以上(含 50 亩)的生产经营主体,原则上给予物化补助。补助总面积 2815 亩以上。
三、经费来源及使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 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51 号)精神,自治区下达我县项目资金 201 万元,其中,用于粮食生产激励资金 200.5 万元,用于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资金 0.5 万元(自治区已统筹实施)。现结合我县实际,将粮食生产激励资金(200.5 万元)使用安排如下:
(一)2024 年秋冬种生产项目经费 155.46 万元(详见实施方案附件 1)
1.冬种油菜(兼用绿肥)示范采购油菜种子 17.64 万元。选用适宜我县种植的优质常规油菜品种,种植面积 22050 亩,种子用量 0.5 公斤/亩,数量 11025 公斤(16 元/公斤)。
2.冬小麦生产示范补助 79.756 万元。(1)种子费用 31.086 万元(1570 亩×11 公斤/亩×18 元/公斤);(2)机耕费用 20.41 万元(1570 亩×130 元/亩);(3)化肥补助 28.26 万元(1570 亩×50kg/亩×3.6 元/公斤)。
3.冬小麦生产示范补助(低收入组人员实施)7.08 万元。(1)种子费用 1.98 万元(100 亩×11 公斤/亩×18 元/公斤);(2)机耕费用 1.3 万元(100 亩×130 元/亩);(3)化肥补助 1.8 万元(100 亩×50kg/亩×3.6 元/公斤);(4)生物有机肥补助 2.0 万元(100 亩×100 公斤/亩×2.0 元/公斤)。
4.示范推广“粮食作物 + 秋冬菜"种植模式补贴 28.00 万元。示范推广面积 800 亩,每亩补助 350 元,主要用于机耕、种子、化肥、商品有机肥、农药等支出补贴。
5.示范推广“粮食作物 + 秋冬菜"种植模式补贴(低收入组人员实施)7.80 万元。示范推广面积 150 亩,每亩补助 520 元,主要用于机耕、种子、化肥、商品有机肥、农药等支出补贴。
6.示范推广“食用菌(黑木耳)菌渣还田提升土壤肥力"种植模式补贴 15.00 万元。全县推广面积 300 亩,每亩补贴 500 元,主要用于种植食用菌(黑木耳)后菌棒废料除膜粉碎、收集搬运还田、机耕、肥料等支出。
7.宣传资料印制及示范牌制作安装等费用 0.184 万元。用于示范牌制作安装、技术资料、物资发放登记册印制等
(二)秋粮规模经营主体物化补助经费 45.04 万元(详见实施方案附件 2)
补助对象为晚稻或晚玉米种植面积达 50 亩以上(含 50 亩)的经营主体,补助面积 2815 亩以上,每亩补助 N+P205+K20 含量≥30%、有机质含量≥15% 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50 公斤(1 包),预算单价 160 元/包,合计 45.04 万元。
四、激励资金兑付
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激励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按时下达或核拨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灵活采用物化补助、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先建后补"等形式进行兑付,提高资金支出效率和激励效果。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激励资金等违规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 年 8 月下旬—9 月中旬)。一是研究部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二是深入各乡(镇)、村屯落实秋冬种示范片地点、品种和面积,开展秋粮规模种植主体摸底调查,收集基础数据;三是强化宣传,做好宣传资料制作、印发等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4 年 9 月下旬—12 月中旬)。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村屯及有关单位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做好秋粮规模种植主体种植面积核验工作,确保申报补助面积真实、准确。及时做好补助物资采购及发放工作,增强规模种植主体种粮获得感,提高生产积极性;二是抓好冬种油菜、冬种小麦示范片建设工作,以示范样板为突破口,通过适时召开现场会等,在全县掀起秋冬种植热潮。做好农资供应调配,把好质量关,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种植任务;三是积极探索菌粮、稻菜等农业发展新模式,抓好“食用菌(黑木耳)菌渣还田提升土壤肥力"及“秋冬菜 + 粮食作物"种植模式示范推广工作,强化技术指导,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三)验收阶段(2024 年 12 月—2025 年 8 月)。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组成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组,对激励资金所扶持的项目,尤其是冬种油菜和冬种小麦示范项目开展测产验收,将项目任务落实情况、取得成效、主要做法等情况形成项目工作总结,按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并将项目实施的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具体验收内容、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3)。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及实施进度推进等工作。
(二)强化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适时组织人员到各乡(镇)开展工作指导。
(三)强化日常管理。涉及资金使用的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文件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不定期对粮食生产激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
(四)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112 号)加强资金管理,激励资金用于与发展粮食生产密切相关的工作,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粮食生产无关的支出。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激励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粮食生产主体了解激励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各补贴对象对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附件: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4 年秋冬种生产工作方案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4 年秋粮规模经营主体物化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4 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验收主要内容及验收标准
附件 1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4 年秋冬种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河池市 2024 年秋冬种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农局发〔2024〕19 号)精神,为抓好我县 2024 年秋冬种生产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 年全县秋冬种计划种植面积 19.519 万亩,其中:秋冬菜面积 13.22 万亩(含“粮食作物 + 秋冬菜"示范 0.095 万亩,“食用菌(黑木耳)菌渣还田提升土壤肥力"示范 0.03 万亩),绿肥 2.53 万亩,冬种收籽油菜 3.59 万亩,冬种玉米 0.011 万亩,冬种红薯 0.011 万亩,冬小麦 0.157 万亩。
二、资金来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精神,计划从粮食生产激励资金安排 2024 年秋冬种生产项目经费 155.46 万元(使用计划详见附件 2)。
三、重点工作
(一)抓好晚造粮食作物后期田管和收获。一是抓好后期田间管理。加强晚稻、玉米、大豆等秋粮作物后期的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控等技术指导,特别要做好全县水稻玉米高产攻关行动、水稻增密增穗和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等项目的跟踪指导,确保实施项目取得良好效果。二是抓好适时收获。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抓好晚玉米、大豆、红薯和再生稻等秋粮测产收获工作;要适当做好玉米延后采收,增加粒重。要根据天气变化、秋收进展和供需情况,指导及早调配和改装适宜机具,做好农机保通保畅服务。加强机手培训,推广机收减损关键技术,提高收获作业质量,确保颗粒归仓和作业安全。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抢收已经成熟的晚稻、晚玉米、夏大豆、秋红薯等在田作物,大力开发冬闲田发展秋冬种。
(二)充分挖掘秋冬粮油扩种增产潜力。一是因地制宜发展冬种粮食作物。要大力发展冬种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薯、荞麦、特色杂粮等高效特色粮食作物,科学组织开展秋冬粮食播种工作,适期适墒适量播种,提高秋冬播种质量,减少种子浪费。二是加大扶持发展冬种粮食作物力度。进一步用好各类奖补资金,重点用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奖补资金,切实抓好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提高粮食总体产量。要抓好水稻高产攻关示范项目和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项目实施,用好粮食生产激励资金。三是扩大发展冬种粮食作物面积。对照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水稻任务没有完成的,要从旱粮作物上补齐。要充分利用玉米地和幼龄果园套种玉米、豆类、薯类作物,抓住砂糖橘价格低迷时期,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及耕地撂荒治理工作,努力扩大种植面积。四是加强粮食示范点生产管护。要采取超常规措施抓好粮食示范区建设,切实加强粮食示范区冬种粮食作物的田间管理,预防可能发生的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以及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确保损失降到最低。要抓好粮食示范点冬种粮食面积稳定增加,力争夏播粮食示范点面积减少秋冬种面积补足。
(三)千方百计完成收籽油菜扩种任务。一是压实责任落实种植面积。国家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办法已明确把油菜面积纳入考核范围。各乡(镇)要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把任务落实到户到田间地头,确保按时完成全县 3.59 万亩冬种收籽油菜任务。二是推广选用早熟优良品种。根据茬口安排,积极示范推广早熟高产品种,增加复种指数和收籽油菜种植面积;三是大力推广高产种植技术。围绕增面积、增产量、增示范片、提高亩产的“三增一提高"目标,落实好“多用一两种、增收百斤籽"和“一促四防"(选育良种,防旱、防涝、防虫、防病)等重点措施,最大限度挖掘油菜增产潜力;要依托种植大户等规模种植主体,大力推广“稻油"轮作和油菜“一促四防"等高产栽培模式技术,注重推进收籽油菜育苗移栽、免耕直播、无人机飞播等高质高效生产技术模式应用,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四是积极打造高产示范样板。落实良种良法,积极打造一批栽培水平高、集中连片的高质高效收籽油菜示范样板基地,示范带动收籽油菜实现大面积优质高产稳产。五是加大扩种收籽油菜扶持。统筹双季稻轮作、耕地地力提升等项目配套资金支持,确保完成今年收籽油菜扩种任务。六是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做好相关冬种收籽油菜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宣传工作,提高农户种植收籽油菜的信心。注意野外用火安全,积极向广大农户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四)多措并举抓好秋冬蔬菜生产。一是科学提高秋冬蔬菜规模。要优化秋冬菜产业布局,推进秋冬菜生产区域化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早稻 + 晚稻 + 冬菜"“春菜 + 中稻 + 秋冬菜"等一年三熟的轮作种植模式,在确保粮食生产的同时,带动全县秋冬菜生产。用好双季稻轮作项目资金引导发展“稻稻菜"等,扩大冬闲田蔬菜播种面积,确保全年蔬菜生产面积稳中有增。根据市场需求适度扩大根菜类、水生蔬菜类、生姜等适销蔬菜生产规模,调整和优化品种结构;要采取提高种植短时令蔬菜增加批次和产量、种植瓜类及鲜食甜(糯)玉米和增加微田园面积等措施提高秋冬菜总产量。2024 年全县秋冬菜面积要稳定在 13 万亩以上。二是加快发展现代设施蔬菜。要把现代设施蔬菜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积极发展设施蔬菜栽培,努力扩大设施蔬菜种植体量与规模,提高单产和质量效益。出台有关扶持政策,加大对蔬菜生产、加工、营销等环节的政策支持力度。争取项目支持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设施蔬菜项目落地建设实施,力争年内形成产能并完成资金支付。三是加强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大力打造城镇周边常年稳定标准化蔬菜基地,鼓励扶持设施蔬菜生产,提高蔬菜单产、品质和抗风险能力,打造高端优质蔬菜产品。根据市场需求及当地实际明确主推优质蔬菜品种,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带动,整合资金支持发展县、乡、村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全县建立 3 个以上面积大于 100 亩相对连片秋冬菜生产基地。四是扩大优质高效蔬菜生产。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二品一标"蔬菜产品认证和粤港澳大湾区蔬菜基地认定,促进蔬菜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做大做强地方蔬菜品牌,增加适销有效供给。五是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要积极引导食用菌经营主体抓住秋冬季玉米秆、稻草、甘蔗渣等栽培原料丰富,劳动力较充足的有利时机,撬动食用菌设施最大产能,扩大食用菌栽培面积。在种植一季水稻地区推广“稻 + 菇"轮作模式,利用冬闲田栽培黑木耳、毛木耳、大球盖菇(赤松茸)等适宜露地栽培品种。推行“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 农户"经营管理方式,即由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统一制菌棒,农户负责大田生产管理,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负责技术指导及统一收购销售产品,激发更多农民参与食用菌产业积极性。
(五)积极发展冬种小麦生产。一是摸清种植底数。要摸清一季稻作区、双季稻作区的地域、规模,做好意向调查、物资采购和生产准备,因地制宜选择农田基础较好、生产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群众基础的村屯集中发展冬种小麦,并保持相对稳定。在不影响主要粮食作物面积产量的基础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规模种植,建立 50 亩以上相对连片的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引导、扩大辐射面,形成产业规模。二是推广良种良法。小麦生产应以节水抗旱、合理播期播量、提高水肥利用率为核心,发展适宜河池种植的优质、高产、抗逆品种,注重播种基础,培育冬前壮苗,为小麦丰产丰收打下坚实基础。要根据实际生产条件,主要选择冬性和抗逆性强、丰产性和早熟性好的优良品种,如川麦 50(悍麦)、绵麦 902、酒麦 1 号、绵阳 32 号等,同时进行试验示范推广。每个规模种植户、行政村和乡(镇)原则上种植同一个品种,便于统一生产管理和筛选培育。要提高耕整质量和播种质量,抓好田间管理,加大技术指导力度,落实防灾越冬措施,确保耕种效果,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推行订单农业。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探索打造产供销联合体为路径,逐步提升优质小麦产业发展水平。采取“市场 + 基地 + 农户"“龙头企业 + 合作社 + 基地 + 农户"等组织经营模式,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实行订单生产和优质价收购,鼓励由收购主体牵头,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农业社会服务组织等组建产业化联合体,实现均衡发展。四是加强政策扶持。要加大对专用品牌粮食耕、种、灌、管、收、烘等生产关键环节物化技术服务补贴力度,统筹资金用于小麦生产基地机械化深耕深松、秸秆粉碎还田、精量播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绿色增效技术配套,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等要倾斜用于小麦生产基地重大病虫害防治,推动冬种小麦生产提质扩面。
(六)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绿肥种植。按照“宜肥则肥、宜菜则菜、宜油则油"的原则,因地制宜推广紫云英、苕子、油菜、豆科作物等专兼用绿肥;抓好县、乡两级油菜(兼用绿肥)示范建设,主要以四把→东门→小长安,四把→天河→乔善→宝坛,东门→龙岸,黄金→龙岸,天河→怀群→兼爱,乔善→纳翁等公路沿线及河池至桂林高速公路(罗城路段)两边的冬闲田的村屯为重点;同时统筹利用油菜观光、菜肴、肥田、养殖等方面的功能,充分发挥绿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七)科学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控灾。一是落实落细防灾减灾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测预报,加强分析研判、灾情监测预警,做好秋季可能发生的台风、强降雨、干旱,冬季寒露风、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防范。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防灾减灾保丰收工作,完善农业农村、气象、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细化农业灾害应急防控预案,加强灾情监测预警和极端天气防范,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高效组织开展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二是突出病虫防控重点。各乡(镇)要根据当地生产实际和病虫发生特点,明确主攻对象,抓好小菜蛾、斜纹夜蛾、黄曲条跳甲、软腐病、霜霉病、马铃薯早晚疫病等秋冬菜病虫害防治,以及柑橘木虱、潜叶蛾、炭疽病等果树病虫害防治和果园冬季清园,适时开展冬春农区统一灭鼠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 年 7—9 月。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秋冬季农业生产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和详细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抓好任务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气氛,最大程度调动起广大群众秋冬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落实示范片地点、品种和面积,并准备种子种苗。
(二)实施阶段:2024 年 10—11 月。落实好秋冬季农业生产资金、物资及负责人员,全面完成秋冬种任务。以建立示范样板为突破口,通过适时召开现场会等,在全县掀起秋冬种植热潮。做好农资供应调配,把好质量关,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种植任务。
(三)秋冬种作物管护及验收总结阶段:2024 年 12 月—2025 年 3 月。县农业农村局加大技术培训和指导力度,结合农时农事,落实各项田间管理措施,推广精准水肥一体化技术,有效提高秋冬种作物单产和质量。及时开展示范基地测产验收,并对秋冬种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为加强对我县 2024 年秋冬种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自治县 2024 年秋冬种生产领导小组,其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文彬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肖善基 县政府办副主任
谢体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梁张庆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鑫 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
韦颖群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做好全县秋冬种生产各项工作,及时解决秋冬种生产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按照秋冬种生产工作方案,承担秋冬种生产示范片建设、物资发放、种植技术指导等日常工作。
(二)加强指导服务。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要加强协调服务,帮助协调和解决秋冬种生产物资调配、农机服务、市场销售等困难,安排农技人员进村下地开展技术服务指导,有力有序推进秋冬种生产;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全面掌握秋冬种生产情况、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持农业发展好势头。
(三)加强农资监管。要组织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行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以种子、农药、肥料打假和监管为重点,广泛开展农资质量抽检,严格清理整顿市场主体,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切实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大力引导农民采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确保秋冬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
(四)加强产销衔接。要围绕市场需求抓生产、建基地,充分开展市场调研,为农民提供系统、准确、快捷的产销信息,强化产销衔接。要抓好秋冬种生产的组织创新,重点组织好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秋冬种生产,充分发挥经济能人、农民经纪人、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通过招商引资、组织企业参加农产品展销和推介活动及农产品网上销售,着重培育地方特色品牌,着力扩大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和网络,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积极引导优质小麦种植,通过加工企业与农户签订种植和购销协议,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同时,完善优质麦收储机制,协调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根据粮食供给和消费总体情况,做好政策性收购小麦的收储计划,形成良好的优质麦种植、收储、使用循环,多举措保障粮食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挖掘和培育秋冬种助农增收典型,认真总结秋冬种生产的工作亮点和成功经验,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进行广泛宣传,坚持把秋冬种作为增产的一季、增收的一季来抓,营造重农强农的浓厚氛围。
附件:1-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4 年秋冬种主要作物生产任务分配表
1-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4 年秋冬种生产经费使用计划
附件 1-1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4 年秋冬种主要作物生产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
乡 镇 | 合计 | 秋冬菜 | 冬玉米 | 冬红薯 | 绿肥 (油菜) | 冬种收籽 油菜 | 冬小麦 面积 |
东门镇 | 35000 | 19570 | 15 | 15 | 5500 | 9600 | 300 |
龙岸镇 | 31560 | 18210 | 15 | 15 | 4000 | 8800 | 520 |
黄金镇 | 20990 | 15770 | 10 | 10 | 1000 | 4200 |
|
小长安镇 | 18010 | 13890 | 10 | 10 | 2500 | 1500 | 100 |
四把镇 | 30610 | 21280 | 15 | 15 | 4500 | 4150 | 650 |
天河镇 | 9050 | 5830 | 10 | 10 | 1500 | 1700 |
|
怀群镇 | 9830 | 7610 | 10 | 10 | 1200 | 1000 |
|
宝坛乡 | 13070 | 9760 | 5 | 5 | 1200 | 2100 |
|
乔善乡 | 12470 | 10550 | 10 | 10 | 1200 | 700 |
|
纳翁乡 | 6250 | 4440 | 5 | 5 | 1200 | 600 |
|
兼爱乡 | 8350 | 5290 | 5 | 5 | 1500 | 1550 |
|
合 计 | 195190 | 132200 | 110 | 110 | 25300 | 35900 | 1570 |
附件 1-2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4 年秋冬种生产经费使用计划
序号 | 项 目 | 面积 (亩) | 单 价 (元/亩) | 经费预算 (元) | 实施主要内容 | 备注 |
1 | 冬种油菜(兼用绿肥)示范种子补助 | 22050 | 8 | 176400 | 1.优质常规油菜种子播种量 0.5 公斤/亩; 2.实施地点包括全县 11 个乡镇,面积约 22050 亩(其中东门镇约 5000 亩、龙岸镇约 3500 亩、黄金镇约 1000 亩、小长安镇约 2000 亩、四把镇约 4000 亩、天河镇约 1250 亩、怀群镇约 1000 亩、宝坛乡约 1000 亩、乔善乡约 1000 亩、纳翁乡约 1000 亩、兼爱乡约 1300 亩)。 | |
2 | 冬小麦示范补助
| 1570 | 508 | 797560 | 1.实施地点:全县 4 个乡镇,面积约 1570 亩,(其中东门镇约 300 亩、龙岸镇约 520 亩、小长安镇约 100 亩、四把镇约 650 亩); 2.种子费用:1570 亩×11kg/亩×18 元/公斤="310860" 元; 3.机耕费用(含播种人工):1570 亩×130 元/亩="204100" 元; 4.化肥补助:补助高效复合肥 1570 亩×50kg/亩×3.6 元/公斤="282600" 元。 | |
3 | 冬小麦示范补助(低收入组人员实施)
| 100 | 708 | 70800 | 实施总面积 100 亩,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种植户,每亩补贴 708 元。 1.重点扶持低收入组人员示范户,面积达 1 亩以上(含 1 亩); 2.种子费用:100 亩×11kg/亩×18 元/公斤="19800" 元; 3.机耕费用(含播种人工):100 亩×130 元/亩="13000" 元; 4.化肥补助:补助高效复合肥 100 亩×50kg/亩×3.6 元/公斤="18000" 元; 5.有机肥补助:40% 生物有机肥 100 亩×100kg/亩×2.0 元/公斤="20000" 元。 | |
4 | 粮食作物 + 秋冬菜等模式补助 | 800 | 350 | 280000 | 实施总面积 800 亩,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种植户,每亩补贴 350 元。 1.重点扶持稻稻菜、稻再菜或稻菜、粮菜模式的示范户,且连片面积达 50 亩以上(含 50 亩); 2.秋冬菜种植品种为白菜、芥菜、头菜、萝卜等; 3.单季粮食作物亩产量 400 公斤以上,秋冬菜大田移栽后成活率达到 85% 以上,补贴机耕、种子、化肥、商品有机肥、农药等。 | |
5 | 粮食作物 + 秋冬菜等模式补助(低收入组人员实施)
| 150 | 520 | 78000 | 实施总面积 150 亩,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种植户,每亩补贴 520 元。 1.重点扶持稻稻菜、稻再菜或稻菜、粮菜模式的低收入组人员示范户,且面积达 1 亩以上(含 1 亩); 2.秋冬菜种植品种为白菜、芥菜、头菜、萝卜等; 3.单季粮食作物亩产量 400 公斤以上,秋冬菜大田移栽后成活率达到 85% 以上,补贴种子、化肥、商品有机肥、农药等。 | |
6 | 食用菌(黑木耳)菌渣还田提升土壤肥力模式补助 | 300 | 500 | 150000 | 实施总面积 300 亩,符合以下条件的种植户,每亩补贴 500 元: 1.重点扶持种植黑木耳规模达 1 亩,菌棒 7000-8000 棒以上的示范户; 2.每亩摆棒 7000-8000 棒,菌棒菌丝生长好,杂菌率少于 5%,田间无杂草或少杂草,出菌率达 80% 以上; 3.菌棒还田率达 90% 以上(即每亩还田 6300 棒 -7200 棒以上)。 | |
7 | 宣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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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0 | 用于示范牌制作安装、技术资料、物资发放登记册印制等 | |
合计 | 24970 |
| 1554600 |
附件 2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秋粮规模经营主体物化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和粮食生产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全面完成我县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 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51 号)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粮食生产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5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利用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重点支持秋粮规模经营主体(包括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下同),即晚稻或晚(秋)玉米种植面积达 50 亩以上(含 50 亩)的生产经营主体,原则上给予物化补助。补助总面积 2815 亩以上。
二、补助范围和对象
(一)补助范围。在全县范围内种植晚稻和晚玉米的所有乡(镇)实施。
(二)补助对象。秋粮(晚稻、晚玉米)规模经营主体。根据我县秋粮生产实际,秋粮规模经营主体界定为:晚稻或晚(秋)玉米单个作物品种种植面积达 50 亩以上(含 50 亩)的生产经营主体。
三、补助面积依据、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面积。实行补助申报制,规模经营主体的粮食播种面积以土地确权登记面积、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代耕证明)、购买生产资料和向国有粮食企业或市场出售粮食的有关发票等为依据,据实申报。计划补助总面积 2815 亩,若申报面积超过 2815 亩,则通过降低补助标准予以解决。
(二)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粮食生产激励项目资金通过物化补助方式进行支付,即项目通过招投标采购或询价采购方式由成交采购供应商采购补助物资(硫酸钾型复合肥)发放到秋粮规模经营主体手中;原则上每亩补助 N+P205+K20 含量≥30%、有机质含量≥15% 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50 公斤(1 包),预算单价 160 元/包,补助总金额 45.04 万元。若申报补助面积超过计划面积,则按补助预算总金额即 45.04 万元所能采购到的复合肥总量,据实测算补助标准。
四、补助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按照“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确认→公示→汇总上报→补助物资采购→补助物资发放"的程序实施。
(一)政策宣传发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严明纪律,避免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事件。要引导干部,准确把握补助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各乡(镇)负责整理编制本行政区域补助对象、补助面积清单,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 5 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调整,必要时要进行二次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为减少工作量,晚稻规模经营主体各乡(镇)可以从稻谷生产补贴汇总表中筛查出符合要求的种植主体,填报汇总,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汇总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对补助申报、审核情况进行汇总。并以正式申报文件(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秋粮规模经营主体数量、种植总面积等情况,做好补助物资采购预算。
(四)补助物资采购。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秋粮规模经营主体数量、种植总面积等情况,做好补助物资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做好采购服务监管,把好采购物资质量关,确保补助物资及时发放到位。
(五)补助物资发放。补助物资由成交的采购供应商将采购物资(硫酸钾型复合肥)运送到各有关乡(镇),发放到秋粮规模经营主体手中。充分调动各种粮大户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推动我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补助项目申报的主体责任,全面了解本辖区内秋粮规模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做好组织协调、安排足够的工作力量,做好工作人员经费落实、政策宣传和解释等工作。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激励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粮食生产主体了解激励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各补贴对象对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112 号)加强资金管理,激励资金用于与发展粮食生产密切相关的工作,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粮食生产无关的支出。
(四)明确相关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核实本辖区内秋粮规模经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模经营主体对其提交的申报补贴面积等补助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提供虚假的补助申请材料,将不予办理补助相关手续,取消获得物化补助的资格。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对申报补助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并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交相关材料,由县财政局按时限组织补助资金拨付工作。
(五)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秋粮规模经营生产补贴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认真做好补贴资金项目总结报告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附件:2—1.2023 年秋粮规模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补贴申报表
2—2.2023 年秋粮规模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补贴申报汇总表
附件 2-1
2024 年秋粮规模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物化补助申报表
村委会(盖章): 单位:亩
序号 | 经营主体名称 | 法人代表 | 所在村屯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自有水田、旱地面积 | 代耕代种水田、旱地面积 | 租赁水田、旱地面积 | 申报补助面积 | 备注 | |||
水田 | 旱地 | 晚玉米 | 晚稻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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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主管领导审核人(签字): 申报人(签字、按手印): 上报日期:2024 年 月 日
村委会审核人联系电话:
附件 2-2
2024 年秋粮规模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
物化补助申报汇总表
乡(镇)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亩
序号 | 经营主体名称 | 法人代表 | 所在村屯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自有水田、旱地面积 | 代耕代种水田、旱地面积 | 租赁水田、旱地面积 | 申报补助面积 | 备注 | |||
水田 | 旱地 | 晚玉米 | 晚稻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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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主管领导(签字): 乡(镇)调查审核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上报日期:2024 年 月 日
附件3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4 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验收主要内容
及验收标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面积 (亩) | 预算经费(元) | 验收主要内容及验收标准 | 验收方法 | 证明材料 |
1 | 冬种油菜(兼用绿肥)示范种子补助 | 22050 | 176400 | 1.播种:免费提供种子,农户自行耕翻播种或直播,播种量 0.5 公斤/亩; 2.种子质量:适宜广西种植,种子纯度≥96%,净度≥98%,发芽率≥80%,水分≤9.0%; 3.出苗要求:油菜大田成活率 70% 以上。 | 由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村委等相关人员实地抽查核验。 | 实施面积、种子发放台账,种子质量检验报告等。 |
2 | 冬小麦示范补助 | 1570 | 797560 | 项目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由第三方组织实施,按合同约定,验收主要内容:1.机耕要求:一犁一耙,深度 15cm 以上,垄宽 1.5—2.5 米,垄沟深 18cm 以上; 2.种子质量:种子纯度≥99%,净度≥98%,发芽率≥85%,水分≤13%; 3.补助化肥:N+P205+K20 含量≥45% 高效复合肥料; 4.产量指标:冬种小麦平均亩产 250 公斤以上; 5.补助标准:508 元/亩。 | 由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开展室内材料审核和室外抽样测产验收。 | 实施面积台账,种子、化肥质量检验报告,测产验收报告等。 |
3 | 冬小麦示范补助(低收入组人员实施) | 100 | 70800 | 项目由低收入组人员实施,面积 1 亩以上(含 1 亩)验收主要内容: 1.机耕要求:一犁一耙,深度 15cm 以上,垄宽 1.5—2.5 米,垄沟深 18cm 以上; 2.种子质量:种子纯度≥99%,净度≥98%,发芽率≥85%,水分≤13%; 3.补助化肥:N+P205+K20 含量≥45% 高效复合肥料; 4.产量指标:冬种小麦平均亩产 250 公斤以上; 5.补助标准:708 元/亩。 | 由实施项目低收入组人员所在乡镇组织乡、村、屯相关人员进行实地验收。 | 实施面积台账,种子质量检验报告,机耕、化肥、生物有机肥、农药、购买发票测产验收报告等。 |
4 | 粮食作物 + 秋冬菜等模式补助 | 800 | 280000 | 1.符合稻稻菜、稻再菜或稻菜、粮菜模式的示范户; 2.秋冬菜种植品种为白菜、芥菜、头菜、萝卜等; 3.单季粮食作物产量 400 公斤以上,秋冬菜大田移栽后成活率达到 85% 以上,连片 50 亩以上(含); 4.补助标准:350 元/亩。 | 由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实地核验。 | 实施面积以土地确权登记面积、土地流转合同等为依据。 |
5 | 粮食作物 + 秋冬菜等模式补助(低收入组人员实施) | 150 | 78000 | 1.符合稻稻菜、稻再菜或稻菜、粮菜模式的低收入组人员示范户; 2.秋冬菜种植品种为白菜、芥菜、头菜、萝卜等; 3.单季粮食作物产量 400 公斤以上,秋冬菜大田移栽后成活率达到 85% 以上,面积 1 亩以上(含 1 亩); 4.补助标准:520 元/亩。 | 由实施项目低收入组人员所在乡镇组织乡、村、屯相关人员进行实地验收。 | 实施面积台账,种子质量检验报告,机耕、化肥、商品有机肥、农药、购买发票测产验收报告等。 |
6 | 食用菌(黑木耳)菌渣还田提升土壤肥力模式补助 | 300 | 150000 | 1.种植黑木耳规模达 1 亩、菌棒 7000-8000 棒以上的示范户;2.每亩摆棒 7000-8000 棒,菌棒菌丝生长好,杂菌率少于 5%,3.田间无杂草或少杂草,出菌率达 80% 以上; 4.菌棒还田率达 90% 以上(即每亩还田 6300 棒 -7200 棒以上);5.补助标准:500 元/亩。 | 由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村委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实地核验。 | 实施面积以土地确权登记面积、土地流转合同等为依据 |
7 | 秋粮规模经营主体物化补助 | 2815 | 450400 | 1.晚稻或晚玉米单个作物品种种植面积达 50 亩以上(含)的生产经营主体; 2.补助标准:有机无机复混肥 50 公斤/亩(N+P205+K20 含量≥30%、有机质含量≥15%)。 | 补助面积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把关,物化补助由县农业农村局招标采购发放并负责验收。 | 申报面积乡镇上报函、面积汇总台账,复混肥质量检验报告等。 |
8 | 宣传培训 |
| 1840 | 主要用于冬小麦示范片示范牌制作安装及秋冬种技术资料、物资发放登记册印制等 | 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现场核验是否树牌明示 | 示范牌图片等材料 |
合 计 | 27785 | 200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