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15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田阳县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田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 快速聚焦: 田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 发文字号:阳食安办发[2018]9号
- 公布年份:2018.08.15
- 实施日期:2018.08.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田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15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田阳县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第15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田阳县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田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第15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田阳县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今年是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创办15周年,又适逢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第15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统称“两会")将于2018年9月12-15日在南宁举行,同期举办系列论坛活动。为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自治区食安办及市食安办工作部暑精神,结合田阳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食安办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四个最严",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要求实施食品安全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抓紧抓实抓细,及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全面做好“两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中外来宾、客商和社会公众的饮食安全,为“两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两会"期间全县的食品安全稳定有序。
(二)确保“两会"期间全县接待宾馆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确保“两会"期全县各旅游景点餐饮业无食品安全事故。
(四)“两会"期间全县的活动场所、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和景点商店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要求。
(五)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全面落实“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协调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以米、面、油、肉、酒、蔬菜、水果、饮料、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管住源头,抓好质量安全。以各类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旅游景点饮食摊点和食品批发场所、食品超市和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特别是重点接待宾馆、重要会场和场馆,严格监管各种宴会、快餐,以食品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以田阳县县城、头塘镇、那满镇、百育镇等为重点区域,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成立田阳县“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关善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李秋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韦江田县农业局局长
黄卫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黄金县商务局局长
黎向荣县质监局局长
鄂忠飞县工商局局长
覃真环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莫有合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海棉县农业局副局长
农杉田县水产畜牧局副局长
张本政县商务局副局长
蒋维县质监局副局长
李建斌县工商局副局长
覃永宁县公安局副局长
钟锦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元会县卫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股,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确保“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由罗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开展辖区内“两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两会"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各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牵头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各环节的监管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查找各环节衔接上的漏洞,及时组织协调解决,做到无缝监管,消除隐患;负责“两会"食品安全信息收集、综合、上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处置“两会"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三)县卫计局: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四)县农业局:负责种植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监管,实施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采收上市前监测工作,尤其要注意对小品种蔬菜以及水果农药残留的监测监管。
(五)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水产畜牧产品养殖投入品管理,开展针对在水产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违禁药物、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专项检查,加强动物防疫,对畜牧产品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六)县商务局: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等违法行为。组织协调供应渠道,保障食品供应。加强酒类“随附单"监督管理,规范酒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
(七)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许可,重点加强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白酒、饮料、调味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八)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完整的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尤其是要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巡查和监管,保证各环节进货渠道合法,确保市场供应食品质量安全。
(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全县各类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和快餐供应单位等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十)县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召开相关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
(十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所辖各宾馆饭店切实落实食品定点采购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保障和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救助及处置工作,确保在“两会"期间全县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及水源的监测和保护,防止投毒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六、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8月初至8月中旬)。
1.工作内容:研究制定“两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两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
2.工作要点:
(1)制定“两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组建“两会"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
(3)加强“两会"期间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4)编制食品安全应忽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规范有效、反应快捷、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重点提升参与食品安全保障单位和人员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完成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检测评估、新闻发布等应急处置工作。
(二)保障准备阶段。(8月中旬至8月下旬)
1、工作内容:全面开展“两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准备工作。
2.食品安全工作重点:
(1)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2)对接待宾馆饭店和集体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事先监督检查,评估其是否符合供餐条件。
(3)明确各重点食品生产销售单位、接待宾馆饭店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诚信经营。
(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业务培训和食品从业人员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知识强化培训,特别要对各接待宾馆、会议活动场所和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两会"食品定点供应单位相关从业人员和业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5)确定“两会"接待宾馆饭店定点食品供应点和供应商,做好食品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定点采购工作。落实重要宾客接待宾馆的食品指定采购点(市场),强化宾客食品安全源头管理。
(6)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编制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规范有效、反应快捷、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重点提升参与食品安全保障单位和人员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完成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检测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7)开展“两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督查。组织有关部门对当地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组织实施阶段。(9月上旬至9月中旬)
1.工作内容:对“两会"期间田阳县重点场所和重点宾客接待宾馆饭店实行全程严格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确保“两会"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得到可靠保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准备,加大农产品市场、副食品商店、餐馆、小吃店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查,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态恶化和蔓延;加强对媒体的引导,避免出现失实报道和炒作;做好举报、投诉案件的协查工作。
2.工作要点:派食品监督人员进驻重要接待实馆,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米面吊白块,猎肉瘦肉精,食用油酸价、过氧化值、乳品三聚佩胺,酒类甲酵,豆浆熟度,餐饮具洁净度等进行检测。保障接待实馆饭店的食品原料、烹任加工、餐饮具、“两会"活动场所餐饮安全。加强市场巡查,保障农产品市场、副食品商店、餐馆、小吃店的食品质量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重点食品、饮用水和水源安全。
(四)总结归档阶段(9月中下旬)。
重大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注意收集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相关工作的数据,“两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两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出书面总结,归档保存,并将有关资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归集整理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两会"我县社会稳定。
(二)协调行动,各负其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协调一致。工作中注意沟通,不留监管死角。综合监督管理资源,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三)加强检查,确保成效。要针对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和督促检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对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四)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沟通,确保信息畅通。为及时了解、报告、协调、处理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两会"期间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联络系统。9月12日至15日,“两会"期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在每日18时前将本单位当天食品信息情况报到县食品安全办,由县食品安全办汇总后,按规定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如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出现严重安全隐患,要即悉即报。请县食品安全办各成员单位将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于9月2日前报送县食品安全办(联系人:班拥军,电话18677661123,电子信箱:bstysab@163.com)。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本乡镇、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9月2日前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15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田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证重大活动圆满召开,制定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田阳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科学评估,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主动地收集、分析、上报和处理重大活动期间当地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重大活动期间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向县委、县政府、重大活动组委会、接待工作组及公共卫生食品医疗保障组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情况,负责与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协调。
组长:罗成县食品安全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钟锦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刚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
成员:班拥军应急管理股、食品综合协调股股长
蒙海食品生产监管股股长
梁耀章食品流通监管股股长
陆战食品餐饮监管股股长
李霞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
郭树仁政策法规股股长
董文林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
林朝晖办公室主任
唐业田财务室负责人
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各项部暑;检查督促各地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件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及时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媒体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钟锦华同志兼任。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食品安全办牵头)、医疗救治组(卫计局牵头)、危害控制组(各事发环节监管部门牵头)、事件调查组(食品安全办牵头)和新闻宣传组(食品安全办牵头)等5个工作组,在百色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田阳县人民政府应急办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可增加相应的工作组。
五、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个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组:以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应急股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现场处置组:以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食品餐饮股和稽查大队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必要时在现场抽样检验,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监督现场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理。协助卫生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财务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经费保障、车辆调度等后勤服务工作。
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一)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来源和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重大活动组委会、接待工作组及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各工作组要加强与接待宾馆和快餐供应商、驻宾馆医疗保障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系,确保第一时间获知食物中毒报告。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来源
(1)参加重大活动代表、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接待宾馆报告;
(2)接诊和诊断的驻宾馆医疗保障组、医疗机构报告;
(3)媒体披露与报道;
(4)群众投诉举报;
(5)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报告和通报。
2.责任报告人
(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二)报告范围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三)报告内容
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内容,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四)报告时限和形式
凡参加重大活动的代表,接待宾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场的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应以最快捷的通信方式报告,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值班人员报告,接到报告值班人员,应先使用最快捷的通信方式报告局领导,并报重大活动组委会、接待工作组及有关部门,最迟不超过事件发生后2小时,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对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边报告、边调查、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后果。
七、应急响应
(一)分级应急响应
(1)县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处置“两会"期间本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并报告上级部门;
(2)其它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构成食品安全事故按《田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响应。
(二)分级应急响应
(1)事发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救治事件患者,妥善保护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不得转移、毁灭相关证据,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应当组织涉及该事件的人员配合有关单位的调查。
(2)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依据各自职责,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者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救治事件患者。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件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听取情况汇报。各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件进行评估;启动相应工作组,迅速开展综合协调、事件调查、危害控制、检测评估、维护稳定、新闻宣传等工作;建立与事件发生地政府的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可能涉及县级相关部门通报事件情况。
(4)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实行领导在岗、车辆各勤、通讯畅通,有关人员都要服从所在单位的统一调度。
(5)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6)保障组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有必要的现场处置经费保障,保障及时的交通工具及其它所需需物品的提供。
(三)响应调整或终止
食品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应急响应调整或终止建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对食品安全事件组织撰写调查报告,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相关部门。
附件2
食品安全事件快报
报送单位:报送时间:年月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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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联络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