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 发文字号:桂供销发[2017]117号
- 公布年份:2017.06.09
- 实施日期:2017.06.0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桂供销发[2017]117号
各市供销合作社,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
现将《2017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2017年6月9日
2017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7〕10号)要求,结合我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和教学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筑牢思想基础。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促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7年6月,“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为2017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结束。
三、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生产经营企业和教学管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各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和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直属企业、院校同时开展。各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区联社各直属企业、院校要认真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立足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开展“领导讲安全发展"活动
各市供销合作社,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开展“领导讲安全发展"活动,让安全文化及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深入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二)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
各市供销合作社,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要层层动员直属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观看全国及广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典型经验宣传片,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组织重点企业开展专题宣传培训。各市供销合作社要组织所属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
2.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活动。企业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各市供销合作社,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和师生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市供销合作社,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要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展、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进行反思大讨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和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开展具有供销合作社行业特色活动
各市供销合作社,区联社各直属企业、院校要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力争出亮点、出精品、出经验、出成效。
五、“安全生产八桂行"专题活动内容
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自6月1日开始在全区各地展开,11月底结束。
(一)组织形式
6月16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在南宁市举办广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启动仪式,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典型企业代表以及中央、南宁市主流媒体记者参加。启动仪式结束后,分赴全区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以宣传、采访、督导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各市供销合作社,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开展专题行、区域行活动。
(二)主要内容
各市供销合作社,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配合全区“安全生产八桂行"开展专题采访活动。
1.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重点曝光列入各级政府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
2.努力参与开展试点城市专题行。深入采访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
3.切实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
4.积极配合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根据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活动,促进企业和单位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供销合作社,区联社各直属企业、院校要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认真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坚持贴近实际、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区联社各安全工作组按各自职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情况。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市供销合作社,区联社机关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要落实“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负责人,把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务求活动时效
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与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努力促使活动取得成效。
(四)按时报送总结材料
请各市供销合作社,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区联社各直属企业、院校于6月30日和12月10日前分别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总结(含电子版)报送区联社行业指导处。
联系人:朱章健,联系电话:0771-5776263
唐古月,联系电话:0771—5828435(兼传真)
电子邮箱:gxcoophyzdc@163.com
附件: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9.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0.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2.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3.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认
14.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5.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8.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19.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20.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