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太和城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1083450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太和城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4〕195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太和城)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2月26日
梧州市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太和城)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为加快梧州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太和城)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关于研究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开发建设有关问题会议的纪要》(梧政阅〔2014〕4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里领导、区里主导、部门支持”的原则,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以非常规的服务、非常规的速度,采取“一对一”的三级管理模式,真抓实干、克难攻坚,推动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太和城)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工作目标
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太和城)项目的规划范围为北临桂江、西接红岭、南靠河西旧区、东至207国道,面积1287公顷(约19305亩,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约13700亩),以新规划的舜帝大道为界分南北两片。项目以低冲击、少破坏、免大挖的开发方式,以生态保育为前提,建成集文化休闲、生态居住、商业服务为一体,融合传统岭南元素与文化的新城核心、体现人文精神与生态文明的山林绿脉、联结山水人文与文化枢纽的滨江彩带,具有生态示范性的独特山地景观的山水型生态绿城-太和新城。
(一)项目一期工程。
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太和城)项目南片(2014年10月底至2018年12月底)
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整治平整;按规划平整土地作迁建太和花园用地;项目范围内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排水、管网工程;按标准迁建新的太和小学;项目范围内居民搬迁安置回建工程;结合地灾整治新造经营性用地。
项目建设期为5年,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开工后2年完成)
(1)新改建位于项目范围内的舜帝大道;
(2)项目范围内居民搬迁安置回建地建设;
(3)按标准迁建新的太和小学;
(4)按规划平整土地作迁建太和花园用地;
(5)建设地块内相关市政配套设施,并整理出部分可出让地块。
第二步:(开工后3年内完成)
市政道路、管线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整理出部分可出让地块。
第三步:(开工后5年内全部竣工)
南片所有配套设施全部建成,可出让地块整理完成。
(二)项目二期工程。
2019至2023年,具体开发建设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项目建设领导,成立梧州市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太和城)项目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赵 越 副市长
副 指 挥 长:封 雷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恩 万秀区区委书记
罗伟雄 万秀区区长(负责日常工作)
成 员:郭壮明 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陈 玮 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志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 坚 市民政局副局长
罗振业 市司法局纪检组长
石敬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大卫 市人社局副局长
陈远中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廖 晗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立程 市住建委副主任
秦清泉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吴裕四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 论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蒙泽江 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 奕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徐 勇 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
莫文静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柳森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李 龙 市法制办副主任
陈代胜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审批审核组、征地搬迁安置组、规划建设组、法律服务组、民生关怀组、督查组。
(一)办公室。
主 任:罗伟雄(兼)
副 主 任:覃映霞 万秀区副区长
(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万秀区,成员由万秀区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制定项目的工作计划并跟踪落实;
3.起草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类文件材料;
4.负责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召开工作会议,做好会议材料的准备、记录等会务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收集项目动态信息,编辑出版工作简报;
6.统筹与合作投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的履约,统筹协调、督查、跟踪、收集、反馈各组和各部门的工作进度、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二)审批审核组。
组 长:郭壮明 (兼)
常务副组长:黄保绪 万秀区常务副区长
(负责日常工作)
副 组 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环保局、林业局、市政园林管理局、招标办等分管负责人
组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从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环保局、林业局、万秀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环评、用地规划方案及林地的审核和报批等(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配合);
2.落实办理项目的相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手续,争取将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负责项目概念性、控制性详细规划(含回建地、回留地)等工作,统筹和配合业主及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市住建委负责);
4.负责土地指标的申请,推进项目地块内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和修改,及时做好土地指标的申请和土地出让计划。统筹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招拍挂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5.负责督促市地灾办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建设所涉及地质灾害综合整治的相关工作,并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6.负责配合市国土资源局按进度供地;配合相关部门核算分区、整体的开发成本,与项目业主分期结算投资回报分成(市财政局负责);
7.负责争取项目涉及的行政收费及事业性收费等各项优惠政策及专项扶持资金(市财政局负责);
8.负责配合项目资金审计、财评工作(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配合);
9.负责指导项目招标工作(市招标办负责);
10.负责及时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回建房供地手续、土地证及房产证(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
(三)征地搬迁安置组。
组 长:严锦雄 万秀区政协主席
副 组 长:万秀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公安局、打击两违办分管负责人
组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从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公安局、万秀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项目征地、搬迁、安置回建工作方案(万秀区、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建委配合);
2.负责统筹推进项目地块内国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工作(市储备交易管理中心牵头,万秀区配合);
3.负责做好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的工作(万秀区牵头,市打击两违办、国土资源局、住建委配合);
4.负责制定项目征地、搬迁过程中的各项应急预案并协调解决征地、搬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万秀区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5.负责定期、不定期将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反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万秀区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委配合)。
(四)规划建设组。
组 长:陈远中(兼) 杨立程(兼)
常务副组长:李广平 万秀区副区长(负责日常工作)
副 组 长:市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市政园林管理局等分管负责人
组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从市住建委、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市政园林管理局、万秀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
1.配合业主制定项目“六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委牵头,市政园林管理局、万秀区配合);
2.负责协调土地平整、道路、供水、供电等项目基础管网设施建设,并督促业主按进度要求完成(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委牵头,万秀区、市政园林管理局配合);
3.配合项目业主做好项目的规划建设及其他工作(市住建委牵头,万秀区配合);
4.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市住建委、市政园林管理局等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安全监管局、环保局、万秀区配合);
5.负责解决项目“六通一平”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万秀区牵头,市住建委、公安局配合);
6.定期、不定期将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收集并反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万秀区负责)。
(五)法律服务组。
组 长:梁志伟(兼) 罗振业(兼) 李 龙(兼)
常务副组长:姚瑞新 万秀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负责日常工作)
副 组 长:李伟铭 万秀区法制办主任
市公安局、司法局、市法制办等有关负责人。
组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从市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万秀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
1.指导和配合万秀区为被征地搬迁的村(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政策解释工作(市法制办负责);
2.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依法办事,通过司法途径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市司法局牵头,万秀区配合);
3.负责制定项目的维稳、法律服务工作计划,对工作组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市公安局、法制办负责);
4.负责建立维稳信息网络,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及时上报,防止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发生(市公安局、万秀区负责)。
(六)民生关怀组。
组 长:卢坚雄 万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 组 长:万秀区政府、市教育局、民政局、市政园林管理局、人社局、卫生计生委分管负责人
组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从万秀区、市教育局、民政局、市政园林管理局、人社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
1.统筹核查统计在册的低保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重新进村入户进行核查,对征地搬迁后出现新的困难群众进行核实分类,围绕就业、入学、医、食、住、行等方面,细化梳理出“特困助学、医疗救助、就业帮扶、特困救助”等帮扶类别信息,由相对应的职能部门抓落实(万秀区牵头,市民政局、市政园林管理局、教育局、人社局、卫生计生委配合);
2.调查摸清被征地农民子女入学情况,解决被征地农民子女就近入学诉求、特困助学申请等问题(市教育局牵头,万秀区配合);
3.统筹掌握被征地农民购买新农合医疗合作保险情况,确保被征地农民新农合参保率;对于符合大病救助政策的被征地农民,提供相关的医疗救助(市卫生计生委牵头,万秀区配合);
4.根据被征地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的现状,将被征地农民列入培训就业扶持对象,对有就业意向和愿望的,实行“技能培训送到家、劳务信息送到户、就业机会送到人”;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优质服务;对符合梧政发〔2013〕6号文件规定的被征地农民,做好身份认定和参保缴费工作,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工作由城区政府指定部门负责,参保缴费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市人社局负责,万秀区配合);
5.统筹各种社会捐赠物资和资金,为生活特困的被征地农民提供人性化亲情化帮助(市民政局牵头,万秀区配合)。
(七)督查组。
组 长:韦 优 万秀区纪委书记(负责日常工作)
莫文静 (兼)
副 组 长:万秀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委、财政局、市政府督查室有关负责人。
组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从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委、财政局、万秀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项目的专项督查计划;
2.根据各组、各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开展督查工作;
3.收集、反馈、协调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4.定期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督查情况;
5.对项目建设中项目业主投诉案件进行查处,对不作为、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查问责。 成员单位职责
万秀区:根据城区政府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协议,配合制订本项目征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及项目正常运营后的管理、跟踪服务工作方案;牵头负责项目地块的征地、搬迁,研究项目范围内村居民的安置方式,打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行为,并配合项目业主等制定“六通一平”建设方案并督促业主按进度完成;制定科学、现代的服务管理体系、机制和制度,全程跟踪、协调、解决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事项。
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和配合业主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按照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申报要求,配合项目业主申报,争取将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项目,配合项目业主办理项目立项工作;配合国土部门进行土地指标的申请、审批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
市教育局:调查摸清各村被征地农民子女入学情况,落实特困助学工作,帮助解决被征地农民子女受教育问题。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项目在征地、搬迁等建设过程中及正常运营后的治安管理等工作制度并予以实施。
市民政局:落实特困救助工作,统筹各种社会捐赠物资和资金,为生活特困的被征地农民提供人性化、亲情化帮助。
市司法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依法办事,通过司法途径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市财政局: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分区、整体的成本核算工作;配合市国土资源局按进度完成供地工作;配合落实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配合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配合投资方建立融资平台;配合项目资金相关审计和工程预、结算的财政审核工作,与项目业主分期结算投资回报分成。
市人社局:落实就业帮扶工作,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技能培训、劳务信息和就业机会;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优质服务。
市国土资源局:指导和配合业主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与万秀区政府共同制定项目征地、搬迁、安置回建工作方案;配合业主将项目地块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项目进度要求落实土地指标,完成项目用地审批并办理用地许可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招拍挂”工作,及时做好土地出让(或转让)等供地工作;配合项目业主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负责指导项目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地质灾害综合整治的相关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回建房土地证办理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加快推进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的环境监管工作。
市住建委:指导和配合业主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指导项目业主制订项目的搬迁及“六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负责该项目概念性、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二级市场的定位及包装策划(含回建地、回留地等)的工作;配合完成项目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电力线路、通讯线路、障碍物的拆迁或搬迁工作;负责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办理;配合完成基础设施相关配套管网建设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指导和协助业主开展项目内交通道路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及协助做好舜帝大道改建的立项、设计、报批等工作。
市林业局:指导和协助业主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林地报批的相关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指导和协助业主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统筹掌握各村被征地农民购买新农合医疗合作保险情况,提供新农合服务;落实困难群众、低保对象的医疗帮扶工作。
市审计局:协助做好项目资金审计等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指导和协助业主开展好前期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市政园林管理局:指导业主做好相关拆迁房的安置工作;指导业主在该项目建设推进前统筹考虑整个项目的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如供水、排水、供电、燃气和环卫等。
市投资促进局:协助业主开展好招商项目前期工作;协助解决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做好项目范围内经营性用地的二级市场推介、招商等工作。
市法制办:指导和协助万秀区为被征地村(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政策解释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指导和协助业主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协助项目业主制定消防管理总体方案并予以实施;指导项目业主做好消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工作要求及进度
(一)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该项目对我市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建立机制,创新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项目管理机制,以项目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管理体系;切实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理念,落实“一对一”的跟踪服务责任制,做到每个事项由专人跟踪到位,服务到位。
3.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太和城)项目是我市民生工程及城市发展建设的重大项目,各部门要通力协作,提高执行力和协同力,及时协调、解决项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4.强化督查,突出成效。建立项目的督查制度,定期督查项目的进展并将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不作为、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使项目早建成、早出成效。
(二)工作进度。
该项目分期建设,工作进度分为总体进度(见附件2)、各组工作进度(见附件3)及各部门主要工作进度(见附件4)。 保障措施
(一)建立会议制度。一是建立快速决策会议制度,由指挥部各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对项目实施过程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启动快速决策机制,对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办公室负责跟踪落实。二是建立例会制度,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用“跟踪服务卡”的方式,协调各组、各部门做好跟踪落实。
(二)前期工作保障。建立前期工作代办制度和联合(并联)审批制度,按照各时间节点及时办理项目立项、用地指标、征地、搬迁、施工等有关审批手续。
(三)协同服务保障。实行项目“指挥部→各工作组(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及万秀区”三级协同管理网络,落实各组、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二级管理〔各工作组(办)〕为平台,统筹、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跟踪服务卡”为载体,督促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
(四)资金保障。一是各部门要提前做好资金申请计划,确保项目规划、征地、搬迁等前期费用的落实;二是要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各金融部门要深化“银企”合作,为项目业主创造有利融资条件,加快融资办理流程,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五)土地保障。一是市国土部门要统筹整合全市土地指标,及时解决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要落实土地补偿政策,加快项目征地进程;二是市发改和国土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用地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加快用地审批效率。
(六)政策保障。一是按照《关于研究富民北山水厂迁建等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梧政阅〔2011〕48号)、《关于研究石鼓冲及毗邻地段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工程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梧政阅〔2012〕12号)、《重大项目专题协调会议纪要》(梧政阅〔2012〕38号)、《关于研究红岭拓展区规划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梧政阅〔2013〕3号)、《关于红岭拓展区规划汇报会的纪要》(梧阅〔2013〕4号)、《关于研究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开发建设有关问题会议的纪要》(梧政阅〔2014〕46号)和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年第13期)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支持政策;二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广西梧州市红岭拓展区(太和城)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广西梧州市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太和城)项目投资合作一级开发建设协议书》的各项政策支持条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附件:1.梧州市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太和城)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工作网络图(三级管理体系)(略)
2.梧州市太和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太和城)项目总体工作进度安排表(第一期)、(第二期)(略)
3.各工作组(办)主要工作进度表(略)
4.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工作进度表(略)